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省委原计划第二个五年计划即1959—1962年完成高级农业合作化。后来,实际上从1956年初开始试点到1957年春完成高级农业合作化,仅仅用了1年稍多一点时间。
1955年12月19~31日召开的省委扩大会议,提出争取1959年基本完成高级合作化,并决定1956年春试办高级社。会后,在大规模发展初级社的同时,各地着手试办高级社,至3月上旬止,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全省试办高级社计2 547个,入社农户达95万余户,占已土改地区总农户的30.24%,有21个县基本实现高级合作化。3月15日以后到秋收前,全省各级以很大精力抓了一段整顿巩固工作,帮助合作社制定生产计划,搞好劳动组织,开展多种经营,保证合作社增产增收。占内地农户70%约200万户大规模的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的工作,从1956年秋后开始至1957年春节前结束。据1957年2月中旬统计,全省高级社已发展到17 863个,入社农户309万户,占总农户的86.26%,其中内地农村有高级社17 826个,入社农户占内地总农户的95.24%,平均每社173户,全省内地农村已完成高级合作化。高级社与初级社之不同点,在于取消土地分红,原来由社员缴纳的公粮,由合作社统一承担,原来耕牛等暂不入社的主要生产资料折价归社,社的规模比初级社大。在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的过程中,省委强调,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作为转社政策的根本依据,并根据转社面大、涉及山区、民族的特点,对社员自留地和民族特殊用地、山林、果林、牲畜入社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合作化中处理宗教土地问题,请示中共中央,得到中央的批准。并就转社中出现社的规模上有盲目偏大的倾向,处理具体政策问题偏紧等发出通知。从结果看,平均每社173户,一般都在100~300户左右,100户以下也占相当大的部分,500户以上的社为数很少。
高级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使农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由私人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在所有制方面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过互助合作的道路,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流。但是,农业合作化是在急于求成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具体工作上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工作过粗,形式单一的问题是突出的。95%的农户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只用了半年时间。高级社从试办到完成仅用了1年时间,分散山区约200万农户,是在初级社立足未稳,尚无高级社示范的情况下,仅用二三个月时间办起来的。不少农民是在对高级农业合作社没有充分认识,缺乏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下入社的。存在着忽视民族特点,以致个别地方出现闹退社的问题。规模过大,穷富拉平,管理跟不上带来的弊端,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

☚ (四)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四、边疆民族地区农业合作化 ☛

(一) 发展历程/(二)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一) 资产管理/(二) 生产管理/(三) 劳动管理/(四) 财务会计与民主管理/(五) 收益分配管理/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 (三) 成效   (一) 发展历程 ☛

