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Zhongguo caizhengChina's public finance
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国家为主体,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以及凭借国家政权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而形成的分配关系。中国财政既保留了财政这一经济范畴的共性,又被赋予中国特色的内容。
从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古籍中,可以看到理财、国用、国计一类用词以及丰富的有关理财之道的记载,但在中文词汇中出现“财政”一词还是近百年的事情。据考证,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在戊戌变法“明定国事”诏书中有“改革财政,实行国家预算”的条文,这是在政府文件中最初启用“财政”一词。20世纪40年代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对财政作如下解释:“财政谓理财之政,即国家或公共团体以维持其生存发达为目的,而获得收人,支出经费之经济行为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财政经历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阶段,其内涵、职能和作用等也在逐步变化。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财政基本上实行统收统支的模式。80年代后,逐步打破统收统支局面,实行大包干模式。1994年开始,中国财政推行了分税制模式。
中国财政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虽然经济建设性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有力地支持和保证了国防、科教、文化、卫生和行政等事业开支和经费需要,为国家各项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
中国财政与西方财政具有相同点,即以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公共需要范围应包括:
❶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需要,如国防安全、社会秩序、行政管理和外交等方面的需要;
❷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包括社会基础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事业及社会保障等的需要;
❸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如道路、桥梁、邮电通信及保护环境等的需要;
❹非竞争性基础产业投资的需要,以及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及风险产业的投资需要等。
财政职能除了弥补市场缺陷外,还要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尤其在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市场有效功能发挥不充分的中国,财政调控更为必要。中国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主要表现为:
❶调节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变化;
❷调节地区、产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兼顾;
❸实行财政监督。
1994年前,中国财政由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过低,以及体制等因素,宏观调控力度不足。随着1994年开始的财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财政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将趋于加强,对经济的稳定发展将予以坚实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