中央财政zhōng yāng cái zhèngцентр нсы中央财政中央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与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1979~1998年中国中央财政总收入为29021.60亿元,占全国收入比重41.2%,总支出为24600亿元,占全国总支出比重32.7%。中国中央财政收入平均增长速度1986~1990年5.2%,1991~1995年26.8%,1991~1998年22.1%。支出平均增长速度1986~1990年4.8%,1991~1995年14.7%,1991~1998年15.2%。 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对称。中央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活动。在不同的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发挥的作用不同。在分税制下,实行复式预算,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是分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中央财政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补助的数额;中央财政预算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国家财政体系的组成部分。按国家政权结构划分,属中央政府的一级财政。它负责统一领导全国财政方针、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承担提供给中央政府各项支出、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参见 “财政体系”条目) ☚ 赤字财政 地方财政 ☛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国家财政中由中央政府直接支配的部分,在国家政权内部反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中央政府处于国家管理组织系统中的最高层次,与此相适应,它肩负着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安定,协调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资源配置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重任。因此,中央财政的责职是: (1) 监督各级财政执行财政政策、法令、财务规定以及财政、财务纪律,以便保证国家财政计划的实施及完成; (2) 保证按财政体制规定把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部分收缴入中央金库; (3) 利用财政分配手段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4) 保证国防、军队、中央政府各职能机构、中央立法及检察等机构的经费需要; (5) 满足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布局起决定作用的投资需要; (6) 调节下级财政的平衡及对贫困落后地区的补助; (7) 建立必要的社会福利保障基金; (8) 为必要的国家物资储备提供必要的资金; 等等。中央财政收支编成中央预算,然后和各级地方预算汇编成国家预算。中央财政的任务繁重,因此它在整个国家预算中必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 ☚ 地方机动财力 地方财政 ☛ 00001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