(一)发展历程/(二)整顿合作社/(三)管理体制和政策

☚ (二)管理体制与政策   (一)发展历程 ☛

(一)发展历程/(二)基本做法/(三)作用/(四)存在问题

☚ (二)基本做法   (一)发展历程 ☛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生产资料折价归公、共同占有、集体生产、按劳分配为特点的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合作制的组织形式。
1954年夏季, 在初级社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中共福建省委在南平县明洋乡试办了第一个高级社。同年夏收之后,省委农工部和闽侯地委又相继在闽侯县试办了溪下、连坂和红星3个高级社。1955年,在农业初级社进入高潮后, 一些地方为扩大农业生产建设,出现了自动并社的现象。
1955年7月, 中共中央召开省委、市委和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共福建省委在1955年8月底召开了扩大干部会议,对全省农业合作化高潮即将到来的形势作了分析, 肯定过去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基本是健康的,提出全省合作化分期分批实施的全面规划和政策措施。由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全省农村迅速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从1955年10月到12月的短短3个月时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02万个,参加农户达16.36万户,占总户数的59.15%,平均每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7.82户;同时,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达165个,参加农户达2.41万户, 占0.87%,平均每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50户。初级合作化高潮的实现为过渡到高级合作化作了准备,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5年在部分地区遭受旱、虫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省粮食作物总产量仍达389.5万吨,比上一年增加12.5万吨,增长3.3%;其他经济作物也比上一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在1955年冬季掀起了空前规模的生产高潮,据1956年1月下旬的不完全统计,全省冬种面积达38万公顷,比1954年同期扩大6.3万公顷;全省开垦荒地达2万公顷;截至1956年1月底,已完工和正在施工的各项水利工程受益面积达6.7万公顷,比1954年同期增加2倍。
1955年12月,省委召开扩大会议,指出:在合作化高潮基础上大规模的生产高潮将随之而来,各级必须抓住广大群众的基本要求,大力领导好农业增产运动,并积极扩大试办高级社。1956年1月中旬,建阳、晋江、闽侯、龙溪、永安等专区先后召开试办高级社会议,各县也普遍召开了三级扩大干部会议,同时传达了中共中央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省委指示精神,为贯彻农业发展纲要和加快实现高级合作化作了很大的努力。1956年3月中旬,中共福建省委颁布《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体政策意见》,各地根据省委指示精神,进一步放手发动群众,贯彻办社的四大原则和各项政策:
❶自愿原则;
❷互利政策和阶级政策;
❸不同地区不同要求的原则;
❹勤俭办社和搞好生产原则。由于各地加强了党对合作社的领导,采取了各种强有力的措施,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四项原则和政策,全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入了全面大发展的阶段。福建最著名的福州市郊后屿乡郑依牳农业合作社,联合了林依美等1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于1956年1月29日正式成立了鼓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天在后屿乡举行了空前隆重的盛会,庆祝农业合作社正式成立,庆祝全乡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参加庆祝大会的有省以及福州市党政领导、农业专家、教授、农民代表、机关干部等3 000多人,叶飞同志应邀在会上讲了话。
在一些先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带动下,从1956年1月到3月的短短3个月内,全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1955年底的165个,猛增到6 434个,增长39倍;入社户数由24 114户增加到1 615 342户,占总农户的比重由0.89%猛升到57.91%,平均每社农户数由150户扩大到251户;到1956年底,高级社增加到9 411个,入社户数达207.41万户,占总农户的74.82%;到1957年3月,高级社又增加到15 504个,入社户数达241.89万户,占总农户的86.83%;初级社还剩有5 398个,入社户数154 959户,占总农户的5.56%,合计全省入社农户达257.38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92.39%,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福建日报》于1957年3月20日正式宣布“基本实现高级合作化”。
