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专门机关在法律适用活动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应关门办案,要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应当深入群众了解案件的事实真象,审理案件依法向群众公开,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吸收群众直接参与法的适用活动和组织群众从自觉利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例如吸收群众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在群众中建立人民调整委员会等,保证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民主权利得到实现,使案件得到正确、及时、合法、公正、合理的处理。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