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户房国用司京局名。
职源与沿革乾道三年正月十一日置。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罢(《宋会要·职官》6之21、22)。
职能为适应宰执兼制国用而设,处理常程文书下户部实施;事干内外财政出纳利害文字,编号置簿籍登记,以备逐一回报审计后勾销,防止舞弊侵占。诸凡在京百司、诸军经常岁支与特殊开支,诸路州军当起发送交户部财赋(包括总制钱),及总领所申请支用钱粮有不依条法或稽误者,申宰执并取旨施行。
编制吏员有点检文字二人,主管文字五人,掌管文书守阙二人,书写文字十人。官额参“国用司”条(同上书卷)。
简称国用司。《朝野杂记》甲集卷10《制国用使》:“(乾道)五年二月戊申,罢国用司。”《宋会要·职官》6之21:“准敕:宰相兼制国用使……以三省户房国用司为名。……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国用司可罢,其所行事务归并三省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