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妇女部
为了加强对妇女运动的领导,适应共产国际的要求,1922年7月,中共“二大”上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部门。其任务是协助党中央制定和贯彻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政策和策略。向警予担任第一届中共中央妇女部长(1925—1926)。1925年1月,中共“四大”《对于妇女运动之议决策》,再次强调各地党委应设立妇女部,扩大组织。1926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各级妇女部,改为妇女运动委员会。1927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妇女部的工作。1939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开展妇女工作决定》中指出:建立健全各级党委会领导下的妇女部与妇女运动委员会,使之成为党的各级委员会内最重要的工作部门之一。随后,中共中央、分局、大区、分区以及县各级都建立健全了妇女部和妇女运动委员会。它们是同级党委所属部门,服从同级党委的领导,由各级党委书记兼任妇委书记。从1926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曾担任过中共中央妇女部和妇女运动委员会负责人的有:杨之华、张金保、孟庆澍、李坚贞、王明、蔡畅、邓颖超、向发、张闻天、李维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