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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全书︱附录一农业大事记 附录一农业大事记 1950年 3月12日 昆明市军管会发布《云南省1949年公粮征收办法》和《关于征收1949年公粮的指示》。 6月2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绝烟毒的布告》。严禁种植鸦片,禁止贩卖鸦片烟,取缔烟馆。年底焚毁鸦片烟5.5万千克。 7月20~31日 中共云南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确定以剿匪、反霸、减租、退押为土地改革准备条件,作为全省工作中心。 8月3~19日 云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会议在昆明举行,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一次代表会议精神,作出1950年冬1951年春实行减租退押的决议,发出《为实行减租退押告农民书》,通过《云南农民协会组织章程》。 11月22~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全省少数民族工作会议,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西南局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提出民族工作“宜缓不宜急,讲团结不讲斗争,反‘左’不反‘右’”的方针,并把全省分为“内地民族杂居区”和“在土司制度的边沿区(包括执行边疆政策的藏族地区、小凉山彝族地区)”,实行分类指导。决定全省边沿地区不实行减租退押。 11月26日至12月15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先后公布实施《云南省退押实施办法》、《云南省实施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的补充规定》。1951年,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在全省展开,年底基本结束。 12月 中共云南省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在全省内地县、市部署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951年 8月21日~9月1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土地改革工作。会后,运动在省委掌握的昆明、呈贡、宜良、曲靖等重点县展开,年底结束,为全省土地改革积累了经验,训练了干部。 10月8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蔡希陶、秦本昌、冯国楣等为首的滇西、滇南、思普三个区域调查队,进行产胶植物调查。(政务院《关于培植橡胶的决定》将云南定为种植巴西和印度橡胶的地区之一。)证实:云南引种橡胶树的时间早于海南岛。 11月1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云南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在《云南日报》公布实施。 12月21日 16时30分,剑川、鹤庆、丽江等县发生6.25级强烈地震,55个乡12万人口的地区遭受重灾,伤亡2 280人,70%的房屋倒塌。1952年 4月22~2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昆明、呈贡、晋宁、宜良、曲靖、澄江、蒙自、安宁、广通、禄丰等10个县的县委书记会议,提出土改后的农村应大力提倡组织起来,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农业生产互助在土改后的农村普遍开展起来。年底,互助组发展到7.6万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23.4%。 5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抽调干部组织民族工作队,到保山专区傣族、景颇族地区开展以生产为中心的做好事、交朋友的群众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5月18~1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委书记会议,研究内地山区、缓冲地区的土改和整训土改工作队等问题,作出《关于内地山区土地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关于边疆民族地区(指介于边疆与内地之间的缓冲区)土地改革问题的决议》、《关于整训工作队的决议》等三个决议。8月10日,中共中央批示:同意。到1952年底,内地95个县1 2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土改,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1954年,缓冲区土地改革结束。 6月2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内容包括保护土地、房屋、财产的私有权及经营自主权,查田评产,提倡与奖励生产互助、大力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提倡与奖励增产粮食,提倡与奖励兴修水利,奖励繁殖牲畜,提倡选种、换种、改良种子,提倡积谷防荒,借贷自由,奖励模范互助组,供销合作社及劳动模范。 10月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成立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协助省委掌握全省农村工作。同时,成立省委边疆工作委员会,作为省委专管边疆民族工作的部门,协助省委统一研究指导边疆工作。 12月21日 云南农民协会正式成立,于一川任省农协主席。自1950年8月省农民协会筹委会成立到1952年12月,农民协会会员达500多万人,并建立了各级农民协会。 12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今后工作方针与步骤的意见》,提出边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继续贯彻中央慎重稳进的总方针,确定边疆工作以对敌斗争为基本指导思想,牢固地团结民族上层,并通过团结合作,发动各民族群众,加强民族团结,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给各族人民以看得见的实际利益,有步骤有条件地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巩固国防。1953年 1月19~21日 中共云南省委农工委召开昆明、宜良、晋宁、呈贡、澄江等县的县委书记会议,研究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会后,以9个办得较好的互助组为基础建成云南第一批9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李能社、李凤仪社、张惠英社、段朝培社、高品社、阮自云社、陶连佐社、沈国富社、杨树尧社。这一年,9个社普遍获得丰收,一般比上年增产10%~20%。 1月21日 林业部云南垦殖局在昆明正式成立。开始在河口、西双版纳、德宏等地建立试验场,调查资源,试种橡胶树。 年初 中共保山地委通过对景颇族、德昂族、傈僳族地区的社会调查,提出这些地区不实行土地改革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意见。后经省委边委进一步调 查,中共云南省委于1954年6月报经中央批准,对云南边疆景颇族、独龙族、傈僳族、德昂族等60万人口的地区,由于阶级分化不明显,土地占有不集中,不把土地改革作为一个阶段进行,本着“团结、生产、进步”的方针,通过发展经济和文化,开展互助合作运动,逐步完成某些环节的民主改革任务,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简称“直过区”)。 3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成立。于一川兼任部长,梁浩任副部长。其任务是协助省委掌握农村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引导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原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撤销。 4月1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山区生产的指示》,针对云南广大山区贫困落后的情况,提出,土改后,进行山区生产改造,是云南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6~7月 云南各地先后发生严重干旱、虫灾。省委、省政府组织大批干部下乡,帮助农民抗灾灭虫,并要求各地把抗灾斗争作为农村压倒一切的任务。 10月31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供应的决议》的意见。从1953年起,云南除执行边疆政策的少数地区外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12月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1953年农业税收秋征的指示》,实行依率计征,依法免税,增产不增税,鼓励增产的税收政策。 12月7~17日 中共云南省委举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干部训练班,为1954年初扩大农业合作社试点训练干部。1954年 1月1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农村工作迅速转入以互助合作冬季生产为中心,深入细致宣传总路线的指示》。 3月16日至4月14日 省委副书记于一川在中共云南省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明确提出:必须把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作为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3月25日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一次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检查会议。经过各地审查并经省委批准,全省共试办和扩建了33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除9个老社外,新建的325个中,山区半山区社有75个;325个社中,汉族社有230个,单一少数民族社29个,其余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联合办的社。 4月1日 《云南日报》报道:为扶助边疆山区各族人民发展生产,本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拨出山区生产改造费58.2亿元(旧人民币),扶助边疆各族人民重点改造山区。这项专款的分配,确定以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哈尼族及该区苦聪、苗、瑶、彝等族,澜沧拉祜族,德宏自治区景颇族,怒江区傈僳族等民族聚居的14个县和3个区为重点,帮助100个乡的少数民族解决缺乏农具问题。 4月上旬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进行大盈江岁修工程。在省人民政府拨发4亿元(旧人民币)防洪水利专款的支持下,居住在大盈江两岸的傣族农民投入5万多个工,新修和加高培厚河堤长40多千米,新筑护堤拦沙丁字坝160多道,于5月完工,使梁河、盈江和莲山三县沿江两岸的几万亩农田减轻洪水的危害。 5月15日 云南民族识别研究组正式成立,进行了以彝族为中心的共31个民族单位的识别工作。至此,全省初步确定了彝、白、哈尼、傣、壮、苗、傈僳、回、拉祜、佤、纳西、景颇、瑶、藏、布朗、阿昌、怒、普米、崩龙(现改称德昂)、独龙、蒙古等21个少数民族,经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家民委正式列入全国少数民族族别。 6月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在“直接过渡”地区的景颇族、德昂族村寨,首批试办了4个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它们是:潞西县西山营盘乡赵老三合作社;陇川县邦瓦勒勤生产合作社;盈江县普仑曼撒合作社;盈江县旧城小新寨合作社。 7月26日至8月2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在1954年秋1955年春发展5 000~6 000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2月底,全省建成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5 399个,入社农户10万余户,一个社一般20户左右。民族社约占总社数的1/4。 10月25~27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边疆工作会议,研究边疆已基本进入封建社会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约150余万人口的地区如何进行土地改革问题。确定,这些地区采取与内地改革不同的和平协商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即和平协商改革,划分阶级比内地宽,土地先留后分,不没收房屋、粮食、农具、耕畜等浮财和底财,对少数民族的公众领袖在政治上作适当安排,生活上给予补助等。改革的地区,叫和平协商改革区。经中央批准,这项改革于1955年初开始试点,并先后在德宏、西双版纳等地展开,直至1958年全部完成。基本上达到了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和对敌斗争的目的。1955年 1月5日 南盘江上游根治工程在陆良县坝岩上局部开工,修建一个可灌溉2400多公顷田地的麦子河水库,这是根治南盘江上游的主要工程之一。 3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粮食购销工作的紧急指示,布置把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政策传达到农村。随后,在“三定”试点基础上,云南省制定了1955年关于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6月21日 中共云南省委制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计划,要求从农村工作基础很不平衡和民族情况、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等实际出发,采取逐步发展的方针,把全省分为大量发展、重点发展、继续试办、严格控制四类地区。接着,7月10日,省委发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具体执行的政策的一些规定》。《规定》强调必须坚持五项原则:①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②贫农与中农关系上自愿互利原则;③合作社公共利益与社员个人利益结合的原则;④社与社关系上的先进带动帮助落后的原则;⑤民族团结的原则。上半年,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7 100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5%,基本上还是试办阶段。 8~11月 8月8日,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接着,20~23日,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重新调整全省发展合作社的规划,并报告中央。9月9日,中央作出批示,同意,认为报告所提的方针及各项措施是正确的。10月22日~11月3日,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决议,省委召开全省地、县、区委书记共873人参加的会议,检查云南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问题。从此,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初级农业合作社由上半年的7 100个发展到同年底的3.5万个,入社农户占完成土改地区总农户的26.3%。 9月23日 云南永仁县和四川会理县发生6.9级地震。受灾3 598户15 640人,死亡17人,伤394人,房屋倒塌2164间,损坏2227间。 11月28日~12月3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宋庆龄在昆明先后视察了晋宁县上蒜李能合作社、昆明市郊阿拉乡等地。1956年 1月 由毛泽东主席写序,中共中央办公厅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发行。书中收集了云南省的五篇。毛泽东对西畴县《一个混乱的合作社整顿好了》一文写了按语:“这个材料指出了一个真理,就是任何情况混乱的合作社,都是可以整理的。”“所谓混乱,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这样一个原因。得不到党的领导,当然就要混乱。领导一加上去,混乱就会立刻停止。这个材料又提出了一个在落后乡村是否可以建立合作社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 1月23日 云南省人民委员会、省农协拨款113万元,帮助边疆各族农民解决耕畜困难。仅澜沧、双江、镇康等地,就有4 400户贫苦农民用补助款买了耕牛。 同日 晋宁县上蒜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初级社转为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 3月9日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通过《关于在边疆已土改地区开展合作化运动的指示》。指出,目前云南边疆已有将近60余万人口的地区结束土地改革。这类地区,应即进入社会主义改造,紧接着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当前应坚持“大量发展互助组,重点试办合作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指导方针,并坚持“深入一点,取得经验,推动全盘”的这一基本领导方法。 3月12~1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制订云南农业发展规划。 3月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就云南农业合作化情况向中央报告,到3月上旬,云南已基本上完成初级农业合作化。 8月27日至9月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市委生产合作部长会议,讨论初级社转高级社的问题,就转社的条件、时间、规模和具体政策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9月24日,省委转发省委农村部《关于今秋转高级社向省委的报告》。同年底,全省内地农村完成了高级农业合作化。 9月28日 中共云南省委、中央云南边疆工作组向中央提出《关于加强边疆工作的意见》。8月,中央派出以肖华为组长的云南边疆工作组,协同云南省委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后,提出边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和10个方面的意见。 12月17日 新华社记者报道:云南南部哀牢山的原始森林中,600多个长期过着游猎生活的苦聪人(后鉴定为拉祜族),已经陆续定居下来,他们定居在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境内茨通坝的四周山上。当地政府为他们盖了新房,帮助他们解决了生产和生活问题。1957年 1月7~18日 云南省农业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会议在昆明召开。出席会议的都是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涌现的各地农业社、国营农场和农业部门中的优秀分子,共计1 332人,其中各兄弟民族先进分子423人。 3月7日 中共云南省委对内地苗族、瑶族地区的工作发出指示,要求对内地民族中的少数部分如苗族、瑶族,必须认真地研究他们的特点,更谨慎地采取措施,逐步引导他们走向社会主义道路。 5月11日 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生猪派养派购的指示》,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生猪派养派购。但边疆民族地区除外。 同日 云南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全省油料作物由国家统购。 8月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向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在农村开展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辩论。8月以后即在全省全面展开。 12月6~10日 中共云南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通过《苦干十年,建设好社会主义的新农村》的报告和《关于推进1958年农业生产新高潮的决议》。 12月23日 全省掀起冬修水利和积肥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有125万多民工投入水利建设,兴修或续修大、中型水利工程166件。原来没有积肥习惯的少数民族,有的也移风易俗,开始积肥。1958年 1月15日 《人民日报》公布了全国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计划实现情况统计表,云南完成任务列全国倒数第二位,进展缓慢。17日晚,省委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做到男女老少出勤率达到98%以上,每天劳动时间要达八九小时或十小时,甚至日夜赶工。地、县、乡要包干完成任务。 3月11日 中共云南省委边疆工作委员会发出《紧密结合生产高潮领导好边疆民族地区的办社高潮》的指示。指出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地区和直接过渡地区已出现办社高潮,可以不受原计划限制,立即办起来。7月全省边疆入社农户达91%。 5月 全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运动。 5月19日 《人民日报》报道,国家从1956年起至1958年共拨款896万元,帮助云南边疆仍处在原始社会形态的傈僳、佤、景颇、布朗、拉祜、怒、独龙等民族发展生产,加速向社会主义过渡。 9月16~30日 中共云南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精神,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掀起新的跃进高潮。 10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接着,13日省委边委发出《关于边疆建立人民公社的几点意见》。11月初全省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已成立人民公社1 030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9%。 11月15~2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市委第一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一次郑州会议精神,以整风精神,肿病死人问题为重点,检查了省委、地委的思想作风,总结了1958年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 11月25日 毛泽东主席对云南省委18日向中央报的陆良等地因营养不良、劳动过度,发生肿病死人的检查报告作了题为《一个教训》的重要批示。批示说:“云南省委犯了一个错误,如他们在报告中所说的那样,没有即时觉察部分地方发生的肿病问题。报告对问题作了恰当的分析,处理也是正确的。云南工作可能因为肿病这件事,取得教训,得到免疫力。”“坏事变好事”。“①任务不要提得过重,不要超过群众精力负担的可能性,要为群众留点余地;②生产、生活同时抓,两条腿走路,不要片面性。” 11月30日 中共云南省委作出《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整风的指示》。要求克服强迫命令,简单粗暴,谎报和浮夸,不顾群众生活等不良作风。同时发出省委、省人委《关于群众生活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省委《关于保持个人生活资料所有权的通知》。 12月22日至1959年1月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省、地、县、公社四级干部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检查在大跃进中头脑过热,任务要求过急,出现强迫命令、浮夸和不注意群众生活,造成部分地区肿病死人和边疆人口外迁等问题。1959年 1月1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若干问题的规定》,随后,又先后转发了省边委的报告。省委从有利于边疆稳定团结出发,对边疆地区人民公社问题作了调整。①停办人民公社;②已办的公社保留帽子(牌子),其经营管理按高级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办理;③能办高级合作社的办高级社,不能办高级社的办初级社,互助组,并允许边远分散山区少数农户单干;④一般不办常年公共食堂。 3月12~22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省、地、县、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六级干部会,正式参加会议的5000多人,连同部队、机关参加的计1万多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郑州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初步批判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确定人民公社实行以管理区(后改称生产大队)即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随后,省委又于4月召开会议,进一步解决管理区下属生产队的部分所有权问题。 5月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通知,恢复自留地制度。 7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通知,要求迅速恢复农村初级市场。 8月23日至9月1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三级干部会议和省委第一届第八次全会。作出《关于坚决执行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决议,以实际行动保卫党的总路线,力争提前和超额完成今年生产任务的决议》。随后,在全省掀起了错误的“反右倾”斗争。从而打断了前一段纠正“左”的错误的进程。 11月1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开展以两条道路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纲的整风整社运动的指示》,在全省内地农村开展反“左”倾的整风运动。1960年 2月20日至3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央1月在上海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提出1960年的任务是: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红旗,放手发动群众,更好地、更全面地继续跃进。会后,云南农村开展了改造落后的政治运动。 4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边疆地区当前若干问题的指示》。重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现行政策不变。边疆地区的重要任务仍然是巩固现有合作社,在大力搞好生产的同时,注意劳逸结合,适当照顾群众习惯,不能照搬内地的一套。 5月5~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部分地、市委书记座谈会,提出必须重视小春生产,在品种上应“百花齐放”,谁的“命”都不要革;批评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 8月中下旬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地州市县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制定的《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 10月1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全面安排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战线的指示》,作出10条规定,从各方面集中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 11月15日至12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先后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全省三级干部会议和中共云南省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讨论部署纠正“五风”的问题。(“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生产的瞎指挥风)并分别制定了内地一般地区、内地高山分散地区和边疆地区贯彻执行《中央紧急指示信》等三个文件。省委在工作指导上,重新按照“一五”时期行之有效的分类指导工作方针,将全省分为三种不同类型地区(约1000万~1100万人口的内地一般地区;约400万人口的内地高山分散地区;约200万人口的边疆地区),分别制定和实施不同的具体政策。1961年 1月12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边疆地区贯彻执行中央〈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的补充指示》,重申边疆地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有些地方虽已戴上了人民公社的帽子,但在政策上要坚持按合作社的章程办事;边疆不办公共食堂。同时,对耕牛折价入社、自留地、合作社的规模、照顾边疆特点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月11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指示和在两三年内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3月29日至4月1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广州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5月9日 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在思茅、大理地区调查研究后,写信给毛主席,对人民公社的社队规模、公共食堂、分配、耕牛和大农具所有制、山林分级管理、实物分配等问题提出意见。毛泽东主席5月16日批示:“此信写得很好,他的调查方法也是好的,普遍与个别相结合。” 5月13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了楚雄下白庙公社停办公共食堂的两个材料。