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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中国古代医药道德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国古代医药道德

从先秦至清末的医药道德规范与医药道德风尚。随着人类医药活动的产生,医药道德开始萌发。其萌芽可追溯到反映原始社会末期生活的神话传说。《淮南子·修务训》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一日而遇七十毒。”《帝王世纪》也有“伏羲……乃尝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亡”的说法。这反映出我们的祖先在医药活动中勇于探索,不畏艰险的优秀品质。我国医药道德理论的雏形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易经》告诫人们“无妄之药,不可试也”;《礼记·曲礼下》有“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的规定。集当时医学理论之大成的《黄帝内经》,有不少论述医药道德的篇章。尤其是鲜明地提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的人道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医药活动的目的是:“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传于后世,无有终时。”这标志着我国古代已初步形成了以朴素人道为核心的医药道德思想。汉唐时期,医药道德理论得到了系统的发展。汉代杰出医药家张仲景所著的《伤寒杂病论》,不但开创了祖国医学辩证施治的理论体系,而且其序言也是一篇价值很高的医药道德文献。它揭示了医药方术的宗旨是“上可疗君亲之疾,下可救贫贱之厄,中可保身长全”,批判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的利己主义行为;鞭笞了“相对斯须,便处汤药”的草率医风;劝导同行们“爱人知人”、“留神医药”、“精究方术”。张仲景的医药道德理论和医药道德实践在古代医药史上写下了重要的篇章。唐代形成了较系统的医药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被后人尊为“医圣”、“药王”的孙思邈总结了自己50余年的医疗实践经验,吸取前人的优秀思想成果,写了名著《千金要方》,其中《大医精诚》、《大医习业》两篇是专门论述医药道德的重要文献,系统地提出了医药人员在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对病人的态度、与同行的关系等方面的道德准则,成为我国医药道德规范的开拓者。唐代重视药事管理,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药典——《唐新修本草》。唐律令规定,为人配药有误而伤人命者要判刑,行医卖药不得欺诈病人,奴仆有享受医疗的权力,仆人生病“主司不为请医药救疗者,笞四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甚至规定囚犯也应给以医药。宋元明清时期,如宋代的《小儿卫生总微方论》中的《医工论》,明代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总结出的“医家十要”,陈实功在《外科正宗》中概括出的“医家五戒十要”,缪希雍在《本草经疏》中提出的“视医五则”等等,都有明确、具体的医药道德规范。其中许多规范代代相传,成为我国古代医药职业的传统美德。继承与发扬这些美德,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医药道德规范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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