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河县委员会坐落在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8号。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98平方米。1946年1月,建立中共宁河县委员会,对外称宁河县政治处,1948年始称中共宁河县委员会时,驻宁河镇。1949年9月,迁至芦台镇。1961年6月,宁汉分置,恢复中共宁河县委。1968年3月20日,成立“宁河县革命委员会”,取代了中共宁河县委。1971年1月,复建中共宁河县委员会。至1995年,县委机构设办公室、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县直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4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