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法续议商务专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法续议商务专条 法国政府强迫中国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由法国驻华公使恭思当与中国清朝政府总理衙门大臣奕劻、孙家鼎于1887年(光绪十三年)6月 26日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为:边界贸易的进出口税再度减低,进口税减收3/10,出门税减收4/10;开放广西龙州、云南蒙自两通商口岸外,义增加云南蛮耗一处;法国在中国南境和西南境,享有无条件的片面最惠国待遇。此专条和《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均至1896年才经双方政府互换批准。法国政府通过这两个章程的签订确立了它在中国西南边境的贸易优势和特权地位。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