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破产法施行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破产法施行法》

贯彻实施国民党政府《破产法》的法规。国民党政府1935年7月18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全文6条。规定《破产法》施行前不能清偿债务的案件,已由法院或商会开始处理的,除已进行部分不失其效力外,依该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终结;已经处理完结的,不适用该法第149条的规定;受破产宣告的,可依法申请复权。规定依破产程序所进行的拘押,除《破产法》已有规定外,准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外,自《破产法》施行之日起,《商人债务清理暂行条例》失效。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3: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