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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不准留养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不准留养案

不准留养案

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直隶李长胜因扎死王汶会,依斗杀律被判绞监候。当年秋审,刑部会同九卿会审判此案为缓决案,同时声明该犯虽母老丁单,因是兵丁毙命,题明不准留养。后该督咨文声称:李长胜犯事是在他告假途中发生的,且仅因买梨发生纠纷引起争吵,他是在被王汶会等追殴受伤后才用刀回扎刺死王的,他的行为本属一般斗殴致死,并非寻常兵丁恃强闹事。且李犯母亲张氏现年已七十九,其长子李太已在高唐州出兵阵亡,家里只剩李犯一人。如果照例拟绞监候,让老人茕独一人无所依未免可怜。于是,再咨文请刑部复核。刑部认为:死罪留养之例本是朝廷法外施恩,准予留养者必是那些情节较轻的。现李犯作为兵丁用金刀铁器致王死命同时重伤王弟,且事情的发生也是因李犯向王弟买梨少付钱引起,李犯仗恃起衅,气势汹汹,不能以李犯当时告假为由辩解,仍应按当年秋审决定判处死刑,不准留养。

☚ 官员不遵调遣案   书吏诈贼不准留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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