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不服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不服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日本行政不服审查法规定的对行政处分不服提请不服审查时,原行政处分原则上继续执行的原则。比较明确规定的是审查请求。第34条第1款规定,提起审查请求,并不妨碍处分的效力、处分的执行或程序的继续进行。其理由是,行政处分是以行政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为目的的,如果相对人的不服都可以停止处分的执行,必然会造成违反公共福利的结果。因此,从提起不服申诉到审理终结以前,行政厅继续执行该处分是符合公共福利要求的。但是,不服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也有例外,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被提起不服申诉的行政处分。见〔不服审查中的停止执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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