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驳回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不授予专利的决定。就中国专利审查程序而言,产生驳回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 经初步审查,专利局认为专利申请明显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或需要申请人限期陈述意见或补正,经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认为不行的,予以驳回。(2)经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申请人限期陈述意见或修改,经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仍不行的,予以驳回。(3) 专利局在接到异议后要求申请人限期作出答复,对所作答复进行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予以驳回。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于专利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