25日省委又转发了《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当前农村公共食堂问题的意见》,重申停办公共食堂必须做好准备,不可一哄而散,影响群众生活。6月中央公布了“六十条”修正案,从政策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工作的公共食堂问题。春耕栽种后,根据群众的意愿,有领导、有准备地停办了大跃进以来用行政命令组织起来的11万多个农村公共食堂。 6月15日至7月16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市、县委书记学习会议,学习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分清是非,提高思想,增强团结。 8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的指示和补充规定。重申退赔工作是改善党同农民群众关系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按照中央彻底退赔的规定办,不允许有任何犹豫,更不允许打折扣,要求各级下定“破产还债”的决心。 10月2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做好粮食定征购的规定》。决定自1962年起,实行粮食定征购任务三年不变的办法。 11月16日 中共云南省委向中央和西南局上报了《关于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报告》。10月,省委接到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后,总结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实行“一包四统”(生产队核算)的做法,并在宜良、晋宁、思茅等县的几个大队实行生产队核算试点,向中央作了上述报告。之后,改大队核算为生产队核算的调整工作在全省迅速展开。同年底,基本上完成了这项重大调整任务。1962年 1~4月 全省农村进行整风整社运动,对农村1957年以来,受处分受批判斗争或被戴上各种“帽子”的基层干部、党员进行甄别。 6月2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当前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恢复以传统集镇为中心的手工业生产。 6~7月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边疆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同时,召开了民族上层人士和一部分民族干部参加的民族工作会议。会议对1958年下半年一段时间内,忽视边疆民族地区特点,对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尊重不够,对生产、生活上的特殊需要照顾不够,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要求过高过急等问题作了总结检查。 10月25日至11月2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扩大的省委工作会议,传达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根据云南的实际,提出“鼓足干劲,大力发展生产的方针”,认为云南没有“单干风”,没有必要在农村中用从开展两条道路斗争入手的政治运动来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而应以改善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发展生产为中心,结合对农民进行正面的社会主义教育,达到巩固集体经济的目的。 12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作出《关于人民公社所有制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对人民公社的体制作了较大调整,全省普遍改三级制(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大公社为两级制(公社、生产队)的小公社。公社的规模相当于原来的大队。经过调整,全省设901个区,198个三级制大公社,8 537个两级制小公社,1 522个生产大队,16.55万个生产队。 12月21日 中共云南省委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中,“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的提法,与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不相符合,引起了西南局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对此,云南省委作了多次检查。1963年 1月8~20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农业工作会议。提出1963年的任务是:在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努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业,开展农、林、牧、渔多种经营,争取农业全面增产。 1月2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多种经营,增强生产队的经济力量,促进农业生产的指示》。 4月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在农村建立贫农下中农组织的意见》。 5月 在杭州会议上,毛泽东认为云南在农村中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一个严重的错误。5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专门到云南了解社会主义教育情况。彭真深入到曲靖地区对云南农村形势作了认真和实事求是的调查了解,认为云南省委制定的农村工作方略确实是符合实际和群众意愿的。 6月 中共云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对系统地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了试点。10月,根据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进一步作出分批开展运动的部署。1964年 1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组织大的生产运动和多种经营问题。与此同时,省委先后转发了一批典型材料,推动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3月6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农村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大种试验田的决定》。要求地、县的领导干部都要亲自动手种试验田,以点带面,指挥生产。 3月6~14日 云南省农业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在昆明召开。 3月24日 中共云南省委转发《省边委关于边疆地区在全省农业生产高潮的形势下如何从边疆实际出发,争取今年进一步全面增产的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生产方针;在生产技术和文化水平更为落后的边疆地区,要下苦功夫帮助少数民族培养木、铁、石、陶等工匠,积极进行农业、手工业的技术改革;继续稳定公余粮负担和落实林权;生产关系要保持稳定,一般不要发展合作社,合作社的现行政策和体制规模,也不要加以改变。 3月31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委批转省财办的报告,决定在全省实行坚持粮油统购、统销政策的前提下,开放粮油市场。 4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省边委《关于发展边疆地区手工业和商业的意见的报告》。要求在大力发展副业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商品交换,适当增加城镇人口,逐步发展和建立一些新的集镇。 8月23日 国家主席刘少奇到昆明视察。刘少奇对农村“四清”运动作了指示,王光美同志介绍了“桃园经验”(即《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省委根据刘少奇关于“四清”运动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精神,对全省农村“四清”作了重新部署,决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宁、宜良、大理等3个县的“四清”运动试点。1965年 1月19~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会议决定:调整工作部署,继续搞好原定3个县的“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但减少工作队人数,从原来的1.3万人中抽出5000人回原地工作,同时,抓紧面上的工作。 4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加强内地少数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出:内地少数民族的工作是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内地少数民族的工作加强起来。决定成立省山区工作委员会,并组织了952人的山区工作队,深入山区,抓山区建设。 5月6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生产队粮食增产部分实行“三三制”的分配政策的规定》,即增产部分1/3卖给国家,1/3作生产队的储备,1/3增加社员口粮。鼓励农民增产粮食。 6月25日~7月1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第一届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今后农村四清运动的部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农村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四清”运动中处理干部经济退赔问题的几项具体规定》。随后,农村“四清”在19个县铺开。 7月28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省委农村部《关于大牲畜和羊的杀、卖、吃情况和问题的调查报告》,随后,省委、省人委于9月30日发出《关于合理杀、卖、吃,发展畜牧业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大牲畜和羊的出卖和杀吃,生产队有权决定,地区间的牲畜调剂,任何人不得封锁限制;开放牲畜市场,集体和私人都准许上市;畜牧业的收入,纳入当年分配等。根据省委意图,《云南日报》就发展畜牧业问题连续发表了10篇社论。 8月3日 云南省人委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发展绿肥的意见》,要求1967年绿肥种植面积达到66万公顷。 9月1~19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委在昆明召开全省贫农、下中农代表会议和农业先进单位代表会议,表扬先进,交流经验,进一步动员鼓舞贫下中农和广大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全省贫下中农组织起来,团结各族人民,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的报告。会议交流了昌宁县、宣威县松林公社和丽江县黄山公社等43个先进典型经验,树立了一批云南省自己的发扬大寨精神,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旗帜。有533个先进单位光荣受奖。会议选举成立了云南省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阎红彦当选为主席。1966年 1月 中共云南省委在保山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参观保山茶叶、蚕桑样板,号召全省所有到农村去的干部,带一部《毛泽东选集》和一把锄头,到生产第一线去,把农业生产搞上去。 1月22日 由云南复制的《全国大寨式农业典型展览》在昆明展出。随后,在全省展出,展点400多个,历时5个多月,观众达560多万人次。展出的典型中,有云南的宣威县松林公社、保山县样板田、会泽县坪箐大队绵羊改良、丽江县黄山公社小麦生产。 3月28日至4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农村“四清”工作会议,会议对自留地,私人饲养大牲畜和猪的数量,山林、经济林木的所有制,社队规模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4月15日,省委下发了《会议纪要》。 6月6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12月27日 中共云南省委下发《关于边疆民族地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的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指出紧靠国境边沿一线的地区,暂不开展运动。坚决执行中央9月4日转发致新疆电报的指示,说服内地革命师生不要到怒江、德宏、临沧、思茅、红河等边疆地区进行串连。1967年 1月26日 在上海“一月风暴”夺权的影响下,中共云南省委和云南省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夺权。接着各地州市县党政机关也相继被夺权,全省农村基层陷于瘫痪状态。 2月25日 根据中共中央和周总理的指示,由省军区副政委李明担任组长、昆明军区群工部部长余庶骐、原省委书记处书记薛韬任副组长的“云南省农业生产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3月9日 中共昆明军区委员会发出《关于当前春耕生产中有关执行政策,加强经营管理,推广先进措施的一些问题的通知》。强调对于农村中的各项政策,凡是没有新的规定的,一律按照原规定执行,不能任意更动。 4月26日 昆明地区两大“造反派”之间发生武斗。此后,武斗逐步扩散到一些地州市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11月20~30日 云南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冬季生产和粮食征购工作。1968年 9月7~17日 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以革命的高潮,推动生产高潮,实现农业生产大跃进”。号召“学大寨人,走大寨路,兴大寨风”。决定从1968年起不再执行对生产队粮食增产部分实行“三三制”。1969年 1月17日 省革委会主任谭甫仁在滇东北片及玉溪、昆明地区基层革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就生产队规模、社员自留地、地主富农问题发表了与农村政策相违背的意见。随之农村曾一度刮起并社并队、扩大人民公社规模,任意改变核算单位,任意没收地主、富农家庭合法财产,乱批乱斗之风,搞得人心惶惶。4月省革委发出指示作了部分纠正。 2月21日 省革委会主任谭甫仁在保山地区讲话,支持对民族上层人士的批斗,提出“边疆可以清理阶级队伍,可以划阶级成分”,“边疆要走公社化道路”,要批判“边疆特殊论”、“民族落后论”。3月召开政治边防会议,贯彻“政治边防”的方针。7月,边疆27个县第二次实现人民公社化。边疆强行搞公社化和乱批乱斗,又一次引起边疆动荡。 6月 云南遭受严重旱灾,中央军委派飞机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等粮食主产区进行人工引雨。 9月24日 云南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农业会议,提出力争全省粮食5年翻一番的高指标,导致一些地区围湖造田,毁林开荒的恶果。 10月6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生产建设兵团”,行使军级权限,负责接管云南边疆各地的国营农场和接收安置城市知识青年到边疆各农场插队落户的任务。 12月28日 昆明地区10万军民举行“围海造田”誓师大会,发出“向海要粮,向高原明珠滇池进军”的号召。滇池“围海造田”工程直至次年5月完工,投工2 400万个,耗资1 300万元,造田420公顷。缩小了滇池水面,影响春城的生态环境。 年底 这一年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全省范围内,撤销区乡合并社队,边疆第二次人民公社化。全省统一实行三级制公社。经过调整,全省有公社1 254个,较调整前的1 966个减少31.6%;大队11 626个,减少2.7%;生产队117 743个,减少30%。平均公社3 604户,大队389户,生产队38户。1970年 1月5日 凌晨1时,云南通海、峨山、建水交界的曲江河谷地区发生7.7级地震,死亡15 621人,伤2.5万余人。 3月初 在全省农业工作座谈会上,省革委会主任谭甫仁提出农业全面大跃进的口号,并于8月在省革委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助长了农业生产上的瞎指挥。 12月15~24日 云南省革委会召开农业工作会议,贯彻《国务院关于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的报告》,作出《云南省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两个文件。要求苦战三五年,粮棉跨《纲要》,为全省社、队变大寨,县县变昔阳而奋斗。1971年 2月9日 昆明军区党委、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了《关于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分问题的请示报告》。8月24日,中发[1971] 51号文件《中央对西藏、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分问题的批示》,原则同意云南在没有划过阶级成分或过去虽然划过但没有划清的少数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分。这项工作从1971年试点,1972年10月分期分批展开,直到1975年6月结束,历时4年。这样做实际上是否定了边疆民主革命中实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和“直接过渡”的方针政策,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次大的失误。关于“直接过渡”地区划分阶级的失误,1986年4月省委在批复怒江州委的报告中,作了彻底纠正,宣布所划阶级无效。 4月28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3件有关农业方面的文件:一是《关于发展农副业生产的指示》,强调发展副业生产必须贯彻“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的方针。二是《关于发展生猪生产的决定》,强调生猪发展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家庭养猪。肥猪收购对社员仍实行“购留各半,自愿多卖,积极收购”的政策。三是《关于发展经济作物的补充规定》,要求一般生产队应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生产;经济作物集中的生产队,应着重发展经济作物,同时积极发展粮食生产。1972年 1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的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按劳计酬、社队规模等农村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3月1日 《云南日报》报道:从海南岛引种的胡椒苗,在新平、耿马、沧源、元江、景谷、景东等20多个县试种成功。 5月18日 中共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了《关于民族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报告》在肯定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的同时,否定了林彪一伙提出所谓“政治边防”的错误方针和“不要怕边疆跑人等”形“左”实“右”的政策。强调既要注意边疆与内地、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共同性,又要注意边疆和少数民族的特殊性,继续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积极搞好边疆民族地区的革命和建设。 7月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成立云南省农林办公室,同时撤销原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农村组。薛韬任省农办主任。 9月2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的几点意见》。《意见》强调要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如,必须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和自留地归社员家庭使用的制度长期不变,反对动不动就改变核算单位、并队、“割尾巴”,坚持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反对瞎指挥,坚持自愿互利、等价交换,反对“一平二调”等,对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对稳定农村政策起了积极作用。 11月11~18日 云南省农田基本建设现场会在镇雄召开。会议号召全省各地学习镇雄县的经验,掀起农田基本建设高潮。12月21日,省委批转《全省农田基本建设会议纪要》。1973年 4月17日 中共山西省委书记、中共昔阳县委第一书记、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陈永贵应云南省委、省革委会邀请来昆明传播大寨和昔阳的经验。 5月17~18日 《云南日报》连续发表瑞丽县姐线公社广双生产队学大寨的先进事迹。这个生产队位于瑞丽坝子一个紧靠国境线的傣族村寨。39户、204人,耕种56.6公顷水田和3.3公顷旱地,1972年平均公顷产6 900千克,平均每人产粮1 900多千克,同年这个队交售25万千克公余粮,平均每人1 225千克。其人均分配收入比初级社时增长2倍多。 8月13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农副产品分类管理的规定》。规定一类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调拨、库存由国家统一管理;二类农副产品超计划收购部分,实行分成的办法;三类农副产品除保证上调任务外,剩余的可以在各地、州、市间进行调剂。 同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实行菜牛、菜羊派购的通知》,规定从9月1日执行。派购任务以生产队为单位,菜牛按年初实际存栏数黄牛派购3%~5%,水牛派购2%~3%,山羊派购8%~10%,绵羊派购5%~8%。 8月中下旬 中共云南省委、省革委在昆明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农业学大寨”经验,部署今冬明春农田基本建设工作。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云南农田基本建设,应以改土为中心。在山区、半山区,重点是建设大寨式的梯田、梯地,结合进行小型水利建设;在坝区,重点是改造低产田,结合进行条田化。搞农田基本建设,要把突击作战和长年施工结合起来。对一些困难的社队,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1974年 5月11日 3时25分,昭通地区与其邻接的四川凉山境内发生7.1级地震,极震区在大关县木杆公社和永善县团结公社一带,倒塌房屋2.8万间,死伤3 000多人。 9月10~21日 云南省第二次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在昆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云南省贫下中农协会第二届委员会。七林旺丹(藏族)为主任。 11月22~26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易门县召开全省农田基本建设会议,号召迅速掀起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高潮。1975年 3月18日 云南省革委会召开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经验交流会,传达全国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交流云南省建设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经验。全省各地、州、市、县都建立了农科所(农技站);有85%的公社、46%的大队、54%的生产队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组,联结成网。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骨干队伍发展到34万多人。 5月16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继续做好边疆地区人社耕牛折价款遗留工作的通知》。 7月25日 云南省革委会同意省财办关于恢复建立供销合作社的报告。省供销合作社于当年12月 15日与省商业局正式分开办公,恢复建立了各级供销合作社。 10月2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有4万多人参加的广播大会,传达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 11月25日 云南省级单位6 000多人组成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分赴农业学大寨第一线。1976年 2月5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关于组织到大寨、昔阳参观学习的通知》。云南省先后分五批组织地、县、公社负责同志2 500余人到大寨、昔阳参观学习。 5月29日 20时23分和22时,云南省西部龙陵、潞西一带连续发生二次强烈地震,震级为7.3级和7.4级,极震区裂度为9度,受灾面积1 800多平方千米,死亡98人,重伤451人,轻伤1 991人,倒塌和破坏房屋42万间。1977年 1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举行省级机关干部、省属厂矿职工和大专院校师生共10万人大会,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大批工作队下乡普及大寨县的工作。 4月18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通知,决定对边境27个县108个公社约123万人口的地区,从1977年起实行基本口粮标准的办法,对以稻谷为主和以杂粮为主的生产队,社员口粮分别定为250千克和200千克。集体实际分配达不到上属标准的农户,其不足部分,由国家返销解决。 6月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就边疆民族工作作出决定。规定沿国境县的27个县,以及德钦、中甸、宁蒗、红河、元阳5县和腾冲、龙陵、维西3县的一些公社,执行边疆政策。 9月20~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省地、州、市、县、公社党委书记和部分先进大队、生产队的代表和省级各部委办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共5 000余人(简称五千人大会)。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郭凤莲、平定县委书记李锁寿前来“传经送宝”。会议的任务是贯彻两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十一大文件,总结交流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经验,把深入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和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紧密结合起来,粉碎城乡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和解决人民内部的资本主义倾向问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决定》 (试行草案)、《关于由人民公社集体兴建农村房屋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会议还提出要大力进行技术革命,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农田基本建设当作一项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来办。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制定的政策一直延续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 10月24日至11月6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全省化肥农机会议,加快化肥农机建设。1978年 1月 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形成高潮,有505万劳动大军战斗在农田基本建设工地上,其中,有由100万人组成的专业队伍。 2月4日 中共云南省委转发《全省蔗糖烤烟生产会议纪要》,要求加速发展蔗糖、烤烟、卷烟生产。 4月22日 云南省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先进代表会议在楚雄举行,会议表彰了910个专业队。 5月10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省社队企业管理局党组《关于加速我省社队企业的报告》。 7月10~19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玉溪召开全省社队企业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大会发出大办社队企业的倡议书。 7月2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有166万人参加的全省有线电话广播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落实党的政策,让农民休养生息,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并在会上宣布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改进干部作风的14条具体政策。 8月30日至9月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贯彻全国农田基本建设会议精神,学习湖南、江苏、山东等省的先进经验,讨论制定云南大干农田基本建设,大办社队企业和发展多种经营,搞好当前生产,加快农业发展的部署和措施。 这一年,从省到县派出了7万多人的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在126个县市、1 260个公社、11 710个大队进行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79年 1月11~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了云南如何把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以及如何加快云南农业发展的问题。省委第一书记安平生就实现工作着重点转移提出了6条意见。1977年省农业学大寨会议后,省委发了关于农业经济政策的4个文件,其中某些具体政策规定有错误,如禁止几种主要粮食品种和油料上市等,凡是和三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发展农业的文件有抵触的地方,坚决照中央文件办。