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舍三等级宋武学上舍可分为三个等级。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令规定:试上舍者,以就试人三取其一。以十分为率,上等一分,中等二分,下等七分,仍以三年与发解同试。凡内舍补上舍,以上舍试合格入等与行艺相参,两上者为上等,一上一中或两中及一上一下为中等,一中一下或两下、一上一否为下等。上舍生划为三个等级关系武学生最终前程,在一般情况下,上舍上等人可直接释褐授官,上舍中等人免省试,上舍下等人免解试。因徽宗时每三名取一名为上舍太滥,遂于大观四年(1110年)令诸路所贡武士试上舍,以合格者取十人为上等,四十人为中等,五十人为下等,且其上等留武学以俟殿试,即取消了上舍上等免试释褐的旧制。 上舍三等级宋代武学上舍可分为3个等级。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令规定:试上舍者, 以就试人三取其一。以十分为率,上等一分,中等二分,下等七分,仍以三年与发解同试。凡内舍补上舍, 以上舍试合格入等与行艺相参,两上者为上等,一上一中或两中及一上一下为中等, 一中一下或两下、一上一否为下等。上舍生划为3个等级关系武学生最终前程,在一般情况下,上舍上等人可直接授官,上舍中等人免省试,上舍下等人免解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