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监管执行机构。简称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由有证券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按事业单位管理。该机构成立后,到1997年底,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4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设45个证券监管机构。1997年11月国务院批准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将证券交易所的管理由地方转到中国证监会。1998年承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63起,比1997年增长2倍多。其中办结案件96起,结案率59%,已对130家机构和93个个人作出了警告及处罚,罚没款总额达5.37亿元。 中国证监会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