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古典文艺实用辞典︱凡例 凡例 (一)性质与特点。 本书是一部适合一般文艺爱好者查阅,也可供专业研究者参考的实用性辞典。其特点是: 1.收词七千余条,范围包括中国古典文学与古典艺术的各个门类,不仅用途较单科辞典为广,且使读者对各类文艺之间作品互相移植、理论互相借鉴以及作者兼擅多门艺术的情形亦能有所了解。 2.词条的解释大都采用学术界已有定论或比较流行的说法;也有部分释词吸收了最新研究成果,如术语编“六法”条,即采用钱钟书《管锥编》中提出的新标点法。 3.采用分类编排的方式。全书分术语、人名、作品、工具四编。前三编的每一编都分文学、美术、戏曲、曲艺、音乐、舞蹈、建筑、园林等若干门类。门类之下分小类,小类之中还有细类。读者一览目录,便有全局在胸之势。 4.工具编内容丰富,实际乃将多种工具书的用途汇集于 此。 5.书末附有笔画索引。 (二)关于术语编。 1.本编各门类之下分若干小类及细类。无类可归者归入“其它”,如绘画类有“其它常用语”。书法、篆刻、音乐、舞蹈、建筑、园林诸类因词条不多,不列类目,但排列仍有一定次序。如书法为:一、一般用语, 二、字体,三、笔法,四、书论;篆刻为:一、 一般用语,二、印章种类,三、流派,四、技法;音乐为:一、乐学,二、律学,三、古乐,四、其它。 2.凡属戏剧文学、说唱文学的术语一概归入戏曲·曲艺类。有些术语在文学类中也通用(如“楔子”)或别有含义(如“诗话”、“词话”)的,则在文学类中仍保留词条,同时标明“见‘戏曲’类”或“见‘曲艺’类”。 3.文学类中的词、曲牌名系对该词牌、曲牌的来历、异名、性质等作介绍,与工具编所列常用词谱、曲谱不同。 (三)关于人名编。 1.本编各门类之词条均按朝代排列,朝代之下按人物生年排列,生年无可考者按卒年,卒年无可考者按其活动时期,均无可考者参照其它工具书之排列。 2.人名绝大部分采用本名,无本名者采用习见的字、号、法号或艺名。个别人名如“孔子”、“孟子”、“八大山人”、“石涛”等因沿用已久,乃采用尊称或别号,而于工具编之“字号异名一览表”中均可查到本名。 3.凡一人兼擅多门艺术者,按其最重要之成就归类,同时在另一门类中亦列词条,并标明“见‘××’类”。如“萧衍”分列于文学、美术、音乐三类,于音乐类中全面介绍,而于文学、美术类中亦列其名,并标明“见‘音乐’类”。 4.属于戏剧文学、说唱文学的人名均归入戏曲·曲艺类。 (四) 关于作品编。 1.本编各门类之下,先按性质分小类,小类之中再按时间先后排列,顺序与人名编相对应。作者无可考或不见于人名编者,按作品产生之年代排列,年代不详者参照其它工具书之排列。 2.凡同一作品而兼属两门艺术者,于两个门类均列词条,但只在其中一类加以介绍。如“教坊记”,即在音乐类中予以介绍,而在戏曲类该词条下标明“见‘音乐’类”。 3.凡同一名称而实属不同作品者,乃列为两条分别介绍。如“西游记”,文学类中介绍的是吴承恩的长篇小说,而戏曲类中介绍的是杨讷的杂剧。 4.“诗文赋词名篇、名著”类中,诗、赋、词只有名篇而无名著;文则先列名著,后列名篇。 5.“戏曲剧本总集”和“戏曲名作”类中, 均先列南戏、传奇,后列杂剧。 (五)关于工具编。 1.“常用诗词曲特殊语辞”和“常用小说特殊语辞”主要采用《诗词曲语辞汇释》、《诗词曲语辞例释》、《小说词语汇释》等书的解释,但例证只保留一个。 2.“常用词谱”和“常用曲谱”均只列其谱,对该谱之来历、异名、性质等概不介绍,与术语编所列词、曲牌名不同。 3.“篆刻用具”和“乐器”未分细类,但排列仍有一定次序。篆刻用具为:一、印章材料,二、刻刀,三、印色,四、其它用具及方法。乐器为:一、并称,二、打击乐器,三、吹奏乐器,四、弹拨乐器,五、击弦、拉弦乐器,六、部件。 4.“常用诗词曲特殊语辞”和“常用小说特殊语辞”的词条系按笔画排列,故于书末之笔画索引中不再列入。 5.“字号异名一览表”的词条先按笔画多寡排列,同一笔画中再按〔一〕、〔丨〕、〔丿〕、〔丶〕、〔乛〕顺序排列,检索甚易,故于正文目录和书末之笔画索引中均不再列入。 |
☚ 中国古典文艺实用辞典 中国古典文艺实用辞典︱编者后记 ☛ 00006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