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外动词杨树达《高等国文法》术语。参见“不完全他动词”。 不完全外动词近代有些语法学家认为表示“叫做”、“使令”、“处置”意义的动词,不能单独说明句子的主语,其下必有补充说明的成分,便把这类词称为不完全外动词。表示“叫做”含义的有“谓”、“为”等,如《淮南子·诠言》: “动而为之生,死而谓之穷。”表示“使令”意义的有“使”、“令”等,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上使御史簿责魏其。”表示“处置”含义的有“奈”、“若”、“如”等,如《史记·项羽本纪》: “虞兮!虞兮!奈若何?” 不完全外动词 不完全外动词指只带一个宾语不足以表达完整意义的动词,大多是表示“说道”“使令”意义的动词。杨柏峻《中国文法语文通解》: 不完全外动词“虽然带着宾语,还不能够有完整的意义,必需于宾语外再加上补足语,然后才有完全的意义”。例如:“掌柜的姓董,有六十多岁,人都叫他老董”“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参见“普通外动词”。 ☚ 完全外动词 双宾语外动词 ☛ 00001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