会上还妥善处理了16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 年初 根据中共中央的文件精神,云南开始摘掉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其子女的个人成分一律定为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 3月2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当前农村几项经济政策的补充规定》,规定了一系列放宽政策的措施,如,推行生产队建立联产责任制,允许社员剩余粮油产品上市,鼓励社员利用工余时间经营家庭副业等。 4月9日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成立云南省农业委员会。邵风任主任、党组书记,同时撤销省革委农林办公室和省委农林政治部。 6月16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做好调减粮食征购基数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调减高寒贫瘠山区粮食征购基数7500万千克,从1979年起5年不变。 9月5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划分自留山的通知》,要求有宜林荒山的生产队,就近划给社员0.06~0.13公顷作为自留山。 9月18日 云南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实行粮食起征起购点和调整公余粮“一定五年”基数(试行草案)的通知》。决定执行粮食起征起购点,以生产队为单位,凡是当年口粮分配水平,稻谷生产队在200千克以下,杂粮生产队在150千克以下,稻谷杂粮掺半队在175千克以下的,都实行公粮免征,余粮免购。从1979年起全省粮食征购基数“一定五年”基数调减为原粮10亿千克(折贸易粮8亿千克),比原定基数调减原粮2.825亿千克。 10月8日 省委为贯彻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重要文件发出通知,要求省、地、县、公社各级要在今冬明春分期举办短期轮训班轮训干部,深入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讨论。 11月15~2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山区经济建设和民族工作座谈会。提出:山区、民族地区经济政策要宽一点,经营管理要灵活一点。对边疆几个后进民族,可以考虑在社会主义原则下,采取与当地生产水平、管理能力相应的比较灵活一点的组织形式。第一次提出允许100万人口的地区搞包产到户。1980年 1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重新印发1979年制定的4个文件:即《关于当前农村几项经济政策的补充规定》;《关于划分社员自留山的通知》;《关于充分利用现有耕地资源多种多收的通知》; 《关于充分利用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事业等单位闲散土地资源多种水果、蔬菜、粮油作物的通知》。要求各地总结检查、落实,坚决贯彻执行。 4月11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准成立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委副书记薛韬兼任部长。 4月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印发《邓小平同志关于编制长期规划的意见摘录》的通知。要求“凡属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要坚决贯彻小平同志的指示,把政策放宽一些,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以便尽快解决这些地区群众的吃饭问题,并减轻国家的负担。 7月20日至8月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决定继续贯彻执行让农民休养生息的方针,对特殊地区采取特殊政策,主要是在边疆少数民族经济落后地区和内地高寒、分散、贫瘠山区,即1 000万人口的地区实行包产到户,包交提留到户。 8月30日 根据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同志的指示精神和国家农委的要求,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云南省《关于发展热带作物的规划意见》、《关于发挥西双版纳热带资源优势的规划意见》,提出了发展云南省热带作物的方针、政策、措施以及管理体制等意见。 10月21~27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云南视察工作。胡耀邦认为云南省有三大特点:西南边疆的重要门户;全国各民族的一个缩影;全国优势最大的地区之一。又指出,云南有10大优势:①有丰富的有色金属资源;②有全国储量最大、品位最高的磷矿;③全省有9万多平方千米的地方可以种甘蔗,等于近一个浙江省的面积;④许多地方或者大部分地方可以种茶;⑤有10亿立方米左右的木材蓄积量,居全国第4位;⑥有些地方可以种橡胶;⑦许多地方可以种烟叶;⑧有0.11亿公顷草坡地,外加600万公顷灌木林地,两项相加共2.6亿亩。可以养牛、养羊、养马、驴、骡;⑨云南有美丽的风光,可以吸引人,搞旅游;⑩有最丰富的水电资源。他还指出,云南有一大劣势,就是交通不便。胡耀邦希望大家加强调查研究,加强革命团结,加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加强力争上游的雄心壮志,把云南工作搞得更好。1981年 1月12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澄江等16个县为商品粮基地县,安宁等49个县的197个坝区公社为商品粮基地社。 3月11日 《云南日报》发表了由省委农村工作部撰写、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的《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坚持从实际出发——论加强和完善我省农业生产责任制》文章,文章突出了清除“左”的思想,充分肯定了在特定地区实行包产到户、包交提留到户这种生产责任制形式。 4月5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野生动物的布告》,将黑金丝猴、野象、野牛、长臂猿、蜂猴、孔雀等21种珍贵动物列为重点保护动物,一律严禁猎捕、收购、买卖和运输。 4月7日 新华社报道:云南省在口粮分配上已有65%的生产队实行了按工分分配为主加照顾的办法,有效地克服了实物分配中的平均主义。 5月21日至6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着重研究农村工作和整顿社会治安工作问题。明确指出,建立生产责任制,要敢于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个模式,搞“一刀切”,不能单纯以自然条件和区域来机械地规定山区、坝区、边疆、内地只能实行什么形式的责任制,不能实行什么形式的责任制,而主要应该看经济条件。采取什么样的责任制形式,应该根据不同生产力和管理水平,由群众选择。此前省委关于包产到户、包交提留到户只能在边疆民族地区和内地高寒山区、分散贫瘠山区实行,商品粮基地“一般不要搞包产到户”的规定,需要作相应的改变。 9月25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粮食征购一定五年不变的任务再延续五年的通知》。决定:原定1979—1983年粮食征购(包括超购)任务,再延续五年,从1984—1988年不变。 10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红河州委《关于解决以入社土地为基础承包土地问题的报告》。省委指出,坚持土地集体所有,这是不能动摇的重大原则。在实行生产责任制中,绝不允许自认入社土地、自认祖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土地出租、转让、买卖以及破坏公有土地的行为。 10月下旬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会议决定推广姚安县地处坝区的关家生产队实行农田包干到户、多种经营、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经验,会后,大包干责任制在平坝地区一般生产队普遍推广。 11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规定,承包到户到劳到组的耕地,有的地方可以一定三年五年不变,有的可以一定八年十年不变。 11月24日 中共云南省委为加强内地山区结合部和边疆一线民族地区工作,决定从省级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民族工作队,赴武定县发窝公社、禄劝县撒营盘公社、富民县款庄公社、盈江县卡场公社、陇川县邦瓦公社进行工作。随后,各地州市也相继派出62个民族工作队,深入相关地区开展工作。 12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林业“三定”工作的通知》(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通知》要求各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完成“三定”工作。1982年,全省共组织了5万多人的工作队,到农村帮助开展“三定”工作。清理出1980年12月以来大小毁林事件13万多起,解决大小山林权属纠纷9万多起,一些地方权属不清、管理混乱,无人负责的状况,初步有所扭转。1982年 1月30日至2月1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精神和1月11日中央的《紧急通知》,研究进一步调整经济,继续做到财政收支平衡和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严肃处理经济工作中的犯罪行为,争取党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的好转。省委副书记刘树生在会上作了《关于开展多种经营几个问题》的讲话。 5月10~17日 云南省农会代表大会在昆明举行。大会号召团结全省各族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选举产生云南省农会委员会。 5月20日 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安平生、副书记刘树生召集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委、农业厅、水利厅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研究农业问题。安平生强调,在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中要保护好集体财产,集体财产来之不易。搞责任制要与生产方针结合。安平生同志的谈话要点,5月21日以省委农村部的文件电告各地,引起各地重视。各级党委和8万多工作队,为完善责任制做了大量工作。7月省委召开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座谈会作了进一步落实。 10月27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的通知。要求省、地、州、市、县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协助当地贯彻《紧急指示》,制止乱砍滥伐森林,调查处理有关违法事件。 11月4~18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第三届委员会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和学习党的十二大精神,研究经济工作和继续放宽政策等问题。提出尚未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少数高产坝区,如果群众要求实行包干到户,应当允许、支持,并积极帮助办好。1983年 2月26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农委《关于发展民营橡胶为主的热带作物生产的意见》,提出,发展热带作物生产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并以扶持专业户和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为重点。 3月15~21日 全省农业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出席会议的先进集体代表300人,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699人。 5月5~15日 中共云南省委先后召开了会省地州市委书记会议和县委书记会议,重点研究了荒山荒地的政策问题。会后,省委、省政府于6月21日发出《关于自留山、责任山若干问题的规定》。11月25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又发出《关于划定的自留草山、落实草山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到1984年3月,全省划了自留山约486.6万公顷,责任山约633.3万公顷,草山200万公顷,轮歇地800万公顷,三项共计0.14亿公顷,占全部林山、荒山、草山、轮歇地的1/2。但部分地区工作粗糙,带来一些遗留问题。 6月20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商业厅《关于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组织多渠道经营的意见》,将实行派购的二类农副产品由30种减为18种,完成统派购任务的农副产品,除少数品种外,允许上市,多渠道经营。同意省经委、商业厅《关于调整农副产品奖售政策的意见》,奖售品种由原来的56种减为34种。 6月2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经委、省商业厅〈关于发展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大胆、放手地发展农村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 10月26日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成立省委农村工作部,作为省委主管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省农村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机构。 12月27~28日 云南不少地区下了百年罕见的大雪。全省有78个县(市)降了雪。元江、元谋等热坝子也降了中雪。1984年 1983年12月28日至1月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解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的有关政策问题,决定土地承包期15~20年不变。会议着重讨论了改革农村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问题,要求力争在4月底春耕大忙前完成这项任务。 1月11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的通知》,就政社分设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原则上以大队管辖范围为基础建乡,以公社管辖范围为基础设区。乡干部实行在职不在编,任职期间内国家支付工资,享受公费医疗。云南设区建乡工作6月底完成。经过改革,全省设立了1 380个区,119个县辖镇。建立了12 539个乡(其中民族乡1 683个),452个区辖镇。有70个县辖镇设立了313个农村办事处。 1月27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国营林牧渔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通知》,并先后转发了省农垦总局、省侨办、省农牧渔业厅在农场内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办家庭农场的报告。2月14~20日,省委农村工作部和省农牧渔业厅在新平县召开了全省国营农林牧渔场兴办家庭农场经验交流会。这项改革进展顺利。至7月底,全省444个国营农林牧渔场和森工局兴办了家庭农场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222个。省侨办所属13个华侨农场全部搞完。农垦系统农场搞了89%,农牧渔业厅系统农场搞了72%,林业厅系统搞了10.3%。 3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扩大集体木材经营自主权的规定》。 3月26~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百户专业户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全省17个地州市的150名专业户代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安平生、普朝柱、梁家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到会和大家一起座谈。这次座谈会对克服流通领域中“左”的思想束缚,发展专业户,带动农民勤劳致富,起了积极作用。 5月2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放手发展专业户、重点户,促进商品生产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 6月1日 中共云南省委对丽江地委《关于发展商品生产,改变小凉山地区贫困面貌的请示报告》作出批复。明确提出加强类似小凉山约400万人特困地区的工作,作出减免其公余粮任务和税收等若干规定。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云南提出农村扶贫之始。 10月20~27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有各地州市和通海、富民等22个县市领导人参加的农业翻番座谈会。提出实现农业翻番,中心环节是调整产业结构。从单一的种植业结构发展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即“一业变八业”(种植业、养殖业、采矿业、加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煤电能源工业、建材建筑业)。要求继续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经过五年努力,把全省经济作物面积由占总播种面积的8%调整到15%。 12月19~25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迪庆藏族自治州工作座谈会。省委原则同意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一系列的政策、指示精神同样适用于迪庆州的意见,并就若干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 同年,云南粮食产量登上100亿千克的台阶,达到100.5亿千克。1985年 1月8日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成立贫困地区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刘树生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梁林、省计委主任钟其庆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委农村工作部。 1月10~15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矿业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开发矿业,必须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大矿大开,小矿放开,强化开采,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 1月2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从当日起取消生猪派购,购销价格同时放开,同时取消收购生猪给予农民的粮食奖售和现金奖励。 2月3~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地州市县委农村工作部长会议,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挥当地优势,要突出重点。在粮食稳步增长的基础上,以林业、畜牧业为重点,以乡镇企业为突破口,全面进行调整。年内力争在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结构,发展林业、畜牧业和发展乡镇企业三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2月10~24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云南视察工作期间,深入到文山、红河、昭通、丽江、大理、怒江、保山、德宏、楚雄等9个地州20多个县调查研究,对云南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反复强调指出:“我们的条条思路是考虑如何使国家和人民尽快富裕起来,这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建议云南学习河北省保定地区农村开展“增百致富”大讨论的经验。 3月1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增百致富”大讨论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胡耀邦同志的重要指示,并组织大批干部下去,发动广大农民深入地开展“增百致富”大讨论。要求力争当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人均增加100元。这一年,全省组织10万干部下乡,农村“增百致富”成为云南农村工作的中心,并取得了丰硕成果。1985年全省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99.7亿元,比1984年增长36.6%,按人口平均,人均纯收入增53元。1986年,省委决定改称“增收致富”。 3月20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就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后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4月1日 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云南从即日起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调整农村粮油购销价格。合同定购的品种是:稻谷(大米)、小麦、玉米、蚕豆、大豆。这5个品种合同定购任务内的数量,实行比例计价收购。省政府决定:稻谷(大米)云南实行“倒二八”比例计价,即二成按原统购价,八成按原超购加价。小麦、玉米、蚕豆,实行“倒三七”比例计价。 5月30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云南矿产资源开发试行办法》。 7月1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发展乡镇企业应注意解决好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放手让农民办企业。乡镇企业实行区办、乡办、村(社)办、户办、联户办和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一齐上。政策上要一视同仁。1986年 1月25日至2月1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讨论了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度、增加农业投资和加强贫困地区工作等问题,形成3个文件。 2月7日 由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率领的中央机关访问组结束在云南东部贫困地区的考察。2月19日在广西南宁召开有滇桂黔三省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对三省考察情况汇报会议,并对三个省的经济发展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2月20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增加农业投资,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要求“七五”期间,全省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尽快做到不低于1980年的水平。在此基础上,农业支出与财政总支出同步增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所占的比重,从1987年起,要达到20%。 同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若干政策的规定》。指出:粮食合同定购计划,既是国家任务,必须保证完成;又是经济合同,要不断加以完善。从1986粮食年度起,全省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定为8.5亿千克贸易粮;粮食合同定购同奖售优质化肥挂钩;对少数贫困地区,不定或少定粮食定购合同,主要采取市场收购的办法。 2月27日至3月7日 全省范围出现了一次由东向西的特强降温过程,气温骤然下降14℃。昆明地区最低气温达到-5.2℃,是1928年以来没有出现过的低温天气。大部分地区0℃以下的温度时间长达50~60小时。全省除南部边疆低热的少数县外,有119个县市区降了小到中雪。雪后又出现霜冻,使小春作物受灾57.3万公顷,无收面积达14.86万公顷,造成小春作物严重减产。 3月14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工作,尽快解决温饱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云南省贫困面逐步缩小,贫困程度 有所减轻。但还有400万~600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这些地区的温饱问题。为加强对贫困地区工作的领导,省建立贫困地区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和志强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省委农村工作部。 3月10~17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地州市委书记会议,传达胡耀邦在滇桂黔三省区考察组汇报会上的讲话,讨论如何把云南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实力等问题。 5月30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省委讨论怒江州经济发展方针的会议纪要》,就怒江州经济发展方针作出初步决策,指出,怒江州在粮食生产上主要是固定耕地,提高单产,而不是扩大耕地,更不能搞毁林开荒,口粮不足200千克的由省里调粮补足,全州发展的重点是林、牧、药等多种经营项目和开发矿业。 6月6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开发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领导小组。组长李铮友(副省长)、副组长金人庆(副省长),办公室设在省农垦总局。 6月27~29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增收致富”表彰大会。向126个增收致富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其中,增收致富成绩显著的地、市、县(区)和农场共46个,服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共48个,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共32名。 8月1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的意见。指出,云南占用耕地的情况十分严重,要求各地一定要像抓计划生育那样抓好土地管理工作。1987年1月,省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土地管理局,各地州市也相应建立土地管理机构,加强对土地的管理。 8月下旬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蔬菜会议。指出,发展冬春早菜生产对发挥云南自然优势,调整小春种植结构,发展商品生产,具有普遍意义。 9月11~1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有地、州、市、县委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重点讨论了农村整党和开展增收致富等问题。1987年 2月11~19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会议与专员、县长会议同时举行。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中央[1987] 5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完善粮食合同定购;组织农民进入流通;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强贫困地区工作等农村深化改革的问题。 3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继续完善粮食合同定购的通知》。全省粮食定购基数由8.5亿千克贸易粮调减为7.5亿千克。从1987年4月1日起,农户每交售合同定购粮50千克,凭票奖售优惠价尿素7千克,平价柴油1.2千克,发放30%的无息预购定金。同时强调完成合同定购的粮食任务是农民向国家应尽的义务。 3月29日 云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暂行条例》。 6月26日 中共云南省委书记普朝柱对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新平县鲁奎山铁矿开发情况的调查报告》作出批示。肯定鲁奎山铁矿的开发与发展带动当地民族经济结合,做到国家省投资,大企业得原料,矿山建设符合科学设计要求,当地少数民族得到实惠,增收致富的经验。 7月14日 经过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州市县的代表实地验收,华宁县达到水电部颁发的农村电气化初级标准,成为云南省第一个达标县。 10月9~14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结合云南实际,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边疆工作的经验,确定了民族、边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十项任务。 11月6~30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对保山、德宏、大理、丽江、楚雄、思茅、西双版纳等7个地州11个县进行经济发展问题考察。 12月9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改革区乡体制的通知》。决定撤销区的建制,改设乡镇;撤销原来的小乡,设立村公所、办事处,作为乡镇的派出机关。这项改革到1988年5月结束。 12月10日 中共云南省委转发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切实加强服务、稳定家庭经营,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必须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把建立和健全各种服务体系作为当前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988年 2月6日 中共云南省委提出1988年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提出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 4月21~25日 中共云南省委四届四次全会在昆明召开。