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建农林系统外贸进出口公司
1988年,北京市农口成立了“北京京华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公司以“开拓内外市场,促进出口创汇,服务郊区生产,振兴首都经济”为经营方针,挖掘和开发京郊丰富的出口资源及其新产品,发展乡镇企业优势,扩大出口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经营范围主要是:自营和代理各种进出口业务,包括对外贸易、易货贸易、技术贸易和“三来一补”,以及同国内生产、贸易企业建立横向联合,举办联营、合资企业等。同年,北京市批准了密云、怀柔两县外贸公司拥有进出口权,成立了“北京市渔阳进出口公司”和“北京市温阳进出口公司”。两个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市政府下达的本地区出口供货计划以外的产品出口和本地区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和工具设备的进口,并可承办本地区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业务。这3个外贸进出口公司均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出口计划和收汇基数,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从1989年1月1日开始自营进出口业务。1989年11月,成立了“北京京龙商贸公司”,主要从事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易货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