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我国系统规定检察官制度的法律文件。狭义的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1日起施行。共17章52条。包括:总则、职责、义务和权利、检察官的条件、任免、任职回避、检察官的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检察官考评委员会、附则。参见[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法规名。有关检察官管理制度的法律规范。1995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并由国家颁布施行。依据我国宪法,建立了检察官依法履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机制,确立了我国检察官与行政官员分类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共17章52条,其基本结构是:总则、职责、义务和权利、检察官的条件、任免、任职回避、检察官的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检察官考评委员会,附则。具体规定了检察官的法律地位和主要职责,并确立了以下主要管理制度:检察官权利保障制度、检察官职务保障制度、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和检察官监督制约制度。在检察官职务保障制度中,规定了担任检察官的条件和选拔的法定程序,明确了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及程序,要求担任检察官必须具有大学毕业文化程度和法律专业知识,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并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以主席令第39号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共52条,分为17章:一、总则;二、职责;三、义务和权利;四、检察官的条件;五、任免;六、任职回避;七、检察官的等级;八、考核;九、培训;十、奖励;十一、惩戒;十二、工资保险福利;十三、辞职辞退;十四、退休;十五、申诉控告;十六、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十七、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该法于1995年2月28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7月1日起实行。共十七章52条。该法总结了我国检察官管理的实践经验,研究、借鉴了外国检察官管理的有益做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官法。它对检察官的概念、职责、义务和权利、任职条件、任免、任职回避、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制定检察官法,是依法管理检察官的需要,是提高检察官素质的需要,是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是规范和约束检察官职务行为的需要。本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书记员的管理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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