会议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发展农业促轻工,依靠轻工搞积累,重点建设电力、交通,发展教育事业和加强农业基础,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再进一步发展化工和重工业的路子。按照这条路子,几年来云南省经济增长不断加快,效益越来越好,出现了速度与效益互相推动、增长与稳定相互统一,整个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5月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组织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开展科技承包的通知》,《通知》提出了承包的重点,承包的形式,以及承包的报酬办法等。 8月23~28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农村深化改革问题,认为突破口在于进一步放开价格,搞活流通,逐步缩小国家合同派购,扩大市场调节的作用。会议讨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的意见》、《关于调整省产白糖购留比例的意见》、《关于调整全省茶叶收购价格和搞活流通的意见》等3个文件。 9月6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的规定》,决定全省调减合同定购任务8 750万千克原粮,转为议价粮,粮食照收,按议价粮收购。 10月6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加强土地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土地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教育;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档案;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增强农民对政策的稳定感;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土地效益;积极整治土地,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加强集体对土地的管理,积极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 10月23日 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洱源县、剑川县、宾川县、巍山县、禄丰县、武定县、元谋县、南华县、永仁县、大姚县、姚安县、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县、泸西县、永胜县、江川县、澄江县被列为对外国人开放地区。 11月6日 21时03分14.5秒和21日15分44.9秒,澜沧和耿马发生7.6级和7.2级地震。这次地震波及思茅、临沧、保山、德宏、西双版纳5个地州20余县(市)的299个乡2 769个村,以澜沧、耿马、沧源3县受灾最重。共死亡748人,受伤7 751人,房屋倒塌130.8万间,经济损失20.5亿元人民币。 11月1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执行国务院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决定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全省化肥、农药、农膜统一由各级供销社农资部门实行专营,其他未经省政府批准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准插手经营。 11月26日 据省委农村工作部《农村动态》44期反映,国家收购农副产品打“白条”引起严重后果。据楚雄州7个县的统计:烤烟收购打“白条”的金额达3 455万元。大理州4个县的统计,仅收购烤烟一项,向农民打“白条”的金额1 800多万元,加定额转账支票,占应付给烟农烤烟款的50.28%。农民卖了烤烟,拿不到现款,怨声载道。此事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采取了措施,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12月7~11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对农村形势,特别是粮食生产形势的认识,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为夺取1989年农业丰收而奋斗。 12月19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全党动员,同心协力夺取明年农业丰收的决定》。1989年 2月23~27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新平县鲁奎山矿山召开全省矿山建设现场会议和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国家开发资源,必须与发展当地民族经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紧密结合,这应该是云南经济建设的一条重要方针。在这方面,鲁奎山闯出了一条经验。 4月25~28日 经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委民族工作部、省民委、省热区开发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联合在元江县召开全省山坝结合,开发热区现场会,学习推广元江、孟连两县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科学开发热区的经验。 11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书记普朝柱在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报告》上作了批示,提出:农村改革既不能退回到归大堆、吃大锅饭的老路,又不能往土地私有制方面滑。应坚持土地公有、分户经营、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开发性农业,要在农民自愿联合的原则下,发展规模经营,如云南的茶叶、橡胶、热带水果等基地。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①农村公共设施和财产的经营管理服务体系;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③农用生产资料服务体系;④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普朝柱还要求将有关方面的经验,汇集编印小册子,发至村公所和党支部,人手一册,促进农村深化改革。据此,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编写了《当前农村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的小册子,共印20万册,下发给农村基层学习。 11月16~20日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进一步学习江泽民同志国庆讲话,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审议省委常委的工作报告,讨论研究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问题。聂荣贵代表省委作了报告。关于农业发展问题,《报告》提出了实现农业的稳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稳定发展农业的主要出路。强调要坚持和稳定农村政策,重申:土地公有和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不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靠勤劳和正当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不变;鼓励和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以及家庭副业的政策不变;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农产品收购政策不变;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继续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政策不变。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农业放在重要地位,地县一级要以主要精力抓农业,各项经济工作,要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要在全省迅速掀起一个重视农业、支援农业和发展农业的热潮,齐心合力把农业搞上去。 11月16~2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云南视察工作。他先后到了文山州、思茅地区、西双版纳州和昆明市。江泽民听取了省委常委的汇报,在省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到云南的粮食问题时,他说:过去讲“以粮为纲”的时候,有一定的片面性,但粮食是个主要的农产品,有了粮食就好办。“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这句话一点不错。所以我们要把粮食、农业这个问题放在一个足够的地位上来考虑。农业为基础,粮食更是农产品里更重要的基础。云南现在是粮食调入省,能否在几年的功夫狠抓粮食,逐步减少调入,乃至自给。他强调提出,民族和睦、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教育、文化,改善群众生活,这是所有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关于加强党的领导问题,突出地讲了要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级要派人帮助基层党组织,变软弱涣散为坚强有力。 12月6~11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玉溪召开全省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会议认为,当前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通过稳定农村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用社会主义占领农村阵地。围绕经济建设,对农民开展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会议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2月16日,省委作出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1990年 1月6~11日 全省农村工作暨农业科技推广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深化农村改革,依靠科技进步,使云南农业登上新台阶,目标是用6年时间,使粮食总产达到62.5亿千克。提出从1990—1995年,建成166.6万公顷高产稳产农田,其中公顷产11250千克到吨粮的田地33.3万公顷,公顷产7 500千克的66.6万公顷,公顷产6000千克的66.6万公顷。并对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提出了具体要求。 4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科技兴农的决定》。 6月6日 《云南日报》报道: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第一期工程云南的任务是:由中央、省、地、县联合投资4.27亿元,在金沙江流域的昭通、巧家、永善、盐津、鲁甸、绥江、镇雄、威信、彝良、大关、水富、会泽、东川、元谋14个县(市)造林87.3万公顷,1990年造林3.3万公顷。 6月27日~7月1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宁蒗彝族自治县召开全省民族贫困山区经济、教育发展现场会。学习、推广宁蒗经验。宁蒗县就其民族、社会形态和自然条件,在云南民族贫困山区和高寒山区有代表性,其基本经验:①治穷必须治愚,开发经济必须与开发智力相结合;②从高寒山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找准自己的发展路子,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依靠群众,办成几件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实事。 8月1~7日 中共云南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在昆明举行。大会总结前5年经验,制定后5年发展规划。提出今后5年发展经济的基本路子是:以农业为基础,确保粮食生产登上新台阶,继续发挥烟、糖、茶产业的优势;加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发磷化工业、橡胶加工业、钢铁和有色加工业、林纸加工业四大产业,同时为机、光、电、仪、旅游、香料、医药等后续产业的开发创造条件,打下基础。以略高于全国平均速度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国民经济。在农业方面,作出用6年时间建成166.6万公顷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稳产高产农田。据此全面安排农田水利建设、农用工业建设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10月21日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对进一步发展城乡集体企业若干问题作出规定。《规定》共9个部分40条。 11月10日 普朝柱同志对峨山彝族自治县进行调查后,强调山区经济开发必须同智力开发相结合。提出:乡镇要建立农村智力库。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小学毕业升不了初中的,毕业后进行一段时间的适用技术培训;初中、高中毕业升不了学的,可以搞“3+1” (即毕业后留下进行一年的职业技术培训)的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搞好广大农户的技术培训。 12月10~13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抓好农村普及教育的同时,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 12月26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云南省农村智力开发县工作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决定:禄劝、呈贡、永善、陆良、罗平、寻甸、西畴、泸西、峨山、镇沅、孟连、禄丰、元谋、武定、大理(市)、洱源、云龙、龙陵、盈江、中甸、兰坪、景洪、宁蒗、云县等24个县和东川市3个乡为农村智力开发试点县(乡)。1991年 1月4日 新华社报道:自然资源极为丰富但长期封闭落后的云南省,经过10年建设,资源优势正在转变为明显的经济优势,烟草行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天然橡胶、蔗糖和茶叶分别列全国第二、三、六位。 1月21~2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李瑞环在云南考察。李瑞环对云南省维护民族团结、支援解放军捍卫祖国西南边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云南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积累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2月1日 《云南日报》报道:农业技术综合试验示范区在云南部分地区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效果。综试区种植水稻28.032万公顷,平均单产提高到6 915千克,年递增7.3%;6万公顷玉米,平均单产4 440千克,年递增7.9%。烤烟综试区实现了良种化、规范化和区域化,平均单产比全省高385.5千克,上中等烟比例比全省平均高11个百分点。粮烟综试区基本经验迅速扩展到甘蔗、茶叶和林业综试区,促进了全省优势经济作物的发展。 2月7~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在云南考察了红河、西双版纳、德宏、大理等自治州。乔石指出:云南自然条件好,资源丰富,发展经济的潜力大。80年代提前两年实现第一步战略目标,90年代有可能争取发展得快一些,但是要从实际出发,实实在在的、一步一个脚印地发展。 4月20~30日 田纪云副总理考察了昆明、德宏、保山、大理、楚雄和西双版纳等地州市。他对云南目前的农业形势及农业开发,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他强调,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云南农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田纪云对边境贸易概括了“利国、富民、睦邻、安邦”八个字的结论。 4月22日至5月16日 普朝柱同志率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滇南、滇西南14个县,研究发展边境贸易问题。6月7日,省委印发了普朝柱《关于对滇南、滇西南14个县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云南经济进入了一个由传统技术向先进科学技术转移;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科学管理转移;由原料生产型的低层次开发,向综合利用、深层开发转移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关键是科学技术进步,智力开发,人才培养。报告说,云南对外开放面临一个难得的机遇。云南是我国通向东南亚国际大市场的主要口岸通道,具有重要的区位优势。要用好中央认可的发展边贸的四条政策:即发展边贸的“五自”方针(自找货源、自找销路、自行谈判、自行平衡、自负盈亏);27个边境县划为边境贸易区;162种商品免征海关税;由国家批准指定的银行经营外币兑换存汇业务。 7月12~17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五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建议的说明》。《建议》特别强调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必须坚持“教育为本,科技兴滇”。 7月2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组织省委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队的通知》。11月19日,省委召开会议,动员和组织省直机关干部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2月14日,省级机关300多名干部,奔赴12个地州市的农村参加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其中厅级干部10名,处级干部124名。 12月27日,省委发出《关于在全省农村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通知》,就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8月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在边境地区建立12个省级口岸。即泸水县的片马,腾冲县城,盈江县城,陇川县的章凤,镇康县的南伞,耿马县的孟定,孟连县城,澜沧江上的思茅港,景洪县城,勐海县的打洛,金平县的金水河,麻栗坡县城。 9月14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在镇雄县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八五”期间的扶贫工作,以稳定解决温饱为重点,向最贫困、最偏僻、最落后的地区延伸。决定投资10亿元,进行三大扶贫工程,即昭通渔洞水库上马,兰坪6万吨铅锌矿开发,一批年产万吨左右林纸综合纸厂的建设。 9月23日 昭通发生特大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省委、省政府紧急部署救灾抢险,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灾区人心稳定。24日,李鹏总理致电慰问灾区人民。 12月16~21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三级干部会议,学习和讨论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普朝柱在会上代表省委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八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提出,要开创云南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就要统一“两个认识”,一个是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一个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的认识;抓好“两件关键措施”,即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中心的硬件建设和教育科技兴农的软件建设;主攻“两个薄弱环节”,即流通购销和乡镇企业;搞好“一个调整”,即继续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抓死“动力和保证”,即抓好社教搞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八中全会精神落在实处。1992年 1月20~25日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昆明、西双版纳、玉溪、曲靖等地州市考察。朱镕基说,改革开放以来,云南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为全国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肯定云南省集中力量打好经济发展基础的方针是正确的。 2月11~13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传达贯彻1月14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文化,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是云南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2月14~1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在西双版纳、德宏、大理3个自治州考察。万里对云南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云南经济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提出希望和意见,要云南根据自己的特点,不搞“一刀切”。 3月7日 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认真传达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的通知》(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又称“南巡讲话”)。 4月28~30日 中共云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以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为指导,讨论了云南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要求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努力开创云南经济建设的新局面。 8月18~22日 全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经验交流会在玉溪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在广东召开的全国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经验交流会精神,学习推广玉溪地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经验和做法。 9月24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派出第三批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队奔赴农村,完成全省尚未开展的14%的行政村和17.3%的乡镇的社教任务。 10月9日 云南省“八五”重点建设项目、全省最大的水利工程——昭通渔洞水库导流隧洞工程开工(水库已于2000年12月19日竣工)。渔洞水库位于金沙江流域二级支流的乐居河上,最大坝高87米,库容3.64亿立方米,水库以农业灌溉为主,每年可向昭鲁坝子50.2万亩农田供水1.32亿立方米。使10年9旱的云南第4大坝子的水利化程度由25.2%提高到87.2%,发电总装机容量1.26万千瓦。 11月2~9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学习党的十四大精神和安排部署当前工作。省委书记普朝柱说,党的十四大基本精神和最重大的成果集中起来就是三个明确确定。即,明确确定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明确确定我国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确定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1993年 1月3日 中共云南省委印发普朝柱《在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州的调查报告》。报告总结思茅地区经验,提出边疆山区只要路子对,搞得好,生产力完全有可能实现跳跃式、跨越式发展,最基本的经验是“三结合、一体化”,即实行城乡结合、科技与经济结合、开放与开发结合、农工商一体化综合经营体制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 2月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武汉主持召开的六省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发出1993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6条措施。 3月1日 中共云南省委转发省委农村工作部在全省农村开展奔小康活动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和广大群众中开展“解放思想奔小康”大讨论作出部署。 4月13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建立粮食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粮食年度起,在全省14个地州(怒江州、迪庆州和昭通地区个别贫困县除外)所在县(市、区),全部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价格随行就市,并就建立粮食储备及粮食风险基金两项制度作出规定。 7月2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减轻农民负担电话会议,宣布省级机关第一批取消涉及农民不合理负担的21个集资、收费、基金项目和6个达标活动。 9月13~17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研究加快乡镇企业发展问题。 11月10日,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 9月24日 滇西南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责任合同签字仪式在保山举行,副省长黄炳生以及省财政厅领导同承担该项目的思茅、临沧、德宏、西双版纳5个地州的行政首长在合同责任书上签字。滇西南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启动。此前,滇西南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于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1993年12月8日,经过国家验收。 10月26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的副厅级以上在职领导人参加的传达报告会,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云南的具体贯彻意见,省委要用很大精力抓农业,要求省地县委要有一位副书记分管农村工作,并迅速落实。1994年 1月24~25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花卉现场办公会,决定把花卉作为一项产业来发展,走高起点、工厂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路子。 3月1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禄劝县轿子山、永平县金光寺、楚雄市紫溪山、会泽县长海子、大桥和昭通市大山包黑颈鹤等5个自然保护区。 3月13日 云南省造林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经全国绿化委员会和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检查评比,云南省被授予“全国部门造林绿化先进省”称号。 4月4~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中央两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云南农村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一是调整单一的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二是改变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社会化大生产。要长期稳定基本农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则上按原有的承包合同,再延长承包期30年。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各项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家庭分散经营逐步组织成社会化大生产。鼓励把“四荒” (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有偿转让给个体以及私营企业经营开发,转让期可以50~70年。推行股份合作制形式,搞生产规模化、分工专业化、科技现代化、产品商品化的社会化大生产。三是要变革农村经营体制,积极推广“三结合一体化”的成功经验,使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形成新的生产力。会议还认为,要实现云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还必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总的指导思想是:在保证粮食稳定增长、实现基本自给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建立一批规模化、高起点、农工商一体化的支柱产业,为富民、富乡、富县作出贡献。 