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
1929年6月11日至18日在南京召开。出席和列席的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委员、候补委员,共45人。胡汉民致开幕词、闭幕词。会议确立了训政时期的党、政、军事、建设等具体方案,规定在1929年至1935年,六年内完成训政的工作任务,以便进入宪政时期。在 “训政时期党务进行计划案”中,规定了党与政府对于训政的权限和各级党部与同级政府的关系;在“振刷政治决议案”、“治权行使之规律案”、“完成县自治案”中,要求三个月内充实和完成五院组织,在1933年底以前,完成县自治。会议通过了 “对于常务委员会报告处理冯玉祥叛乱事件之经过决议案”,决定开除冯玉祥的党籍,免去本兼各职,并由国民政府通令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