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证券投资者
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股票、债券投资的个人。它既包括资本家、食利金者,也包括职员、工人等劳动者。一般来说,个体投资者在进入证券市场前,首先要考虑本身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个体投资者根本不能承担风险,最好不要进入证券市场,即使承担风险能力很强的投资者,也不应过分冒险。再就是要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要根据投资资金的来源是否稳定,风险大小对个人和家庭有什么影响来决定自己的投资决策。此外,个体投资者还要具有相当的知识和充裕的时间,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不如干脆委托投资信托公司代办投资。对于个体投资者来说,个人的素质对于投资的成功可以说是最根本的因素,这至少与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基础等因素具有同等重要意义。
一般说来,大致可以将个体投资者分为四类:
❶稳定型投资者。这类投资者以安全性为主,有固定利益,投资对象以公债、公司债、优先股票和稳定普通股票为主,他们购买股票往往长期保存,如果国民经济从长期看呈上升趋势,这类投资者则可获得相当的利益。
❷激进型投资者。这类投资者往往愿意承担较大风险,以便获得更多的收益,投资对象以变动性大的普通股票为主。
❸温和型投资者,介于稳定型和激进型投资者之间,既希望有固定利益,又不放弃投机机会,二者兼重。这类投资者往往加剧证券价格震荡,当股价上涨时,他们吃进股票使涨势更高,当股价下跌时,他们则抛出股票,使下跌加剧。
❹成功型投资者。这类投资者比较精明,心胸开阔,独立判断能力强,灵活,比较能适应股市变幻莫测的动荡局面,并能研究具体情况,从公开或内幕材料中事先获得公司信息,对股价趋势的判断对多错少,所以,这类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比较成功,是一般投资者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