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致自己损害的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在执行劳务过程中致使自己受到伤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按照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或要求,在其指定的范围从事劳务活动。如果提供劳务的人在其执行劳务过程中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是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对此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此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从事劳务致使自己受到伤害的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意味着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规定,既能比较公平地分配损害责任,也能督促提供劳务的人依操作规范谨慎作业,避免损害的发生。至于在个人劳务关系中,因为提供劳务一方在从事劳务过程中对接受劳务一方造成损害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我国侵权责任法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可以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和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