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价的确定1993年9月1日起,黄金收购价将过去长期实行固定定价方式改为浮动定价方式,并按低于国际市场金价10%的水平制定;黄金配售价与国际市场金价一致,并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调剂市场加权平均价换算人民币。1998年2月1日起,改为参照国际市场金价,调整国内黄金收、售价格。当国际市场金价低于80元/g时,国内黄金收购价格按高于国际市场金价的3%确定;当国际市场金价高于80.5元/g时,国内黄金收购价格按国际市场金价水平确定。黄金的配售价格按不高于黄金收购价格2%的幅度确定。2001年6月11日,国内金价从不定期调价,调整为周报价制度。这是与国际金价全面接轨前的过渡方式。上海黄金交易所已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营业,金价改为当天市场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