4月17日 云南省“七五”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引洱入宾” (引洱海水入宾川县)工程历经7年艰苦奋斗,胜利通水。引洱入宾工程是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批准的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是全省开发金沙江干热河谷率先启动的第一个工程。总投资7 284万元,年引水量逾5 0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 866.6公顷,受益7个乡镇,3个国营华侨农场。 5月20日 《云南日报》报道:陆良县丝绸生产实行种养加工一条龙、农工商技贸一体化,现已成为全县的一大支柱产业和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经济来源。 6月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指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云南列入攻坚计划的贫困县有73个,占全国592个贫困县的12.3%,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打一场“七七”扶贫攻坚战,用7年时间,基本上解决700万人口的温饱问题。 9月6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于11月7日下发各地执行。 10月10日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制的试行意见》。 11月15日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2000年基本消灭现有宜林荒山的决定》。对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简称四荒)采取两权分离、所有权不变的经营体制。 12月9日 《云南日报》报道:省农业厅、监察厅、财政厅、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局联合召开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落到实处。 12月15~18日 省人民政府在宜良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提出把云南畜牧业建成产值超百亿元的支柱产业。 12月底 按省委决定,全省由1.2万名干部组成的首批农村基层建设工作队奔赴农村,开始为期一年的深入基层、驻村帮助工作。1995年 2月15~18日 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从现在起到2000年的6年里,云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要实施三大战略措施,实现三大战略任务。三大战略任务是:①实现粮、油、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供求平衡;②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3%~5%,人均年增收100元左右;③基本解决全省7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三大战略措施是:①搞好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好2 500万亩稳产高产农田;②依靠科技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特别是要抓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振兴农业;③坚定不移地大幅度增加农业资金和物资的投入,确保农业发展后劲。 2月17~20日 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昆明召开。19日,省委书记普朝柱在会上提出要把林业摆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地位,念好“山”字经,作好林业大文章。要把林业的发展与开发摆到云南各族人民实现小康的总体战略位置上来,使荒山绿起来,群众富起来。 3月28日 云南省重点工程柴石滩水库(宜良县)导流隧道工程破土动工。水库坝高101.8米,总库容4.3亿立方米。是珠江上游南盘江的“龙头”工程。 5月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科技意识,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加速实现“两个转移”——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把科技工作转移到面向经济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 6月2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下一步扶贫工作。会议认为,下一步扶贫工作要相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到500多个特别贫困乡镇,打好扶贫攻坚战。会议提出了8条具体措施。 7月12日 继6月30日、7月10日孟连傣族拉祜族自治县与缅甸交界地区连续发生5.5级和4.2级地震后,今日5时46分再次发生7.3级强烈地震。震中为北纬22°、东经99.3°,仍是孟连县与缅甸交界处。受灾范围达10400平方千米,涉及3个地州、5个县、39个乡镇60多万人口。地震造成11人死亡,伤136人(重伤26人),受损农户6.8万户,房屋20万间,257万平方米,其中有小学329所、医院143所受到损坏;水利、电力、邮电、公路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8月18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采取重大措施解决米袋子、菜篮子问题,为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城乡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会议决定:①在滇中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区。“九五”期间,每年增产粮食3亿千克,总产量达到130亿千克;滇中粮食实现自给平衡;②加快畜牧业现代化建设步伐;③加快与米袋子、菜篮子有关的流通体制建设;④采取5条措施,抑制通货膨胀。 8月22~26日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昆明举行。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受省委的委托,代表第五届省委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开拓前进,为实现小康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明确提出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打基础,兴科教,调结构,建支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30字工作思路。 10月6~1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代行总理职务)在云南视察了昭通、德宏、丽江、昆明等地州市。朱镕基深入民族贫困山区,进村入户,看望群众;到乡镇企业了解情况,与基层干部座谈;到边境口岸、出口创汇基地及旅游开发景区调查研究,听取了省委、省政府的汇报。7日上午,朱镕基在听取昭通地委、行署的汇报时指出:我对扶贫方针理解为四句话: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各方支持,共同富裕。像昭通这样的地区,解决扶贫问题需要中央、省、地共同努力,采取一些关键性措施:①要加快交通基本设施建设,同意复工内昆铁路,改造213国道;②要兴修农田水利工程,要尽可能挤出资金用在这上面;③在山区种树,可以以工代赈,提供粮食让农民发展林业。11日下午,朱镕基听取了省委书记高严、省长和志强的汇报,他认为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全省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形势很好。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第六次党代会的任务,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云南大有希望。中央尽可能给予帮助,使云南发展得更快更好。 10月24日 6时45分,武定县及邻近地区发生6.5级地震,震中为北纬25°9′,东经102°2′。昆明、楚雄、禄丰、元谋、永仁、东川等市县震感明显。到28日20时止,死亡52人,重伤604人,轻伤9 530人,房屋倒塌26 778间,损坏17 131间。 11月2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工作会议,要求加快生物资源产业化开发。“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是指利用云南优势生物资源进行现代生物技术产品、天然药物、保健药物、农化产品、微生物产品、特种水产养殖产品、香料产品、花卉产品、无公害蔬菜、食用菌产品、果类产品、软饮料系列产品、畜产品、林木系列产品和传统农产品深加工共18类产品开发工程。 11月19日 《云南日报》报道:云南“八五”重点工程——蒙自五里冲水库已下闸蓄水48米深。它是我国利用天然岩溶凹地修建无大坝中型水库的首次成功尝试,为岩溶地区的水利建设提供了经验。 12月22~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六届二次全体会议,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同意《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1996年工作。 《纲要》提出云南今后15年的发展目标是:到20世纪末,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提前翻两番,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力争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 12月26~2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文山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举全省之力,切实加大扶贫力度,确保“九五”完成“七七”扶贫攻坚计划,实现全省660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目标。 1996年1月8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九五”基本脱贫的决定》。1996年 1月15~2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到西双版纳、大理、红河、玉溪、昆明考察了粮食和经济作物基地、农业综合开 发项目、水利建设工程、脱贫工程和市场。姜春云副总理对云南“九五”期间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工作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云南发展的潜力在农业,振兴的希望在农业。姜春云强调,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扬长补短,发挥优势,发展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产业,走产业化的路子,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云南决定实施“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是符合云南实际,富有远见的。 1月21~23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宜良县召开全省“四荒”有偿出让与开发工作会议,总结“四荒”出让与开发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完善政策,狠抓措施落实,加快“四荒”出让与开发步伐,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2月3日 19时14分18.1秒,丽江发生7级地震,震中在北纬27°18′、东经100°13′,震源深度为10千米。震害波及丽江、中甸、大理、怒江4个地州的9个县、92个乡(镇)、2 807个自然村。受灾面积约18 720平方千米,受灾人口100余万人,其中死亡309人,重伤4 070人,轻伤12 897人,民房倒损103万多间,直接经济损失33.04亿元。地震造成山体滑坡、崩塌和地面开裂,集中在玉龙雪山东坡和金沙江河谷两岸,曾造成交通一度中断。 3月21~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温家宝到楚雄、迪庆和丽江考察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抗震救灾情况。温家宝希望云南要特别重视粮食生产,要保护耕地,保持粮食的播种面积;加强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推广先进的农村实用技术。 4月5日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提出实施10大工程,促进云南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建议。十大工程是:①滇中现代化农业示范工程;②开发热区农业工程;③农业综合开发工程;④商品基地建设工程;⑤扶贫攻坚工程;⑥农田水利建设工程;⑦农业科技推广工程;⑧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工程;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程;⑩畜牧业现代化工程。 4月24~26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楚雄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大会和“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及各项任务,使云南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5月初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建立全省县(市)委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县(市)委领导及党委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并拟定了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 10月23日,省委召开第二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结表彰大会,12个优秀工作组和63名优秀工作队员受到表彰。 5月10~1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到西双版纳、丽江、德宏、大理和昆明市视察。他还到丽江地震灾区去慰问,送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泽民总书记对受灾群众的关怀。李鹏总理充分肯定云南工作。他要求云南省各级干部高度重视农业,继续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要把扶贫工作的重点放在少数民族地区。 7月18日 《云南日报》发表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云南省“九五”农业发展纲要》。《纲要》对云南省“八五”时期农业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定纲要的宗旨作了阐述。《纲要》共分4个部分:①主要任务和指导思想;②突出重点,实施10大工程;③狠抓关键,落实“十大政策措施”;④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9月4日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云南省“九五”农业发展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纲要》,必须在6个方面体现,包括工程项目落实,政策落实等。要求落实《纲要》今年必须见成效。 12月19~20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5年文山会议以来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1997年的扶贫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投入扶贫攻坚,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奋发图强,扎实工作,按期完成“七七”扶贫攻坚目标。1997年 1月 云南省“五大扶贫工程”中的“绿化工程”在全省贫困山乡全面启动。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到2000年,用4年时间,集中投资4.2亿元,发展26.6万公顷经济林果,实现506个贫困乡户均经济林果0.2公顷以上。 1月26~28日 全省第二次“18工程”工作会议在宜良召开。会议主题是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大支柱产业建设的决定》。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同心协力,努力开拓生物资源产业建设的新局面。 2月10日 《云南日报》报道:云南农业“10大工程”全面启动。到目前为止,全省“10大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近50亿元,启动各种工程项目近百个,绝大多数项目均已完成“九五”开局第一年的预定目标。 2月13~15日 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传达贯彻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乡镇企业几年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乡镇企业再上新台阶的路子,确定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素质的重要措施,确保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月14日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环境,对乡镇企业继续执行“投资方向调节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的优惠政策,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 4月4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农业与农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 4月28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边疆民族工作座谈会,听取了云南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促进会关于边疆民族工作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汇报,强调要认真抓好新时期的边疆民族工作,省委书记高严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做好边疆民族工作才能实现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边防巩固、经济发展。 4月 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居住在乌蒙山、哀牢山、高黎贡山等生存条件十分恶劣的高寒山区的40万特困人口分期分批进行异地开发扶贫。省政府1997年上半年安排4 000万元财政拨款和1 000万元低息贷款,启动7个试验区进行移民搬迁。到2000年,逐步把10万劳动力、25万贫困人口迁移到光热条件好、土地资源丰富的坝区及河谷地区,帮助他们尽快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6月9日 《云南日报》报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实行保护耕地的通知》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这次清查的范围是1991年1月1日至1997年4月15日止的各类建设、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乡镇企业及城乡居民住宅的用地。 7月2日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省烟草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烟草面临的新形势,实施烟草产业战略调整,确保云南烟草“九五”再上台阶,再创辉煌。 9月2日 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省委书记令狐安对今年后4个月的工作作了部署。令狐安强调,首先是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省今年受灾较为严重的严峻形势,防止出现因去年大丰收而产生的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搞好防灾抗灾工作,尽量扩大晚秋作物的种植面积,加强主要粮食、经济作物的后期管理。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食的政策,落实粮食收购资金和财政补贴,注意防止因卖粮难导致粮价下滑,确保农业增产增收。扶贫攻坚工作要紧抓不放,继续坚持“6个结合”,搞好“三通一建”(“三通一建”即到1999年,全省要基本实现村村通电、通路、通电话和建学校)工作,确保今年再有120万人口解决温饱问题。 10月8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师宗召开全省农村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12月16~18日 中共云南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在昆明举行。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总结今年工作,部署明年任务,从云南省情出发,着重研究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党的建设3项重点工作。省委书记令狐安在会上作了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开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的报告。会议认为,云南经济发展状况表明,云南不仅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任务时候都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省情。制定政策应当更加宽松灵活,工作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当前,要把调整所有制结构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明年思想解放的突破口。1998年 2月18~20日 全省农村工作暨第三次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攻坚的主要思路和工作重点。要求全省各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稳定和加强农业的精神上来,真正解决好各种思想认识问题,做到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不动摇,加大农业的力度不动摇,增加农业投入不动摇,落实扶持农业的政策不动摇,组织各行各业支持农业不动摇,改善农业生态条件不动摇,减轻农民负担不动摇,继续保持全省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1998年农村工作重点是,围绕确保农民增加收入,狠抓扶贫攻坚,提高农民素质和加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3项工作,采取6项对策。 2月23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全省推行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通知》,决定云南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实现“三年三步走”的战略步骤,即1998年到2000年用约9亿元的资金规模在73个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乡506个全面铺开。3月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会议,总结试点经验,安排1998年推广工作。上半年,已在全省113个县扶贫受益14万户,投放资金5 000多万元,到期还贷率达95%以上。 4月22~24日 云南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委、省政府把今后5年云南对外开放的基本思路归纳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以外贸、外经、外联为重点;巩固东南亚,加强港澳台,拓展欧美日,推动澳洲、南亚和非洲;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扩大进出口贸易;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一起抓,大中小项目一起上,重点吸引国际大财团、跨国公司来云南投资;大力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和人才,积极稳妥地发展海外投资;加强与国内各省市区和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云南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5月1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4月25~27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领导、大胆突破,形成全党动员,支持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会上,省政府表彰了100户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命名私营企业100强,确定了重点扶持发展的第一批100户私营企业名单。 5月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 5月27~29日 全省科技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玉溪召开。会议提出了今后3年云南扶贫工作的6项任务及保障措施。 6月上旬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黄菊率赴滇考察团到文山、思茅等地考察、检查指导上海对云南的帮扶工作。 6月18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主题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理论学习、解放思想、遵守法纪、联系群众、廉洁自律5个方面的楷模;各级领导机关要起好勤奋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奋进、服务基层、勤政廉政5个表率作用;基层组织要树立廉洁奉公、努力学习、改革开拓、共同富裕、遵纪守法的5种形象。全省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这项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7月15日 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购销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3项政策。 9月1日 省委书记令狐安、省长李嘉廷与国务院赴云南生态建设调研组(国家林业局局长王志宝为组长)座谈时,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砍伐天然林的重大决策,立即部署全省停止对金沙江流域经营性采伐,清理整顿木材流通市场,全面部署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严禁新的毁林开荒,搞好退耕还林工作。省政府于9月19日召开金沙江流域天然林保护工作会议,规定:凡是1994年以来开垦的林地,必须在2000年前全部退耕还林,1994年以前开垦的凡坡度在25度以上的山地,必须全部还林。 9月2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停止金沙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州境内天然林采伐的布告》。明确停伐区范围:迪庆、大理、楚雄州,丽江、昭通地区,曲靖、东川、昆明市属金沙江流域的县、市、区和西双版纳州。到10月初,禁伐区所涉及的9个地、州、市已全面封锁。 9月16~18日 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委书记令狐安到会讲话,他说:乡镇企业已成为云南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发展中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他要求要突出抓好几个重点:①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加快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②发展特色经济,使乡镇企业与农业产业化互相促进;③面向市场,优化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④推进科技进步,建设信息网络,增强企业竞争和市场开拓能力;⑤促进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会议结束时,省委、省政府表彰了发展乡镇企业20个先进单位和百强乡(镇)、百强村(办事处)和百强企业。 10月2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改革、发展与提高的若干意见》。 11月26日 《云南日报》报道:云南成为全国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基地。鲜花产量占全国的1/3。 12月22~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在昆明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12月25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了挂钩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交通部等10个中央、国家机关扶贫办和上海市对口云南帮扶办以及下属的虹口等11个区;同时还表彰了驻滇部队、省级先进单位132个。 1998年全省大部分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已先后到期,为了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消除农民怕政策变的顾虑,各地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积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已有50%的农户办理了土地延包30年的合同,使农民吃下了“定心丸”。