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政证券公司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的全民所有制的证券经营机构。成立于1988年4月21日。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上海市财政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300万元。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办公室、证券承销部、证券交易部、计划财务部、行政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以及西藏路营业部、九江路营业部。同时还在上海各区、县开设了19个营业部。
公司遵循“开拓、高效、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向着证券经营的专业化、规范化全面发展,努力为筹资机构和投资者提供“守信、及时、方便、如愿”的优良服务。公司经营股票、国债委托买卖和自营买卖;代理国债发行、常年兑付、证券代保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成立四年多来,证券累计交易额26.55亿元,承销和代理发行国债20.16亿元,兑付国债12.15亿元,在全国国债中介机构中均名列前茅。其中1992年1~9月,证券累计交易额16.13亿元,承销和代理发行国债5.23亿元,兑付国债5.22亿元,利润416万元。
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起会员单位之一,在巩固和发展国债中介机构经营宗旨的同时,加快拓展证券业务,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在经营范围上由单一经营国债转向股票等多种证券的经营:在经营方式上由以计划任务为主转向以市场交易为主;在经营规模上由公司本部一家经营转向全市营业部的规模经营,公司将不断为发展和繁荣证券市场竭诚努力,成为最安全、最可靠的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