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在确认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规定了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❶遵守宪法和法律。
❷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❸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❹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❺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❻依照法律纳税。此外,公民基本义务还包括,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宪法还规定,公民的劳动和受教育两种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义务。
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要求公民必须作某种行为或禁止公民作某种行为,因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或禁止性规定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现行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这条规定是防止滥用权利的限制性规范,也是公民正确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指导原则。这是1982年宪法新增的条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