自1994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偿出让“四荒”使用权以来,全省已有63.6万公顷“四荒”出让给49.2万农民和1 457个单位。1999年 1月12日 《云南日报》报道:11日5时左右,昆明地区骤降大雪,积雪深度达37厘米,是1983年12月27~28日大雪以来的最大一次降雪。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雨雪期间的安全工作和安排好群众生活。 同日 中共云南省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云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到2010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以上,粮食自求平衡,主要农产品保持稳定增长,农民收人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农村实现小康。 1月31日至2月2日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工作暨第四次扶贫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深化农村改革,建立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打好扶贫攻坚战,力争今年有100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 2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异地开发扶贫工作会议,决定:从1999年开始,全省异地扶贫开发从试点转入全面实施。强调异地扶贫要坚持5个结合:异地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相结合;与培育区域支柱产业相结合;与积极发展小城镇相结合;与生态保护相结合。3月3日,省政府作出《关于实施异地开发扶贫的决定》,对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4月12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会议。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1998年的基础(31750万元)上,新增1.5亿元信贷资金,扩大扶贫范围,使有条件开展小额信贷扶贫攻坚乡全面铺开这项工作。 4月17日 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在省民委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加大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和投资力度,在1998年35个县推广的基础上扩大到不少于50个县,面积由1998年的13.14万公顷,增至13.33万公顷,并决定增加财政拨款170万元,使推广经费由上年的430万元增至600万元。 4月28日~5月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专程来出席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系列活动期间,对云南进行了考察。29日,江主席在昆明“云南民族村”接见了云南少数民族代表。在云南考察期间,江主席亲笔题写了云南党建三句话: “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 4月30日 “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在昆明拓东体育场隆重举行,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开幕式并宣布“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 5月1日, “中国’99世界园艺博览园”正式开园,江泽民主席和来自世界各地的贵客出席开园式并参观了世博园。 5月16~1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在玉溪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据会议总结,1998年全省畜牧业产值达184.8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9.8%,已经超过粮食的产值和烟叶的产值。在农民家庭现金收入中,有40%来自畜牧业。畜牧业正在成为广大农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省长李嘉廷在会议上提出,云南的畜牧业要立足于发展生产、努力提高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到2000年把云南建成畜牧业大省。会议提出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对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特色畜牧业,大力实施科教兴牧战略,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7月8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适当调整按保护价收购的范围。从2000年起,全省小麦、早籼稻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并不再列入定购品种;实行优质优价政策,进一步拉开粮食品质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切实做到按质论价;改进和完善粮食财政补贴办法,促进顺价销售。同时,继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8月6~7日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大投入,加强领导,坚决夺取云南扶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8月12~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先后在昆明、丽江、大理等地考察了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朱总理指出,在全国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新形势下,云南的经济发展要发挥三个优势:①要发挥具有多个气候带、多样物种资源的优势;②要发挥云南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③要进一步创造和发挥培育人才、引进人才的优势。 8月12日,朱镕基总理出席了世博会中国馆日活动仪式并致辞。 9月9日 云南惟一不通公路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独龙江公路全线贯通。 9月24日 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30号公告,发布《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即日起施行。 10月25~26日 全省对内开放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云南对内开放的首要任务是解放思想,扫除障碍,努力做到实行3个并举,抓好4个层次,优化2个环境,提出1个目标。即: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同时并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政府协作与民间合作并举,以形成全方位的对内开放格局;抓好政府牵头组织的各种联合协作项目,抓好民间合作项目,抓好开发区内的对内开放工作,抓好地县的对内开放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内开放的法律法规、政策、服务和监督保障体系,改善软硬件环境;结合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提出一个能振奋人心,有强烈感染力的工作奋斗目标。 11月22日,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的决定》。 12月23~24日 中共云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在昆明举行。主要任务是:继续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领导视察云南的重要指示,部署2000年工作,动员全省党员和干部群众,为在世纪交替之年开好头、起好步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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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全书︱附录一农业大事记 附录一农业大事记 1949年 6月16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 省人民政府在下设的建设厅内设农林处, 主管全省农、林、水业务。 6月中旬—7月上旬 长江、 赣江下游和鄱阳湖洪水泛滥, 溃堤412处, 沿江滨湖22个县洪水成灾,减产七成以上的农田达36. 67万公顷, 其中: 早、晚稻绝收的面积16. 67万公顷。 灾后, 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 开展救灾工作。拨出大米1 250万千克,以工代赈, 为灾区修复圩堤。 8月9日 中共江西省委作出 《关于省级机关工作团下乡的决定》, 组成工作团分赴农村, 发动群众清匪反霸、减租减息、筹粮支前, 建立区、 乡政权等工作。 8月13日 省委、 省政府、 省军区发出 《告江西农村群众书》, 号召全省农民发扬革命传统, 积极支援前线、 剿匪反霸、恢复发展生产。 9月1日 省政府发出 《对组织群众修堤防汛及冬耕生产的指示》, 要求多方设法兴修水利, 开发利用土地, 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困难。 9月16日 省委发出 《关于领导秋收运动的指示》, 要求广泛宣传减租、 减息条例和合理负担法令,以激发群众的生产热情。1950年 1月1日 省农业厅成立, 9月19日改为省农林厅。 3月6—17日 省委召开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党代表会议, 决定各级党委组织党员和干部深入农村, 为完成剿匪、反霸、 减租、 征粮、恢复生产和组织群众为土地改革做好准备等六大任务。 5月3—11日 省委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议, 确定目前农村工作方针, 准备实行土地改革。 7月5—17日 全省第一届农民代表会议召开,讨论 《中央人民政府土地改革法实施办法》,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江西省实施细则》, 通过《江西省农民协会组织章程》, 选举成立了省农民协会, 刘俊秀当选为省农民协会主席, 张国震当选为副主席。 8月5—23日 省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 传达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毛泽东在会上的讲话, 通过《为完成土地改革与生产建设而斗争》 的决议, 作出全省争取两年完成土地改革的决定。 8月27日—9月6日 江西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南昌举行。 大会通过了陈正人所作的 《关于江西省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江西省实施细则》, 对土地没收和征收、 土地的分配、 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 9月20日 省政府颁布 《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江西省1950年施行细则》。 11月21日 江西省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 刘俊秀为主任, 黄先为副主任。1951年 1月19日 省政府发布 《1951年农业生产的指示》, 要求1951年的粮食在1950年449.35万吨的基础上增产8%, 争取10%, 并有计划、 有重点地恢复和发展棉、 麻、茶等特产。 4月4—14日 江西省首届合作会议召开。 会议要求在农村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4月10日 省政府发布《春耕生产动员令》,要求把组织“合作互助”作为当前开展春耕生产、克服困难的一项有效工作来抓。 8月7日 省政府发出抗旱工作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动员干部群众投入抗旱斗争。 11月15日 南丰县水南乡橘农向毛泽东和斯大林各敬赠蜜橘1 000千克。 11月26日 省、市各机关、各民主党派干部与各界人士1 100余人组成土地改革工作队,下乡参加土改。 12月5日 省委发出《关于开展“王水盛思想”讨论和批判的通知》,进行翻身不忘本的教育,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1952年 3月11日 省委发出《关于集中全力掀起春耕生产运动的指示》,要求大力发展与组织季节性劳动互助,有重点地组织常年互助组。 3月30日 省政府决定组织9个春耕生产检查组,配合中央、中南局春耕生产检查组,于4月初分赴各专区农村进行检查。 3月底 省委在土改基本结束时,提出“以大量发展临时季节性互助组为主,重点试办常年互助组”的方针,号召全省农民走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道路。 5月4日 彭泽县农民吴宣文一亩棉田收400多千克籽棉,荣获国家农业部颁发的“爱国丰产”金质奖章。 8月31日 省政府公布《关于湖、沼、河、港及鄱阳湖草洲暂行管理办法》。 10月中旬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以土改复查、农业生产、建党为1952年冬至1953年春的三大中心任务。 12月1日—1953年2月23日 在南昌中山堂举办全省土改展览会,参观人数达150万人次。1953年 2月3—8日 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一次座谈会召开,研究1953年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与做法。 3月10日 省委发布《1952年互助合作运动基本总结》及《江西省1953年互助合作运动的计划》。 3月19日 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结束土改,全面展开爱国增产运动的指示》,要求大力发展互助合作,增加生产,改善农民生活。 7月8日 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农民进行丰产重点参观。 10月24—30日 全省粮食会议召开,要求执行中央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12月初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工作。 11月17日 省委发出《关于大力领导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给各级党委的指示》。 11月25日—12月3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议交流了办社经验,讨论了建社计划,要求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积极领导,稳步发展。1954年 3月24日 省委发出《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的指示》,要求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增加粮食产量。 3月25日—4月18日 省委农工部召开全省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制订1954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发展计划,确定1954年手工业改造的基本任务。 4月5日 江西省第一个较大的机械水利工程——永修九合圩抽水机站举行开机放水典礼。 6月23日—7月4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把农村工作的领导重心转向互助合作,批评各种消极态度。 6月下旬 长江发生特大洪水。7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发出《关于做好生产救灾工作的紧急指示》,部署救灾工作和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工作。7月16日,九江、湖口分别出现22.08米和21.68米的最高水位,400多座滨湖圩堤先后溃决。全省受淹农田52.69万公顷,其中颗粒无收的19.65万公顷,受灾群众367万人。 9月14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执行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统购统销命令的指示》。 11月11日 省委召开全省信用合作工作会议,要求迅速办好现有信用合作社,在1955年底以前完成乡乡建信用合作社的工作。 12月18日 江西省沿江滨湖3 000多公里复堤堵口、加固工程全面动工,1955年4月9日竣工。1955年 1月11日 灌溉农田2 400公顷的余江县白塔西渠倒虹吸管工程竣工。 2月25日 省人民委员会拨出灾区救济款755.45万元(新币),帮助灾区人民生产度荒。 3月中旬—11月15日 全省粮食“三定” (定产、定购、定销)工作展开。 3月24日 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养猪生产,改善生猪收购,做好肉食供应工作的指示》。8月5日 邵式平、刘俊秀向出席全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部分代表, 传达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省、市、 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贯彻执行粮食“三定”政策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等三项重要指示。 8月25日—9月5日 省人代会一届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期间讨论了粮食 “三定”工作以及开发农田水利、 根治水旱灾害的规划等问题。 9月22日 省委、 省人委抽调大批工作人员下乡。 其中有省级机关700余人, 连同地、 县、 区共抽调15000余人, 分赴各地发展农业合作社, 搞好农业生产和粮食 “三定”工作。 11月21—22日 省委召开扩大会议, 要求全省1956年秋季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 11月22日 全省第一个农村有线广播站——高安县广播站建成播音。1956年 1月4日 全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在九江、 丰城、南昌等县开展。 1月18—20日 省委召开会议, 制定发展高级农业合作社规划, 要求全省在1957年冬季, 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 2月20日—3月1日 省首届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910名代表出席大会, 其中有著名劳模易瑞生、 陈翊科、李友秀、李页俚、段谟扬、 彭光贤等。 3月15日 抚州专区宜惠渠大型灌溉工程开始放水。 4月22日 全省农村第一座水电站——安义县鼎湖乡水力发电站开始发电。 6月30日 省委作出 《江西省贯彻执行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 (草案)》。 8月29日 崇仁县炉下乡同开农业合作社和九江县三七乡文经珠农业合作社棉花增产、 萍乡县年丰乡易瑞生农业合作社水稻增产, 分别获国家农业部爱国丰产奖状和奖金。 10月下旬 全省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 共建立高级农业社17 950个, 参加农户达374万户, 占总农户的94%。1957年 1月下旬 全省经济作物生产会议召开, 确定1957年保证优先发展粮食生产, 同时按照适当比例,积极发展棉花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的方针。 2月5日 省委发出 《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社, 大力发展1957年农业生产运动的指示(第二次稿)》。 2月21—28日 1957年全省农业劳模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 127名农业劳模受到奖励。 5月5日 大型水利工程——锦惠渠工程竣工放水。 9月25—29日 全省农村工作部长会议召开,传达中央第四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研究和部署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进行整党、整风、 整社, 组织冬季生产高潮等问题。 11月13日 省委、 省人委发出 《关于迅速大规模地兴修农田水利运动的指示》。 12月3日 省人委发出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林业基地——国营林、牧、 农综合垦殖场的指示》; 25日, 全省5万多名干部上山下乡, 创办国营垦殖场。 12月5日 省人委发出 《关于充分利用围堤内湖建立国营养鱼场的指示》, 要求将荒芜的水面利用起来, 壮大全民所有制渔业经济, 以国营渔场为骨干带动群众养鱼。1958年 3月3—9日 全省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南昌举行。会议要求鼓足干劲, 千方百计实现农业生产大跃进。 代表向全省农民提出了倡议。 3月28日 全省第一个五年计划兴建的最大引水工程——袁惠渠第一期工程竣工放水。 4月27日 全国性农业机械化重点试验工作,在江西恒丰农场开始进行。 5月1日 赣抚平原综合开发水利工程破土动工, 于1960年4月29日提前两年竣工, 建成大小水利工程1 297座, 21.33万公顷农田实现灌溉自流化,4.67万公顷农田摆脱严重涝灾。 7月1日 毛泽东读6月30日 《人民日报》关于余江县消灭血吸虫的报道后, 欣然命笔写下光辉诗篇《七律二首·送瘟神》。 7月24日 省委、 省人委驰电祝贺波阳县三庙前乡和丰农业社, 1.22亩早稻田亩产 “3 872.5” 千克。 8月1日 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开学, 刘俊秀兼任校长。 8月7日 省委召开电话会议, 提出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44亿~150亿千克, 力争一年实现粮食上“纲要”。 8月19日 江西第一个人民公社——修水县太阳升人民公社成立。 8月21—22日 省委召开会议, 部署坚决完成以粮食、钢铁为中心的全面跃进, 并研究建立人民公社问题。 9月6—12日 省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举行,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精神,要求迅速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和农业生产大跃进,并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 9月16日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卫生积肥消灭四害运动的指示》。 10月17日 《江西日报》报道:波阳县三庙前乡人民公社晚稻放“卫星”,1.2亩晚稻田,共收干谷“78 094.5”千克,折合亩产“65079”千克。 10月底 全省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由原来的23 000多个高级社,扩大合并为1 191个人民公社。 11月4日 《江西日报》报道:全省农村实行公共食堂化,全省380多万户农户和小城镇居民,共办了18.87万个公共食堂,参加公共食堂的户数占总户数的93%。 11月9日 《江西日报》报道:波阳县古县渡公社桂湖队晚稻放“卫星”,亩产“11.4”万千克。 12月30日 省委五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会议着重研究了整顿、巩固和提高人民公社问题。1959年 1月25—29日 省委在波阳县召开全省人民公社大办工业现场会,要求大力发展社办工业。 4月12—17日 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八届七中全会精神,研究执行《关于人民公社的十三个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下的生产小队是包产单位。 6月2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会议核定1958年的粮食产量为94亿千克,比原上报少66亿千克;同时将1959年的粮食生产计划,由原定的190亿~200亿千克,调整为112.5亿~120亿千克。并提出实行多种多收和高额丰产田的少种多收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方针。 8月22日—9月20日 省委在庐山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和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进一步将1959年的粮食生产计划下调到105亿千克,棉花3.6万吨。 10月26日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大量发展生猪生产的决定》,要求县、社、大队、生产队、社员个人五级养猪。 10月28日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继续大搞水利群众运动的指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兴建,提出要以受益范围确定承担兴建责任,按等价交换原则组织支援,不能搞平调。 12月30日 省委向中央报告整顿农村公共食堂的情况。1960年 3月中旬 国家农业部在萍乡县召开南方绿肥现场会,有15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表170人出席。 3月28日—4月10日 省委召开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根据中央关于完成人民公社由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的设想,讨论和研究了积极发展公社一级经济力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人民公社问题。 5月9日 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规定》。 6月22日 全省革新农具评比选型会议在南昌县莲塘镇结束。38种农田耕作、畜牧等改良工具经中科院江西分院鉴定,批准推广应用。 6月23日 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贯彻执行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 11月中旬—12月 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确定抓住冬春6个月的时间,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坚决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退赔平调的财物。并抽调2.9万名干部深入农村,检查督促。1961年 1月31日—2月9日 省委五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进一步搞好整风整社、改进领导作风等问题,确定加强农业战线,全面支援农业,作出《关于全面支援农业的决议》。并决定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人均自留地由占耕地的5%提高到7%,大力发展社员家庭副业和手工业。 2月 省委批转《关于清江县临江镇集市贸易情况的调查》,指出: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恢复和发展农村集市贸易,对于活跃农村经济是有作用的。 5月15日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收购重要经济作物实行粮食奖励的通知》。 5月24日 根据邵式平意见,经省委研究,给中央和毛泽东发出关于解散农村公共食堂的请示电报。8月,中央批复同意。全省农村公共食堂全部解散。 8月23日 省市各界7万余人,欢送1万多名奔赴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干部和职工。 10月25日 省委发出《关于试行〈江西省农村集市贸易试行管理办法(草案)〉的通知》。 11月 全省在225个大队进行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试点。1962年 1月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加强领导,发动群众,植树造林,绿化全省的指示》。 2月19日—3月12日 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举行,其间召开全省四级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精神。 6月 赣江、抚河流域出现特大洪水,20日,赣东大堤张家渡段、万家洲段、漳溪段先后溃决,沿江滨湖260余条主要圩堤和支堤溃决。全省受灾县(市)48个,受淹农田51.6万公顷。 10月9—19日 省委五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贯彻执行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生产方针,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合理安排棉花、油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生产,努力发展畜牧业、渔业和各种副业生产。 12月中旬 省委召开各地(市)委农业书记会议,研究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要求各地鼓励和帮助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并提出冬闲田可以按每人平均0.2亩借给社员种油菜,谁种谁收。1963年 2月2日 赣江大堤培修整险工程竣工。 2月25日—3月8日 江西省1962年工农业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会议提出,在农业上开展“四比”竞赛活动。 9月18日 江西发生春夏秋连旱的特大干旱,全省晚秋作物受旱面积达到88.67万公顷,减产粮食9亿~9.5亿千克。 12月初 全国油茶研究学术会议在南昌举行,中国林业科学院和南方12省的专家50余人出席。 12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成立。1964年 1月13日 省人委发出《关于开放粮油集市贸易的通知》。 2月29日—3月10日 江西省1963年度农业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在南昌举行,参加大会的代表2101名。到会代表倡议:广泛开展以创造 “六好社队”和“六好社员”为中心内容的比学赶帮活动,争取1964年农业生产大丰收。 4月 省委决定,由杨尚奎、刘俊秀、莫循率领工作组分赴临川、清江、上饶三县农村进行“四清”(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试点,摸索总结经验,指导全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逐步铺开。 