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从誓言中国古代军事法中的罪名。“誓”是中国古代军事法的一种形式,如《汤誓》、《牧誓》、《甘誓》等等。不从誓言指不遵守军事法律、法令,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在君王主宰一切的时代,是不容宽待的。商代开国君王在讨伐夏桀时,曾向全军将士宣告:“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尚书·汤誓》)。意即: 你们将士如果敢不听从我的军令,我就杀戮你们和你们的妻子儿女,决不宽赦。 不从誓言中国奴隶社会军事法中罪名。不从誓言,即不遵守王命、君令。这在君王主宰一切,王权神授的时代,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处刑极重。商汤伐桀时,曾向军队宣布:“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即:你们不听军令,我就把你们连同你们儿女一起杀死,一个也不赦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