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改革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普遍落实,多数地区重分轻统,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削弱,造成一部分流失和人为贬值。此后,干部群众逐步认识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仍然需要集体服务,需要加强“统” 的功能,需要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没有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必须逐步增加集体积累,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天津市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主要做了两项工作: 1986—1987年抓清财,理顺了农村财产关系,为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1989年以后抓增加集体积累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有效地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