6月16日 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发展和办好社队企业的指示》,要求所有社队企业严格实行经济核算和民主管理。 12月20日 省人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扫盲和业余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在1969年以前,基本扫除青壮年中的文盲。1965年 2月26日—3月2日 全省水土保持现场会在兴国县召开,总结交流开展水土保持的经验,提出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原则。 3月15—26日 江西省贫下中农代表会和农业先进单位、先进生产者代表会在南昌举行。1 500多名贫下中农代表和1 000余名农业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参加会议。江西省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选举杨尚奎为筹委会主席,方志纯、刘俊秀、王大川为副主席。 9月中旬 省委、省人委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和血防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每年抽调医务人员下乡,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9月21—30日 全省农村政治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11月1日 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大寨式农业典型展览,江西余江县、瑞昌县大桥公社大桥大队参展。1966年 1月12日 省委发出《关于防止和纠正一平二调和“命令风”的通报》。 2月15—25日 江西省贫下中农、农业先进代表会议在南昌召开。 2月25日 省委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的指示》,要求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3月29日 省委批转省委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办公室《关于在社教运动中有关调整生产队规模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5月10日 全国暨全省大寨式农业典型展览在江西农业展览馆正式开展。6月25日 省委发出 《关于圩镇手工业管理体制的通知》。1967年 2月26—28日 全省三级干部会议召开, 会议发出 《关于动员全省人民立即掀起春耕生产高潮的呼吁书》。 3月26日 省军区、 省抓革命促生产临时领导小组联合发出 《关于当前农村 “抓革命、促生产” 几个问题的紧急指示》, 要求一般应坚持白天搞生产,晚上搞文化大革命, 在春耕大忙时期, 应集中力量搞好生产。1968年 3月17日 省革命委员会 (以后简称省革委)发出 《给全省贫下中农的一封信》, 并作出 《关于向全省贫下中农赠发 “毛主席语录” 和 “老三篇” 的决定》。 3月24日 省革委、 省军区发出 《关于组织三结合(解放军、革命干部、革命师生) “支农”大军深入农村, 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 支援春耕生产的决定》。 10月5—11日 省革委召开第四次全委 (扩大)会议。通过在全省进行扩社并队的决议, 决定收回社员自留地, 不准社员从事家庭副业。 10月下旬 全省数十万名由干部、 教师、 知识青年组成的 “五七”大军下放农村, 插队落户。1969年 1月10—19日 省革委召开全省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会议代表共4500余名。 会议产生了省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委员会, 作为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3月3日 省革委、 省军区作出 《关于大力培训“赤脚医生” 的决定》, 要求在2年内培训赤脚医生15万名, 组成医疗服务组, 建立农村卫生网, 全面实行合作医疗制度。 7月3日 省革委发出 《关于打击投机倒把, 加强市场管理的指示》。 11月6—13日 全省农村斗、 批、 改经验交流会在修水举行。 会议要求继续狠抓农村中两个阶级、 两条道路的头争, 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四反” (反对资本主义倾向, 反对封建宗族, 反对买卖婚姻, 反对贪污浪费) 教育运动, 推动农村的斗、 批、 改向前发展, 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 地。1970年 3月2日 省革委在于都县召开全省抓革命、 促生产, 夺取早稻大丰收的经验交流会。 9月15—26日 省革委在赣州召开全委 (扩大)会议。会议要求, 坚决响应 “农业学大寨” 的号召,坚持以粮为纲, 全面发展, 大搞多种经营, 全面落实“八字宪法”。 11月28日 省革委发出 《关于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深入农村狠抓基层的决定》。 12月15日 《江西日报》报道: 全省有33个县(市) 当年粮食亩产跨 《纲要》。1971年 1月17日 省委作出 《关于号召全省人民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决定》。 要求各行各业都要面向农业, 把工作转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 要打好 “八字头上一口塘” 为主要内容的农田基本建设一仗; 全面落实农业 “八字宪法”; 做 “农业学大寨” 的促进派。 6月1日 省委发出 《关于改变生产指挥部领导机构的通知》, 决定成立江西省革委会农林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农业局、 林业局、卫生局以及同气象局有关的工作。 7月20—26日 中央农林部、 第一机械工业部在泰和县召开南方水田机械化现场经验交流会, 全国12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10月1日 省革委批转省财金局 《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合作工作的意见》。 12月16日 省委、 省革委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 讨论研究实现 《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对江西林业要求的规划, 部署1972年的工作任务。 12月18日 省委、 省革委召开全省农业机械化会议, 制订江西省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规划和措施。1972年 9月5日 省委发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指示》, 要求取消了的集市贸易和传统圩日, 要有计划地予以恢复。 9月20日 省委发出 《关于合理调整社队规模的意见 (试行草案)》, 提出纠正全面扩社并队的严重错误, 规定生产队规模以30户左右为宜。1973年 6月20—25日 江西省中部和北部连降大雨和暴雨,受淹农田48.33万公顷,其中基本无收的20.67万公顷。 8月24日—9月4日 全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和《1973—1980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规划》。 9月 全省农业科技工作会议在清江县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贯彻农业“八字宪法”与科学种田的经验,研究明年农业丰收和1975年全省粮食上“纲要”的科技措施。1974年 2月26日 省革委批转省卫生局《关于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报告》。《报告》指出,合作医疗可以社办、队办,也可以社队联办,边发展、边巩固、边提高。1975年底以前把农村合作医疗普遍建立起来。 5月28日 省革委发出《关于深入批林批孔,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的通知》。 《通知》规定,社队办的“五小”企业,不准与国家争原料、争市场,不准长途运销,不准贩买贩卖。 8月11日 江西省人工降雨试验成功。 9月15日 《江西日报》报道:全省农村和城镇初步建起了以县站为中心,公社广播放大站为基础的农村有线广播网。 11月8—13日 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工作。 11月30日 省委、省革委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迅速掀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农村组织70%以上的劳动力投入农田基本建设。 12月6—17日 南方11省(区)红壤改良利用经验交流与科研协作会议在南昌召开。1975年 1月上旬 全省畜牧工作会议在南城县召开,号召加速发展畜牧业生产。 3月8—21日 全省农业学大寨大会在南昌举行,陈永贵到会讲话,郭凤莲、王金籽、赵怀瑞介绍山西省昔阳县和大寨大队的经验。 6月 全省杂交水稻优势利用现场会在南昌召开,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推广措施。 7月23—28日 全省水田机械化会议在泰和县召开,要求根据江西水田小块分散的特点,研制生产一机多能的小型农机具。 11月1日 省委在南昌召开传达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广播大会,省直和各地(市)、县580余万人收听实况广播。20日,省委作出《关于动员起来,为实现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的伟大战斗任务而奋斗的决定》,要求全党动员,大干苦干,每年建成一批大寨县。 11月9日 省、市10万军民集会欢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76年 1月29日 省委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大力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加强农机管理。 9月25日 省委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食油问题的通知》,要求生产队社员积极发展油料生产,努力实现食油自给。 11月 全省1万多人赴海南进行杂交水稻制种。1977年 1月5日 省委在南昌召开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动员大会。会后,省、地(市)、县5万多名机关干部组成普及大寨县工作队,奔赴全省各地农村。 2月27日—3月10日 全省第三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南昌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4600人。会议讨论和研究了普及大寨县、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规划。 5月16—22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经验交流会。 6月21日 省委作出《关于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中,向湖南学习,同湖南竞赛的决定》,要求在农业上加快普及大寨县的步伐,尽快改变全省农业面貌。 8月11—21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指示,提出大办农业,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今冬明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 9月27日 省委、省革委写信祝贺万安、湖口、丰城、高安县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12月12—21日 全国第六届杂交水稻科研协作会议在南昌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新组合的选育和推广。 12月22日 省委作出《关于大力发展棉、蔗、麻、烟等经济作物生产的决定》,发出《关于发展棉、蔗、麻、烟等经济作物生产政策的实施细则》。附录一 农业大事记 4031978年 1月27日 省委召开电话会议, 要求各地深入揭批“四人帮”, 掀起春耕生产高潮, 为夺取全年农业更大丰收而努力。 5月12—19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政策座谈会,会议讨论和制定了 《关于目前农村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草案)》, 要求继续执行“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政策, 不许搞包产到组、包产到户。 5月18—26日 省委、 省革委在南昌召开全省农业机械化会议, 提出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规划和措施。 6月初 省委作出 《关于建立鄱阳湖地区商品粮基地的决定》。 6月中旬—9月 全省发生重大干旱, 早、 晚两季受旱农田面积84.4万公顷, 其中受灾减产的47.73万公顷。1979年 3月—6月下旬 一些农村社队开始建立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9月21日 水利部在兴国县召开华东六省水土保持座谈会, 总结交流经验, 研究加快治理水土流失问题。 10月1日 庆祝建国30周年全省农业展览, 在江西展览馆展出。 11月25日 省委转发 《全省农村人民公社年终决算分配座谈会》文件, 要求各地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和奖赔办法, 在年终分配中认真兑现。1980年 1月中旬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座谈会。兴国县长冈公社合富大队文溪生产队队长钟德琛, 介绍该队实行家庭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做法。 此后,省委连续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各地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提出在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的地区、边远山区, 可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2月26日 省革委农林办公室改为省农业委员会。 6月上旬 江西研制的 “汕优2号”, 经鉴定为全国杂交水稻最佳品种。 7月9—16日 省委召开地、 市委书记会议, 研究放宽政策, 发展农业生产, 使农村尽快富起来。 7月28日 省委决定对老区中的特困地区实行一些特殊灵活政策和措施, 帮助逐渐改变面貌。 10月 江西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逐步在全省从南到北推广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 11月20日 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改名为江西农业大学。1981年 4月6—9日 省委召开全省地 (市)、 县委书记座谈会。 指出 “双包” 生产责任制对改变长期贫困落后社队的面貌有利, 并要求各地尊重广大干部、 群众意愿, 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生产责任制。 6月8—15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多种经营工作会议, 研究1981—1985年的发展规划。 7月15—25日 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进一步肯定 “双包到户” 的做法, 要求各地在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时, 紧密联系实际, 不唯书, 不唯上, 要唯实。会后, 全省许多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 9月8日 全国第一个武山乌骨鸡原种繁殖场在泰和县兴建。 10月18日 省政府决定, 对超售粮、 棉、 油、猪的农户实行工业品奖售。 10月20日 省政府发出 《关于开展全省林业大检查的通知》, 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问题的 《决定》 和 《森林法》 (试行), 切实保护森林, 发展林业生产, 加速全省林业建设。 12月27日 江西省最大的水利排灌工程——柘林电站溢洪道工程竣工。1982年 1月2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就赣南的柑橘生产发展方针问题致信白栋材。 3月4日 省委作出 《关于贯彻执行以大力支持个体种植为主, 集体专业承包发展种植为辅的方针,积极发展柑橘生产的决定》。 5月25日 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完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农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6月11—18日 赣江、 抚河流域连降暴雨, 山洪暴发, 波及59个县 (市), 被淹农田48.13万公顷,减产粮食10亿千克, 冲毁水利工程17 133处。 全省军民奋力抗洪。 6月15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 6月25日 省委、 省政府发出 《迅速动员起来,认真开展生产救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帮助群众重建家园,迅速恢复生产。 11月8—13日 全国第一次生态经济讨论会在南昌召开,许涤新、于光远主持会议。1983年 1月5—11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3] 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若干问题》的精神。会议确定“经济要抓紧,改革要坚决”的工作方针,在“包”字上大做文章,进一步肯定以农户或小组为承包单位的联产承包计酬责任制。 2月1—3日 江西省农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在南昌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621人。省政府授予512位同志为“省劳动模范”,授予100个单位为“省农业先进集体”。 2月1日 江西省第一个由农业生产大队经营的南昌市郊区顺外大队投资兴建的顺化门综合大楼开张。 3月中旬 江西省农村建立乡政权试点工作开始。 3月25日 丰城、高安、南昌、余干、泰和、安福等6县被列为国家与地方共同投资、联合建设钱粮挂钩的第一批商品粮基地试点县。 6月15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促使林业生产由以国家和集体为主转变到以千家万户为主,由以采伐为主转变到以营林为主,由以生产原木为主转变到以多种经营、提高综合效益为主的正确轨道上来。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绿化全省宜林荒山。 7月17日 《江西日报》报道:6月下旬以来,长江中游连降暴雨,江水陡涨,向鄱阳湖倒灌。7月5日以后,江西北部和西部地区又降暴雨和大暴雨,山洪暴发,江湖泛滥,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 9月26日 省委作出《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的决定》。 10月22日 第五次全国平原绿化会议闭幕,南昌县被林业部命名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 10月27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渔业生产发展的决定》,要求以养为主,利用各种水面,形成群众性发展养殖的新局面。 12月30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要求充分利用草山、草坡、草洲资源,发展食草动物,提高畜牧业在整个农业中的比重。1984年 2月11—20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学习贯彻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会议指出,要发挥农业优势,改变单一发展粮食的状况,建立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的大农业,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自给半自给性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变。 5月25日 省委决定,将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改名为省委农村工作部。 5月25—30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供销社体制改革会议,确定供销社体制改“官办”为“民办”,还社于民。 6月16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至12月中旬,全省完成政社分开、建乡任务,共建立1 666个乡(含民族乡2个)和20 004个村民委员会。 9月4日 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 9月28日 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通过《江西省关于切实保护农村专业户合法权益,支持农村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的规定》。 11月22日 柘林水电站水电枢纽工程竣工典礼举行。1985年 1月12日 中外鸟类工作者,在鄱阳湖发现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白鹤群,白鹤总数1 204只,还有1 000余只白枕鹤和白头鹤。 1月25—29日 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在高安县、临川县召开。会议研究了加强对乡镇企业扶持的措施,提出放手发展农民家庭工业,走以户办、联户办工业为重点的多种经济形式、多层次发展的路子。 2月2—6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1984年12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10项政策》。6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1985] 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各种农产品和土特产品都不再实行统购派购,分别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8月29日—9月2日 全省老区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提出加快老区建设步伐,两三年解决温饱,5年摆脱贫困。8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老区特困乡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11月14—17日 上海经济区首届农村优质产品交易会在樟树召开,江西省农副产品成交额居第1位。 11月15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老区建设,帮助老区人民治穷致富的决定》。 12月2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 12月26日 全省首届农民戏剧节在宜春开幕。12月 王震视察江西红星垦殖场, 指出国营农场、 垦殖场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走农牧工综合经营道路。1986年 1月26—30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 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学习中央 《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分析研究全省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讨论和部署1986年农村工作任务。 2月25日 省政府作出决定, 放开生猪购销,实行开放经营, 多渠道流通, 自由购销。 7月25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指出: “七五”期间, 全省乡镇企业必须坚持大发展的方针, 实行集体、个体、联办一起上, 以乡 (镇)、村企业为骨干,联办、 户办企业为重点, 四轮驱动, 使乡镇企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11月19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 《关于深入改革,加快发展农垦经济的决定》, 要求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 12月22—26日 省委、 省政府召开全省老区建设和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会议。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6个省市有关负责人和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确定: 老区建设要走切合实际的治穷致富的路子, 发扬 “三动”精神 (动感情、 动脑筋、动真的), 实行 “减轻、放宽、搞活” 的政策。 12月2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1987年 3月9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若干政策和措施的决定》。 5月23—25日 全省老区经济发展规划工作座谈会在南昌举行。 会议传达了全国扶贫规划座谈会精神, 部署和制订江西省扶贫规划, 要求各行各业提出扶贫计划、措施,加强老区建设资金管理等。 8月15—17日 省委、 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科技工作会议, 研究 “七五”后3年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 12月5日 省政府在南昌召开新闻发布会, 宣布 《关于外地来省开发农业资源的优惠办法》等三项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 12月26日 省政府作出 《关于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1988年 1月14日 省政府作出 《关于进一步开发山水资源的几项暂行规定》,鼓励承包开发,保护合法权益。 1月15日 省政府批准建立51个出口商品基地,扩大乡镇企业和农垦企业创汇能力。 2月6日 经省经委批准, 全省71家企事业单位成立江西省农牧渔业企业联合集团。 4月19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加速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 确定 “四轮驱动, 多业并举, 合理布局, 择优扶持, 注重效益, 加速发展”的战略。 6月3日 省委、 省政府决定, 从1988年粮食年度起, 大幅度调减全省粮食议转平收购计划, 并从6月4日起, 取消全省生猪收购上调计划。 7月12—15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专员、 市长、 县长会议。会议提出从今冬明春开始, 用5~7年时间,打一场农业开发总体战。 7月29—31日 全省老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精神, 确保年内实现全省老区特困乡、特困户解决温饱的目标。 8月24日 省委、 省政府决定, 成立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同时, 撤销省委农工部、省经济委员会农业办公室。 12月21—25日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提出要把 “江西的经济大厦建筑在现代农业基础之上” 的战略。1989年 4月14日 省政府发出 《关于开放粮食集贸市场, 搞活粮食流通有关问题的通知》。 9月10—12日 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强化劳动积累制度是大办水利的突破口。 11月3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加强村级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2月13—15日 国务院在南昌召开湘、 鄂、 苏、赣、 皖5省血防工作会议。 江泽民、李鹏给大会写信并题词。 李铁映出席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党委、 政府要为疫区人民办实事, 长抓不懈, 防止疫情回升, 控制和努力消灭血吸虫病。1990年 1月16—19日 全省农村工作和农业开发经验交流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提出举全省之力,加强江西经济大厦的基础。 3月13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夺取今年农业更大丰收的指示》。 5月9日 省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开展科技兴农的决定》,组织实施科技兴农计划——“1296工程”,即:大面积推广12类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抓好9个大型综合开发示范项目,重点组织6个方面的农业科技攻关。 5月13—15日 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基层,在“抓基层、打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管理、上质量”等方面下功夫。 10月4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启动农村市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的通知》。 10月5日 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在南昌召开,提出苦干5年,增加66.67万公顷旱涝保收田。 11月9—12日 全省村级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把村级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2月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1991年 1月5日 新干县神政桥乡连续12年户均售粮超5 000千克,居全国乡镇之冠,被国家授予“中国乡镇之星”。 2月6日 省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0年农业先进县、支农先进单位和“七五”期间农业先进乡镇的决定》。 4月23—25日 全省首届乡镇企业技术交流会在南昌举行,共签定各种技术交易意向协议1 667项。 5月21日 省政府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粮农组织驻华代表处,以及国家科委等联合召开的“江西省山江湖开发治理总体规划纲要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强调经济与生态、社会必须协调发展。 