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第三次代表会议
1955年5月 26日至6月 17日在兰州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01人, 列席11人, 共312人。会议学习了全国党代表会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和《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听取并讨论了省委关于发展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关于农业互助合作和增加生产的报告、坚决克服骄傲自满情绪和增强党的团结的报告。大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自满情绪,批评了领导工作的一般化作风。会议补选缺额的省委委员,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中共甘肃省委监察委员会, 李景林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