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前身为中共昌吉地方委员会,1954年10月成立,下辖乌鲁木齐、米泉、昌吉3个县委,机关驻昌吉县城。1955年3月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遂更名为州委。1958年5月,中共乌鲁木齐地委撤销,所辖木垒、奇台、吉木萨尔、阜康、呼图壁、玛纳斯6个县委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委领导。1959年11月,乌鲁木齐县委划归乌鲁木齐市委领导。州委(含前昌吉地委)历任书记:刘坚(代)、贺平山、史洛夫、吴鉴群、白镜、赵予征、马明亮、肖桂馨、吴佳和、陈德敏、胡家燕、金生辉、钱智。《昌吉日报》为州委机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