在1955年夏季后,全省范围内刚从互助组转变为初级社,1956年初又从初级社转变为高级社,有些过快过急,形式过于单一,也没有对农民作过细的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农民土地占有的数量和质量差别不大,对绝大多数农民是权利平等的,对其他生产资料也是采取折价入社办法;加上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有着朴素的感激之情,因此,虽然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过快,农民还是兴高采烈地带着耕牛、农具进入高级社,农民强烈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热情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使农村生产力仍有所发展。1956年,全省兴修农田水利9.5万多处,受益面积25.3万公顷,占新中国成立后累计兴修农田水利受益面积的40%。高级社还提倡科学种田,大面积推广良种和适当密植,因此在遇到严重旱涝灾害,40万公顷面积受损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农业生产的丰收。全省粮食产量达44.4亿公斤,比上年净增5.4亿公斤,增长14%,1956年和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均在1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也达两位数。
由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拥有大量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而且有大量劳动力参与共同生产劳动,所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是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❶劳动组织与管理。福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规模一般是山区100户左右,平原区300户左右,也有超过千户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一般采取了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的制度。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管委会是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统一领导的机构;而生产队则是负责管理生产的基层单位,生产队一般由30—40个劳力组成,社办工业另行组织另行管理;
❷计划管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主要的特点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保持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合作社在制订生产计划时,必须参照国家计划执行,并且考虑本社社员需要,正确贯彻全面发展生产和勤俭办社的方针,根据本社人力、物力、财力来安排生产。制订计划的做法,一般是由社的管理委员会先提出各种生产指标和措施,然后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充分协商,提出本队的指标和实现计划的重要增产措施,再由社加以集中,订出全社的计划草案;
❸生产责任制。许多高级社都采用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赔奖制(即超产提成奖励,减产者赔)在生产队内部实行劳动定额管理,也有采取包工包产的做法,这都是鼓励积极劳动,改进技术、提高效率的好制度。闻名遐迩的福清县音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管理上还建立了四个制度:一是包工、包产、包成本、包质量的“四包”责任制;二是社员积肥、投肥责任制;三是耕牛农具管理责任制;四是提取公益金、公积金等公共积累制度以及财务开支制度。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强调贯彻执行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勤俭办社是社会主义农业经营管理的根本方针。所谓勤就是要充分发动广大社员勤劳生产,积极地扩大生产范围,因地因社制宜发展多种经营; 俭就是要厉行节约, 降低成本,防止铺张浪费。各级对农业社财务工作很重视,大力培养农业社会计员, 全省先后培训近2万名的农业社会计,专门配置会计辅导员巡回各地进行帮助工作。农业社还认真贯彻了民主办社的方针, 推行一套群众路线的民主管理方法,依靠群众,遇事和群众商量,定期召开社员代表会和社员大会,广泛吸收群众意见,及时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实行财务公开,社队决定问题同群众商量,干部参加劳动,干部、群众、技术员三结合种试验田, 参加生产,领导生产等, 收益良好。
从1956年夏季到1957年春季,根据1956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先后进行过三次整顿。这三次整社主要解决当时存在的组织规模和体制管理问题,生产方针和生产计划问题,劳动组织和定额管理问题,财务制度和分配政策问题,干部作风问题,以及生产资料入社的遗留问题等。
福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全省土地改革以后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已转变成为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个体的小农经济已走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道路,这是历史性的巨大转折。在这项工作中,有积极作用的一面,它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也有缺点和偏差。在农业合作化后期,由于“左”的指导思想开始抬头,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过快过急, 规模过于庞大, 形式又过于单一,不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发展的实际水平,违背了客观的经济规律和广大农民的真正的意愿。这就对全省以后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四节 农村人民公社 ☛

