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于一定场所的制度。拘留按性质不同可分为三种: (1)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此种性质的拘留,时间为半日以上,10日以下,加重处罚不得超过15日。由公安机关裁决执行。(2)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重大嫌疑的; 正在进行“打砸抢”和严重破坏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或盖章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并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分时,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被拘留人或家属有权要求释放,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大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向相应的权力机关报告并请求批准。(3) 司法拘留。又称民事拘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伪造、毁灭证据,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决定予以拘留。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决定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用决定书。本人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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