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制
中国古代以祭奠死者时所穿丧服的等差来区别亲属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中国丧服制来源于周礼,分为五等,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❶斩衰,为五服中最重的一种。其孝服的上下衣均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大边,使断处外露,以示无所修饰,故谓之“斩”。用长六寸宽四寸的麻布连缀外衿当心之处,示以哀戚,谓之衰服。斩衰为期3年。须服斩衰的,有子女(未嫁女)为父母,嫡孙(父卒)为祖父母,妻为夫、庶子为嫡母,继子为继母,妾为家长等。
❷齐衰,仅次于斩衰。用稍粗麻布做寿服,以其缉边,故称“齐衰”。服期为一年。又有杖期和不杖期之分。杖即居丧时拿的杖棒。不杖,即不用杖棒。服齐衰杖期的,有嫡子为庶母,子为改嫁之母,夫为妻(父母不在时)。服齐衰不杖期的,有孙为祖父母,出嫁女为父母。此外,还有服齐衰五个月,如曾孙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三个月,如玄孙为高祖父母等。
❸大功,丧服名,次于齐衰。其丧服用粗熟布做成,较齐衰为细,较小功为粗。服期九个月。服大功的如妻为夫之祖父母,父母为出嫁女,公婆为儿媳,己身为堂兄弟及出嫁的姑母、姐妹等。
❹小功,丧服名,次于大功。其丧服用稍粗的熟布做成。服期为五个月。服小功的,如堂侄为堂伯叔父母和在室堂姑、侄孙为伯叔祖父母和在室祖姑,外孙为外祖父母,外甥为舅姨等。
❺缌麻,丧服名,为五服中最轻者。其丧服是用细熟布做成,为三月之期。服缌麻者,如己身为族伯叔父母,女婿为岳父母,妻为夫之曾祖父母等。凡五服之外者的亲属,遇丧葬时则着素服,以尺布缠头。可见,丧服制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法制度在亲属关系上的具体表现,具有鲜明的男尊女卑、以本宗为主体的特点。实行丧服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族权、家长权和夫权三位一体的封建家庭制度。唐律按丧服等数规定亲属关系在法律上的特殊地位。凡侵犯尊亲属的犯罪,处罚要重。许多犯罪都规定亲属缘坐。到明清时期制定“丧服图”一直沿用到清末民国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