(一)发展历程/(二)入社政策/(三) 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

☚ (三)入社政策   (一)发展历程 ☛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社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高级农业合作化的实现,标志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农村基本形成。

☚ (三) 经营管理   (一) 发展历程 ☛

(一)建社过程/(二)问题的处理与解决

☚ (三)问题的处理与解决   (一)建社过程 ☛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广西在1954年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就建立了2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广西第一批高级社。高级社是以土地和其它主要生产资料归合作社集体所有为主要特征,实行集体劳动和统一经营,全年收入中扣除当年生产费用和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 (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对社员全部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除分得少量自留地和拥有某些小农具外,不再拥有任何生产资料。
1955年12月2日,中共广西省委农村部召开全省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议,提出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由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社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社,时间不宜过长,要求各县积极试办高级社。1956年1月9日,中共广西省委将农村部《关于试办高级社会议情况》转报中央,提出在1955年冬季,县试办高级社150个(每县1—3个);1956年推广到区(即今乡一级)试办,全省约建高级农业社2000个;1957年发展到1万个,1958、1959年完成高级社规划、实现全省农村完全社会主义合作化。但实际上,全省在1955年12月已经完成高级社试点200个,突破了原来的规划。
1956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简称《纲要草案》)提出1958年基本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中共广西省委于1956年1月19—26日召开了第五次党代表会议,贯彻《纲要草案》精神,批判了所谓“右倾保守思想”,修改了规划,要求在1956年秋收前完成全省的社会主义高级农业合作化。会后,全省迅速掀起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大风暴”,使当时正在高速发展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一步加快了步伐。在办高级社尚未取得任何经验的情况下,采取了建初级社和建高级社齐头并进的办法,一方面在那些没有互助组基础、不具备办社条件的地方,普遍开展建立初级社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对初级社实行“扩、并、升”。扩,就是已建的社,普遍扩大、吸收社外的个体农民入社;并,就是将若干个小社合并为一个大社;升,就是将初级社升级为高级社。当时首先把全省7.3万个小型初级社合并为10 370个大型社,然后向高级社升级。在“扩、并、升”中,一些刚建立的初级社还立足未稳,甚至尚未处理好生产资料入社问题就转为高级社,互助合作基础很差的地方,更是“一步登天”,从互助组一下跳到高级社。全省从1955年冬试办高级社起到1956年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由小社合并为大社的工作,全省所有的小型初级农业社,包括建立了一、两年的1万多个老社和建立只有半年左右,问题很多的5万多个新社,全部合并、升级、建成10 03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71.9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8.2%。合并后的大社平均每社367户,其中最大的达1 000多户,最小的50多户。一般是一乡一社,占总乡数的86.84%,一乡几个社的占总乡数的13.16%。农户加入高级社的比例,广西仅次于北京、河北、黑龙江、天津,居全国第五位;每社平均户数,广西仅次于北京、天津、安徽,居全国第四位。其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是出人预料的。
广西各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取得了土地分红,土地无代价的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深刻的社会变革。但是由于大部分高级社是从刚刚建立不久、生产秩序尚未稳定的小型初级社匆忙合并而来的,社员还缺乏常年互助组和初级社的必要锻炼。转高级社时又没有受到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因此当时高级社的建立远远超越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的觉悟程度。加上规模过大,干部缺乏领导大社的经验,经营管理未上轨道,因而带来了许多问题。许多社员是“随大流”,被“大风暴”卷进来的,并不是出于真正的自愿;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后,一部分原来田多、田好的社员收入下降;而且不少农业社对作价入社的耕牛、大农具超过“公有化股份基金”部分的价款无力偿还,损害了一部分社员的利益;大部分高级社规模过大,经营管理权力高度集中,生产队和社员没有自主权;生产队之间“拉平”分配收益,富队与穷队的矛盾突出;生产队内部评工记分平均主义严重; 部分农业合作社的干部作风不民主,引起了社员的不满。因此,从1956年6月以后,不少地方陆续出现社员要求退社的情况。直到1957年春夏,社员闹退社的情况日趋严重,全省要求退社的农户达到入社农户总数的6.8%,最多的县达到入社农户的15%。这反映了部分农民对急剧变革生产关系,强行过渡的不满和抗拒。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从1956年秋开始到1957年夏,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整社工作。中共广西省委对整社工作先后发出了一系列的指示,并于1956年12月召开了地、县农村工作部长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整社工作。会议提出了整社的基本方针、要求和做法。根据“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和中央《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精神,检查总结一年来办社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为次年大生产运动奠定思想和物质基础,使党在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进一步得到巩固。整社的要求是解决对合作社优越性的认识,坚定走农业合作化道路的信心;检查互利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改进劳动管理,修订劳动定额,推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搞好当前生产,并制订次年大体的生产计划、劳动计划和财务计划,切实解决社员存在的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在全面开展整社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了以劳动管理为中心的四大管理制度,即计划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等。此外,还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合作社最高管理机构的权力。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合作社的领导成员和讨论决定社内一切重大问题,如审查、批准生产计划,经费预算以及收入分配方案等。社管理委员会或监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向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社内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民主生活制度。
经过整顿,大部分高级社初步得到了巩固、提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得到了稳定,克服了建社初期的混乱状况,开始建立起正常的生产秩序。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是农民生产积极性调动不起来,造成减产减收。1956年全省粮食继上年减产之后又减产0.99%,社员减收面达30%。由于取消土地分红,一部分社员人多劳力少其劳动所得报酬不足支付全年口粮款而成为“超支户”,而一些劳动力较多的社员户却又得不到全部劳动报酬而成为“分空户”。还有小社并大社,实行统一分配,富村与穷村、家底较厚的老社与“一穷二白”的新社财产一拉平,这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使富村和老社感到吃了亏,意见很大。在耕牛、农具入社方面也因评价偏低,引起中农的不满。加上多数干部缺乏管理大社的经验,领导工作上存在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高级社的巩固。
广西1952—1957年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如表4-2-1。
 表4-2-1

