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天人观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天人观 017 中国天人观中国哲学和伦理学中关于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或自然与人为关系的基本看法和观点的总和。天人关系在中国出现甚早,发展也比较充分,历来受到思想家的重视,成为哲学和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中国天人观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天与人的概念问题,实即天道与人道的概念问题。上古至殷周,天指上帝,即最高的人格神。“天道”一词出现于《尚书·汤诰》 中,《周易》 中也使用该概念。当时所称“天道”,既指日月星辰等天体的运行过程,也指作为人格神的“天”主宰人事的意志。这种概念的含义在春秋时期开始受到怀疑。春秋战国时期部分思想家所用“天道”概念已指自然规律,否定“天道”是指作为人格神的“天”主宰人事的意志,如老子所称“自然无为”的“天道”,范蠡所谓“日月为常”之“天道”及荀子所指“天行有常”之 “天道”均指自然规律。秦汉以后的思想家所用 “天道”概念无超出这两种含义的范围。在伦理学上,“天”和“天道”概念的含义也有分歧,凡视“天”为人格神者所用“天”或“天道”均含有伦理道德之义,凡视“天”为“自然”者所用的“天”或“天道”均无伦理道德含义。至于“人道”,在概念的含义上并无分别,均指人事。为人之道,在伦理学上则指人伦,即人的伦理道德。其二是天人关系问题,即广义的“天道”与“人道”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又包含四个方面。一是人在天地宇宙中的地位,即人类尊卑问题。此问题上有两种观点,道家庄子认为“人”“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人”之形体不过是“天地之委形”,主张人是藐小的,是毫无地位的附属品; 而自老子开始的多数思想家则均主张人在天地宇宙间有卓越之地位,是与万物不同的,因为“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二是人的道德本性与天的关系问题。此问题上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以孟子、董仲舒、宋明理学家为代表,认为人之道德本性与天之本性是一致的,如孟子即称,人性有仁义礼智四善端,故“知其性,则知天矣”,宋张载称“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耳”。另一种观点以荀子、刘禹锡为代表,认为天无道德属性,人之道德善性与天无关。如荀子即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三是天道与人道的关系问题。此问题上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从天无道德属性出发,主张天人相分或天人有分,如荀子即认为“明于天人之分,可谓圣人矣”,唐刘禹锡也认为“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更进一步则主张“天人相胜”,“人定胜天”。另一种观点从天有道德属性出发,主张“天人合一”或“天人相通”。自《易·乾卦·文言》提出“ ‘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的观点,把天人合一看作是人生理想境界后,古代思想家一般都主张“天人合一”或“天人相通”观点。而尤以儒家的孟子、董仲舒及宋明理学为尤。如董仲舒认为“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张载称“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二程也认为“天地人只一道也”。直到明清之际王夫之也称“圣学所以天人合一,而非异端之所可溷也”。自董仲舒开始又在“天人合一”基础上提出“天人感应”说。四是人物的天性与人的后天造作关系问题。先秦道家主张“天道自然无为”,人亦应顺天之性,“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反对人之后天造作。而儒、法、墨各家从先秦起均主张重视人为。 ☚ 中国宗族观 中国义利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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