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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Basic Law on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第一部综合性的法律。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江泽民于同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文内容贯穿了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改革的成果,适当借鉴国外农业立法的有益经验的原则。共9章66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的宗旨,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靠科技和教育振兴农业;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主要规定集体土地的承包关系,发包、承包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第三章农业生产,主要规定国家从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扶植农业生产,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业抗灾防灾和动植物检疫工作,保持工农业产品的合理评价;第四章农产品流通,主要规定农产品的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建立风险基金和储备调节制度,实行多渠道流通;第五章农业投入,主要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县以上各级政府应建立各种农业专项基金,鼓励和扶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国家扶持发展农用工业;第六章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主要规定各级政府要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育经费,积极发展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事业,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充实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和推广队伍,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与生活待遇;第七章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主要规定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对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与治理,做好水土保持,禁止毁林开荒,实行全民义务植树制度,制止乱伐森林;第八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对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究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法律程序;第九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993年7月2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66条,分为9章:一、总则;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三、农业生产;四、农产品流通;五、农业投入;六、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七、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八、法律责任;九、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本法于1993年7月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法共九章66条。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其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第三章农业生产。第四章农产品流通。第五章农业投入。第六章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第七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本法通过这些规定,确定了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努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土地和各种资源,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的文明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本法是调整我国农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既调整国家对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关系,也调整社会经济组织与农业经济组织,农业经济组织之间,以及各种经济组织与农户、公民在农业经济领域中的管理关系和协作关系。本法的贯彻与执行,为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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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制定的法律。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有13章,分总则,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该法规定,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 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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