7月2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明确90年代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 8月12—14日 全省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会议召开。会议部署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8月15日 省政府印发《江西省农业开发总体战要点》(1991—2000年)。 12月6—9日 省委召开九届三次全体(扩大)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研究和部署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确定到90年代末,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 12月21—24日 国家科委、民政部、湖南、江西在井冈山召开“井冈山区科技脱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井冈山地区要把农民引导到发展支柱产业中来,逐步提高组织大规模商品生产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解决目前与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的经济状况。 12月25—29日 全省自北向南出现雨雪严寒,有73个县(市) 8.33万公顷柑橘遭受低温冻害,其中冻死的柑橘约3万公顷。1992年 1月4日 《江西日报》报道:南昌市顺外村1991年社会总产值突破亿元,成为全省农村第一个“亿元村”。 1月17—19日 全省鹅鸭工程现场交流会在南昌县召开。 2月8日 省委决定,成立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月24—25日 全省农村工作暨农业结构调整表彰会召开,要求把建设“三高”(高产、高质、高效)农业作为90年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3月11日 省林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西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3%,已跃居全国大陆各省第二,消灭了30多年的森林资源赤字。 4月中旬 世界银行1990年首批恢复对华贷款项目中的江西省吉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由世界银行专家评估为一类项目。 5月8—9日 全省地市农业书记、专员市长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要求,全面完成人口增长比例下降的计划,把乡镇企业更快更好地搞上去,发展“三高”农业,实现农业新的跨跃。 5月19日 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果业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争取到20世纪末,把江西建设成果业大省。 6月16—18日 全省农业科技兴赣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要求全方位推进农科教三结合,加快“三高”农业的发展。 7月2日 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在山上再造一个江西”的战略思想。 8月20—21日 全省乡镇企业工作汇报交流会议召开,要求把乡镇企业作为振兴江西经济的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来抓,实行大发展大提高的方针。 9月1日 江西省全面放开粮食销售,取消粮食平价供应。9月10日 省政府作出 《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决定》、 《关于加快发展水产业的决定》。 10月28日 在农业部举办的首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上, 江西农产品共获奖牌43枚, 其中: 金牌15枚、 银牌10枚、铜牌18枚。 10月31日 第一期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11月24日 省政府发出 《关于在全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12月11—14日 省委召开九届七次全体 (扩大)会议, 要求全省农村经济努力实现两个超常规发展:超常规发展高产高质高效农业, 超常规发展乡镇企业。1993年 1月3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 3月7—8日 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粮食产销政策和收购工作会议, 确定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 3月12日 省政府在南昌召开新闻发布会, 宣布从1993年起的 “八五” 计划后3年, 在全省开展“良种年” 活动。 3月 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宣布减轻农民负担的10项政策决定, 废止39个负担项目和8项收费(税) 办法。 4月9—10日 全省加快重点县乡镇企业发展汇报交流会在南昌召开。 会议提出要抓住机遇, 高速高效发展乡镇企业。 6月11—22日 江西北部和中部地区接连发生两次强降水过程; 6月29日—7月5日, 省内又发生高强度集中降水, 洪灾损失严重; 7月下旬—8月初,省境北部又连降大雨, 鄱阳湖水陡涨, 加上长江洪水顶托, 致使鄱阳湖水位长时间居高不下, 内涝严重。 7月19—20日 全省地市农业书记、专员市长会议在南昌召开。 会议要求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 努力抗灾救灾, 开展生产自救, 千方百计实现今年的增产增收任务。 7月21日 樟树、 信丰、永新、 铅山、 分宜、修水6县 (市) 被确定 “八五”第二批商品粮基地, 加入全国百余个商品粮基地建设县的国家队行列。 10月20日 江西省 “七五”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江西省山江湖开发治理研究”在北京通过鉴定。 11月7—9日 全省地市县委书记、 专员市县长会议在南昌召开, 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精神, 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 深化改革, 加快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 展。 12月13—15日 全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议在南昌召开。1994年 5月中旬 林业部批准南昌市西郊梅岭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5月24—26日 国务院研究室和省政府在南昌召开粮棉主产区经济发展研讨会。 6月 江西持续出现大到暴雨, 洪涝灾害时间长、 范围广, 受灾人口达1 070万人, 农业、 林业、乡镇企业遭受严重损失。 8月6—7日 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召开, 要求紧紧抓住健全村级班子、 发展村级经济这两个主要的着力点, 真正做到 “有人管事”、 “有钱办事”。 8月30—31日 全省老建扶贫工作会议召开, 总结 “七五”全省扶贫工作经验, 研究部署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的实施工作。 10月6日 省政府发出 《关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提出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10月24日 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办法》。 11月11日 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传达贯彻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江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全面实现“五个好” 的目标。 即: 建设一个好领导班子, 尤其要有一个好书记; 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 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 完善一个好经营体制; 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 12月12日 省委、 省政府召开乡镇企业潜力大县会议, 研究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的思路和举措。 12月26日 省委办公厅发出 《关于组织万名机关干部 “四定包干创五好”抓后进村建设的通知》。1995年 2月7—8日 省委、 省政府召开农业书记、 专员市长会议, 提出年内实现 “三稳三增三保” 目标。即稳定农村各项政策, 稳定粮棉种植面积, 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增加农业生产总量, 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实力;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保持乡镇企业持续、 快速、 高效发展, 保证农村计划生育率的提高和城乡社会秩序的稳定。 3月1日 国务院在北京授予江西省 “实现荒山造林绿化规划省”称号。 3月9日 省林业厅宣布全省提前一年于1994年基本消灭宜林荒山。 3月15—19日 全省首期小康示范村干部培训班在南昌举办。 3月19—2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江西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充分肯定“江西经济大厦建立在现代农业基础之上”的方针,称赞江西这几年“不声不响静悄悄地有了很大进步,有了明显的变化”。 3月31日—4月1日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学习江总书记视察江西农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出现新的更大的变化。 4月 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委农工委、省委政研室、省林业厅、省老建办《关于“在山上再造一个江西”实施意见的报告》。 5月21—22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猪、鸡、鸭等8业并举的方针,力争2000年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达到40%。 6月 江西连降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平均降雨量516毫米,江、湖、河水位超历史,自然灾害严重。省委、省政府提出:粮棉损失多种经营补,农业损失工业补,重灾区损失轻灾区补,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 7月2日 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打电话给省委书记吴官正、代省长舒圣佑,询问抗洪救灾情况,慰问受灾群众。 8月11—12日 全省地市农业书记、专员市长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要求吸取水灾的教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耕作制度。 8月 省委、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九五”期间,要以防洪保安为重点,兼顾农田灌溉,集中力量抓好鄱阳湖治理等12项重点水利建设,并有计划地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利工程,加强对现有水利设施维修配套,继续开发农村水电资源,建设一批农村电气化县。 9月5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紧急通知》。 9月23—24日 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在新余市召开。 10月9日 省政府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 11月8—9日 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大灾大治,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11月20日 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办、省农业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农业六项技术》、《粮食再上新台阶,必须走好“四着棋”》、《狠抓薄弱环节,突破早稻生产》、《充分挖掘增产潜力,大力发 展旱粮作物》4个文件。 11月23—24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加强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创五好的工作。 11月28—30日 江西省发展特色农业暨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现场会在赣州召开。1996年 1月25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九五”期间打一场“农业上台阶、农民奔小康”攻坚战和1996年实现“两超一稳”目标的部署》。要求“九五”期间,要把粮食总量上台阶、特色农业成气候、乡镇企业上水平作为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要求1996年,实现粮食总产量超历史、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超历史,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月6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力争3年内,在全省高标准培养选拔一大批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建设好一支村干部队伍。 4月8日 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特色农业“241”发展规划的意见》。要求在“九五”期间,力争特色农业产值年递增率达20%以上,到2000年,特色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农民从特色农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人均达到1 000元以上。 4月26日 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江西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发布施行。 5月25日 省政府批转省老建委制订的《江西省扶贫攻坚7年规划纲要(1994—2000年)》。要求到20世纪末,胜利完成“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保全省提前1年(即1999年),部分地方力争提前2年(即1998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绝对贫困问题。 6月25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湖区库区山区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通知》。 8月1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办等12个省直部门对制止农民负担反弹进行专项治理文件。针对部分地方对完不成农作物种植和农产品交售任务的农户进行罚款,加码和摊派生猪屠宰税、农业特产税,违背农民自愿摊派社会养老保险金,农村教育乱收费以及其他各种搭车收费的问题,提出了治理要求和措施。 8月13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实施“在山上再造一个江西”发展战略的通知》,提出“山上再造工程”的目标:第一步,到2000年,全省山地的产值,相当于同年粮食作物的产值;第二步,到2005年,全省山地的产值,相当于同年耕地的产值。9月19—20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赣南考察兴国、 赣县、 信丰、 南康、 瑞金等5县 (市) 的扶贫开发工作。 11月1—3日 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强调要坚持开发式扶贫, 确保如期实现并力争提前完成“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11月14—16日 全省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第二次现场会在上饶召开, 要求把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工作推向新阶段。 12月4日 省政府作出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决定》, 要求把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中之重, 使之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启动点和着力点。 12月13日 高安市农村电气化通过电力部门达标验收, 成为全省第一个达大电网标准的农村电气化县 (市)。 12月16—20日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要求围绕 “两个根本转变”,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促进农业经济全面发展。1997年 1月11日 《江西日报》报道: 继1995年江西省棉花单产与新疆并列全国第一名以后, 1996年江西棉花单产又在全国夺冠。 1月28日 省委、 省政府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 坚决把不合理的农民负担减下来, 并把农民负担长期稳定在政策规定的范围之内。 2月6日 省委、 省政府发出 《关于切实做好199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 要求按照 “农业上台阶、农民奔小康”攻坚战的总体部署, 努力实现“一增两稳三提高” (较快增加农民收入, 稳定增加粮食总产量、 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提高科技贡献率、 提高特色农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提高乡镇企业经济效益) 的目标。 6月10—15日 由国家科委、 国家计委主办的江西山江湖工程经验交流会在南昌和赣州举行。 6月18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决定》, 要求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提高耕地质量;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规范土地市场, 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7月17—18日 全省粮食购销工作会议在南昌举行。 会议要求把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政策落到实处。 8月4日 省委、 省政府发出 《关于发展农村民 间流通组织, 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意见》。 10~11日, 全省农村经济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专门研究和部署加强农村流通特别是民间流通工作。 11月10日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办发 [1997] 16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切实做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工作。 12月15日 省政府印发省卫生厅关于 《江西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暂行)》。1998年 1月4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 要求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兴赣富民的重大战略抉择。 1月7日 省委、 省政府发出通知, 要求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广泛开展以推广良种良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活动, 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力争20世纪末达到50%, 2010年达到60%以上。 2月20日 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 村建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搞好示范服务工作的意见》。 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村级组织 “创五好、 上等级” 和创建 “党建工作先进乡镇” 活动, 把搞好示范服务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突破口来抓。 2月21—22日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要求坚决贯彻稳定和加强农业的方针, 确保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3月9日 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宣布全省于3月10日提前进入汛期, 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切实抓好防汛工作。 3月30日, 全省防汛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 夺取全年农业丰收。 5月25日 省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江西省食品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提出尽快把江西建设成为食品工业大省的要求。 6月12日—9月20日 江西省九江、 上饶、 南昌、抚州、 鹰潭、 宜春等地 (市) 连降暴雨、 大暴雨和特大暴雨, 出现特大洪涝灾害, 洪水来势之凶猛、高水位维持时间之长、造成损失之惨为历史罕见。 6月16日 省委、 省政府召开紧急电话会议,通报当前防汛形势, 部署下一步抗洪抢险工作。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急行动起来, 发扬顽强拚搏精神, 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战斗。 7月26日 省防总召开紧急会议, 决定从当日12时开始, 全省进入紧急防汛期。 江西为1998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以来, 第一个进入紧急防汛期的省份。 8月7日 九江市防洪墙陷塌, 决口50余米。 12日, 经过广大军民团结奋战, 决口围堰合拢成功。 9月4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来到江西受灾最重的九江地区, 慰问抗洪一线广大军民, 看望受灾群众, 考察指导救灾和恢复生产、 重建家园工作, 并发表了 《发扬抗洪精神,重建家园, 发展经济》 的重要讲话。 9月8—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临江西, 检查指导灾后重建、 治理水患和发展经济等工作。 9月20日 省防总召开会议, 宣布全省紧急防汛期于当日12时结束。 9月24日—10月7日 《’98江西抗洪抢险先锋赞摄影展》在南昌展出。 10月 7 日—1999年1月 20 日 全省省、 地(市)、 县三级万名机关干部, 组成46个工作组深入灾区, 为期100天, 切实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重建家园, 发展经济。 10月27日 省委、 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 授予61人抗洪抢险功臣称号,追认14位烈士为 “抗洪抢险勇士”。 10月27—29日 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在南昌召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 对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11月10日 省委、 省政府作出 《关于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决定》。 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提出的 “封山植树、退耕还林, 平垸行洪、 退田还湖,以工代赈、 移民建镇, 加固干堤、 疏浚河湖” 的32字方针, 从江西实际出发, 实行蓄洪与泄洪并重, 加固堤防与降低河床并重, 治山与治水并重, 并与改革耕作、养殖制度, 调整农业结构结合起来, 实现经济、社会、 生态协调发展。 11月18—19日 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提出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 建设秀美繁荣新江西的战略目标。 11月19—20日 全省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要求切实加快农村电网改造, 降低农村电价, 减轻农民负担, 繁荣农村经济。 12月23日 省政府发出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 要求: 积极搞好县级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 坚决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坚持粮食顺价销售; 确保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等。1999年 1月 19日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合理负担定项限额一定3年不变的新规定,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项基本制度, 坚决查处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 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1月23—24日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要求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趋势, 适应阶段性变化, 加快改革开放, 确保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社会稳定, 加快致富奔小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 2月4日 省委、 省政府发出 《关于加快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工程建设的意见》。 要求以科技为先导,以良繁为基础, 以经营为手段, 以效益为目的, 加快良种更新、换代、 升级步伐, 全面提高优质农产品比重和农业整体效益。 2月16日 《江西日报》报道: 全省移民建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约有80%受灾农户的新房开工建设, 其中大部分已盖好一层, 数万户饱受洪灾之苦的灾民已喜迁新居。 3月1日 省政府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 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 6月22日 省政府印发 《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规划》 提出了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的近期(1999—2010年)、 中期 (2010—2030 年) 和远期(2030—2050年) 发展目标, 要求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 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把治山、 治水和治穷紧密结合起来, 逐步实现全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7月1日 赣北防汛形势严峻, 沿江滨湖地区干部群众奋起抗洪。 15日, 省委、 省政府召开防汛工作紧急电话会议, 要求紧急行动起来, 扫除一切麻痹侥幸心理, 弘扬伟大抗洪精神, 以铁的纪律, 确保防汛抗洪斗争全面胜利。 7月15—16日 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要求到2000年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 7月22—24日 全国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可持续再生能源工作会议在赣州举行。 8月30日 省委、 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第四届村委会选举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 《实施办法》 的规定, 全面部署第四届村委会选举工作。9月12—14日 全国江河堤防建设现场会在九江市召开。会议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堤防建设的指示精神,总结交流江河堤防建设经验,对下一阶段的堤防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9月17日 全省两系杂交稻现场观摩会在宜丰县召开,要求两系杂交稻生产,在近一两年内有一个较快发展。 9月3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要求今明两年内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如期实现“八七”扶贫攻坚的目标和任务。 10月15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电话会,贯彻落实全国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 10月21日 《’99江西农业“三新” (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在南昌开幕。 11月4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的通知》,要求加快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山区经济发展步伐。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实现全省山川秀美。 11月7日 省委发出《关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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