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步、三效益战略方针1983年底至1984年初召开的中国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环境保护战略方针之简称。是在总结中国环境保护初期工作的经验教训、中国现阶段环境问题的特点 (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和以农村为主体的生态环境破坏) 和环境保护 “三十二字”方针 (参见环境保护 “三十二字”方针) 的不足的基础上提出的。因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事务,又为国家与各地区在制订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时所应遵循,故又被称为 “三栖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