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党报体制
指世界上工人政党党报体制的三种基本形式。这三种基本形式分别是:(一)早期党的领导机构与党的机关报编辑部合一的体制。由于早期工人运动的斗争环境艰苦,缺乏领导干部,组织形式通常是秘密的,因而领导权必须集中,党的领导核心成员即是机关报刊的编辑部成员。(二)三权相互制约的党报体制。1875—1890年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怀下,德国社会民主党逐步形成一种稳定的党报体制。根据该党党章,这种体制的要点是:(1)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有责任监督中央机关报的原则立场。(2)由机关报所在地的党员选举产生出版委员会,代表党员群众与执委会共同决定机关报的全部事务,包括编辑部和发行部的人事任免。(3)两者若发生分歧时,党代表大会选出的监察委员会参加进来,投票决定。三方权利平等,各占一票。(4)为防止执委会单独控制机关报,机关报编辑部和发行部成员不得是执委会委员。第二国际的各党,在党报体制上不同程度地参照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做法。(三)单一的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体制。1903—1907年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根据本国情况,经过反复,在1907年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上,最后改变了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同为中央领导机构的体制,确立了单一的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体制,中央机关报编辑部作为中央委员会的下属机关,在其领导下工作。1920年,共产国际将俄国党的党报体制规定为各国共产党的党报体制。50年代以后,各国工人政党的党报体制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逐步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其变化特点,是以某一种党报体制的基本形式为主,同时借鉴另一种体制的某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