年 度195219531954195519561957
一、全省农民总户数(户)
二、农业生产互助组(个)
其中:常年互助组(个)
参加互助组户数(户)
其中:常年互助组户数(户)
3 854 760
214 983
8 101
931 814
36 872
4 010 813
214 599
14 168
896 927
64 425
4 040 766
430 705
184 840
2 450 738
1 220 338
4 148 3654 378 7364 453 589
三、农业生产合作社(个)
其中:初级社(个)
高级社(个)
 18
18
3 804
3 781
23
65 097
64 917
180
13 287
2 479
10 808
13 961
21
13 940
参加农业社的户数(户)
其中:初级社(户)
高级社(户)
 98
98
84 576
83 434
1 142
1 867 644
1 843 172
24 472
4 235 729
71 660
4 164 069
4 405 268
928
4 404 340
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
其中:初级社(%)
高级社(%)
 0.002
0.002
2.09
2.06
0.03
45.02
44.43
0.59
96.73
1.63
95.10
98.91
0.02
98.89
☚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四、农业合作化的经验教训 ☛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吉林省在初级农业合作化过程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开始出现了。1953年2月,海龙县六八石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吴凤岐,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了曙光集体农庄,入庄农户40户,1953年3月,延吉县英成村,在全国农业劳动模范金时龙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了黎明集体农庄,入庄农户48户,这两个集体农庄均取消了土地报酬,农户土地作为入社投股归农社集体所有,牲畜、农具和其它生产资料,作价归公,实行统一经营,收益按劳分配,是吉林省重点试办的建立最早的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经省委批准建立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共有4个,由于全省初级农业合作化的后一阶段速度发展过快了一些,许多初级社还处于不巩固状态,正常的生产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对建立高级社,还缺乏充分的准备和成熟的经验,因此,中共吉林省委本来打算在继续试办的基础上,把速度放慢一些,根据实际条件和可能一批一批地发展高级社。1955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把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关于应该着重巩固现有的合作社,为下一步发展打下基础的正确意见定为右倾。强调“只有彻底批判这种‘右倾机会主义’,才能促进党的农村工作的根本转变”。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进程,形成了超高速发展的猛烈浪潮,加速合作化的群众运动,席卷全省各地。几个月的功夫,就骤然完成了高级合作化。到1956年6月末,全省有高级社6 071个,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5.7%。高级社的规模,大多数地方是一村一社,少数地方是一乡一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规模更大,公有化程度更高的农村经济组织。其特点:
❶社员的土地无代价地转入集体公有;
❷社员的耕畜,大农具等重要生产资料,作价入社转为集体公有;
❸实行集体劳动,统一经营;
❹全社的收入,在扣出当年生产费用,国家税收,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全部实行按劳分配;
❺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抽出一部分土地,分给社员个人作“自留地”,种植蔬菜等,其数量根据合作社的土地资源,按家庭人口规定,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3%—5%。
高级社发展过程中,为了建立正常生产秩序,许多地方注意了加强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同时,建立了劳动管理制度,有些高级社实行“四固定”。即固定生产队,固定耕作区,固定耕畜,固定农具。有些高级社实行“三包一奖”。即包工、包产、包消费到生产队,超产奖励,减产扣其劳动报酬。也有部分高级社,实行分级定额,计件付酬制。这些劳动管理制度的实行,对于巩固和完善高级社起了一定作用。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把旧中国几千年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这是农村经济体制和生产关系的一场重大变革,如果不进行这场变革,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无法建立,人民政权也无法巩固。然而,在这场变革中,有得也有失,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误的教训。在建立互助组和初级社过程中,其指导方针是正确的,工作较细,效果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建立高级社的过程中,由于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出现了条件不具备、不成熟,就匆匆忙忙地向高级社过渡的现象。1955年末,新建立的1.87万个初级社,没有来得及巩固,就转入了高级社;还有77万农户由互助组跳跃进入高级社;更为严重的是有34万多农户连互助组也没经过,就一步登天直接进入了高级社。因此,尽管经过两次整顿,大部分高级社巩固下来了,但其效果较差。据1956年末统计,明显增产的社占总社数的35.7%,增产不明显的占48%,明显减产的占16.3%。
由于不顾客观条件,盲目追求合作化的速度,过于频繁地变更农村的生产关系,违反了农民自愿入社的原则,一些农民虽然迫于形势入了社,但到1956年底,全省就有1.46万户(主要是富裕中农)要求退社。中共吉林省委于1957年8月召开了地、县委书记会议,传达毛主席《关于1957年夏季形势》的指示,研究了农村情况,根据《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决定在全省农村,用大辩论的形式,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教育运动,批判了反对农业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的资本主义思想,系统地进行整社、整党、整团、整顿乡社干部的作风,打击了地主、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提高了广大社员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巩固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并掀起了一个以兴修水利、积肥、副业生产为内容的生产建设高潮。

