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平准股票公司
创建于1882年9月的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股票买卖的公司。中国自从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开始,有了自己的股份公司。十几年后,由于轮船招商局和开平矿务局等一批股份公司获得了较丰厚的利润,因而不仅使得办股份公司的“风气大开,群情若鹜,期年之内效法者十数起”,而且“每一新公司出,千百人争购之,以得票为幸,不暇计算其事之兴衰隆替”。在这种情况下,股票买卖自然出现种种弊端。平准股票公司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创办的。创办的目的,主其事者说是“为各项公司通路径而固藩篱”,“既维持乎商务,又挹注乎善举”。据1882年9月27日上海《申报》所载《上海平准股票公司叙》中称,建立平准股票公司有5大好处:
❶有利于各股份公司。在没有正式市场、股票私下自发买卖的条件下,往往因错误传闻使股价盲目涨跌,对发行股票的公司不利。“今有平准公司以确访(公司的)底蕴,广采舆评,持平定价,务使涨则实在宜涨,跌则实在宜跌”,买卖股票的人有了解真实情况的地方,对公司的不负责任的流言蜚语自然就消失了。
❷有利于外地投资者。此前初到上海的人因“人地生疏,欲买股票苦无门路”,更不知道行情,有了平准公司“逐日悬牌,定出真价”,使外地人去买股票像按牌价兑换货币那样方便。
❸有利于持股人。股价的时涨时落与传言有关而与公司无关,持股者在无法了解实情时,惶惶然无所适从。有了平准公司,“市虎之讹言可以不信”,可免受无谓的损失。
❹有利于卖股票的人。旧时钱庄有年节清帐的习惯,持股人往往因头寸不足而贱卖股票以还欠款。有了平准公司,可以用股票作抵押从公司借款度过难关,而过了年节之后股票还能卖好价钱。
❺有利于平准公司本身。平准公司所存不是钱就是股票,不像搞实业的公司投资回收期长,货物还需要仓储,因而开销省、负担轻。另据1882年9月28日的《申报》,平准股票公司还订有18则的章程,主要内容有:公司以股份形式组建,共招股10万两,分为1000股,每股规银100两;推举“事理通达,声望素著者”若干人为董事,“公请廉明勤慎者两位为正副执事”(相当于正副经理),还延请帐房、跑街等9名司事;经营如获得利润,先按官利(即股息,又称官息)年率10%支付股息,支付后如还有盈余,则将其分为30份,其中一半即15股作为股东红利,5份给执事、司事作“花红”(相当于奖金,由正执事分派),5份分给各位董事作车马费,剩下的5份捐给当地慈善事业;在具体业务方面,章程规定买股票者须与公司订合同,说明要购买的种类和期限,到期由公司代为购进,不得反悔,外地函托购买,还须交10%的定金;卖者须先交股票,由公司给合同,按所托条件代售,也可预给部分现银,待售出后结算时按抵押贷款收取利息;经公司买卖的股票均加印戳,公司则派专人调查各股份公司的情况,务使行情涨跌真实不虚;公司如增资时,原股东可优先认购,不足时再增加新股东;章程还规定了对“营私罔利”职员的处理:司事由执事查证落实、辞退,并将劣迹在《申报》公布,执事则由董事查实后另选。平准股票公司的创办是一个创举,它开了中国有组织的证券市场的先河,甚至可以说它是中国证券交易所之权舆。虽然由于它的一些做法(特别是按公司议定的牌价进行股票交易)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营业并不景气,不久便消亡了,但这并不影响它在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