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管理的人民参与管理原则
这是特指中国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其它事务。由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理论的精髓。这一原则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深刻本质,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趋势,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是中国现代行政管理的主要特征之一。
在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活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所能参加国家行政管理的范围是广泛的,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基本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通过各代表机关参加设立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并制定机关活动的基本方针,参加国家行政管理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执行。二是通过各种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管理国家。三是通过监督来参与国家管理。四是直接参与基层行政管理的组织和日常实际工作。五是加强自身管理,增强公民权意识、竞争意识、环保意识和现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