☚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三节 农村人民公社 ☛

(一)高级社的发展过程/(二)合作化“高潮”与合作社的整顿/(三)闹退社事件的发生与处理/(四)高级社的体制与经营管理/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 (三)初级社的政策措施   (一)高级社的发展过程 ☛

  • (一)高级社的发展和整顿
  • (二)高级社的性质和管理体制
  • 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
☚ 2.限制雇工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发展   (一)高级社的发展和整顿 ☛

(一)建立过程/(二)整顿合作社/(三)高级社的体制与经营管理

☚ (三)初级社的政策   (一)建立过程 ☛

(一)高级社的急速发展/(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三)整顿高级社和改善经营管理/第三节 农村人民公社

☚ (三)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   (一)高级社的急速发展 ☛

(一)实现高级社的过程/(二)高级社具体问题的处理/(三)高级社存在的问题及整顿情况/(四)社员闹退社与社会主义大辩论/(五)高级社的体制与经营管理/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 (三)初级社的经营管理   (一)实现高级社的过程 ☛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完全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

☚ 4.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   (一) 发展历程 ☛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 江西在发展初级社的过程中, 还进行了高级社试点, 全省共试办了3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是以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公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组织。它取消了土地分红, 把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归公, 实行集体劳动,按劳动工分统一分配收入。应该说, 在生产关系变革中, 试办少数更高形式的集体所有制生产合作组织是必要的, 有益的。可是在1955年下半年全国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情况下, 江西也加快了高级合作化发展步伐, 省委于11月修改了计划之后, 又在1956年元月再次修改计划, 要求全省提前到1957年普遍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合作化。这期间, 全省各地都把大办高级社作为最重要的事, 你追我赶争先进。到1956年3月, 就有61.6%的农户进入了高级社。在这个月召开的省委扩大会议上, 一些同志要求再次加快发展速度。省委书记杨尚奎对此有不同看法, 指出: “不要离开实际与可能勉强去赶”, “条件不够的地方, 进展的速度可以慢一些”, “有些地方发展高级社比例虽然小一些, 但并不算慢, 并不是右倾保守。” 省委、省政府接连发出指示, 要各地在春耕期间一律停止转高级社。然而, 在全国形势的推动下, 业已造成的沸腾气氛一时不容易冷却下来。1956年秋冬,全省再次掀起并社升级高潮;年终,高级社发展到20 348个,入社农户达393.7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8%,其中高级社占96%,初级社占2%,全省实现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
全省从1955年底—1956年末,仅仅1年时间就普遍建起了高级社,虽然是一次历史性的胜利;但是,快速发展的合作化运动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有大约半数的农户是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由互助组跳越初级社阶段, “两步并一步”迈进高级社的,思想上缺乏充分的准备与认识;而且高级社的规模偏大,每社平均170多户,大的达1 000多户,超越了当时农村干部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农民的接受程度;再就是高级社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对多种经营缺乏必要的安排,对家庭副业也限制过死。总之,工作上存在着要求过急、方法简单、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的偏差,过早地否定了农民家庭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结果造成生产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对于高级社发展过程中的这些问题,干部群众早有反映。为使这些问题能够得以解决,省委曾作过一些有益的研究。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以及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因而未能完成这一任务。最后还是通过1956年冬的“整社”,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从组织上把高级社稳定下来。
江西农村通过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给农业发展带来了活力。尽管在合作化高潮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经过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农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局势,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1953年和1954年遭受了比较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生产仍然稳步发展,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目标。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8.2亿元,超计划8%,比1952年增长18.3%,年递增率为3.4%。同1952年比,1957年农作物播种面积扩大105.2万公顷,复种指数提高33.7%。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1953年起,江西开始向根治水害、开发水利的目标前进,陆续修建了信河联圩、饶河联圩和赣江、抚河下游改道联圩等工程;兴建了锦惠渠、袁惠渠、金临渠等工程。1957年底,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32.86万公顷,比1952年增长34.7%;旱涝保收面积达90.31万公顷,比1952年增长45%。农业、林业和养殖业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粮食作物总产量1957年达到654.63万吨,比1952年增长13.8%;生猪1957年末存栏数达到526.8万头,比1952年增加了243.3万头。

☚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运动 ☛
00031962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9: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