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七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七七tɕ‘i213ɕ‘i丧俗。人亡后七日为一期,延七期,在此期间,每晚烧纸祭奠。佛教谓寻求生缘,民间以为人有七魄,每七天送走一魄,六期不烧纸祭奠,留一魄和家人团聚,故为七七。第七个七又名尽七,这天在坟头烧纸祭奠,亲友亦随去坟茔祭祀。 ![]() ![]() ![]() ![]() 七七(一) 旧俗以人死后每隔七日为忌日,从一七到七七,逢七祭奠。《魏书·胡国珍传》:“又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清钱泳《履园丛话·考索·七七》。“丧家七七之期,见于《北史》、《魏书》、《北齐书》及韩琦《君臣相遇传》。又顾亭林《日知录》、徐复祚《村老委谈》、郎瑛《七修类稿》皆载之。要皆佛民之说,无足深考。惟《临淮新语》谓始死七日,冀其一阳来复也。祭于来复之期,即古者招魂之义,以生者之精神,召死者之灵爽。至七七四十九日不复,即不复矣,生者亦无可如何也。此说最通。” (二) 即殷天祥,又名道筌,常自称七七。不知何许人。为道士,游行天下。润州鹤林寺有杜鹃花,高丈余。有三女子游花下,即花神。乾符、光启间,周宝镇浙西,谓七七曰:“闻君能开非时花,此花可开否?”七七曰:“可也。”宝曰:“今重九将近,能副此日乎?”七七乃宿鹤林寺,中夜,女子来,谓七七曰:“妾为上玄所命,来司此花,今与道者共开之。”及九日,花烂熳如春。见《太平广记》五二引《续仙传》。宋孙觌《鸿庆居士文集》五《示鹤林山老二首》之一:“后身逢七七,前话续三三。” 七七qī qī〈名〉 七七;萋萋◉ 七七qīqī 名 也叫“尽七”、“满七”、“断七”。旧俗人死后每七天祭奠一次,最后一次是第四十九天,叫“七七”。 七七qī qī明代金陵六院市语谓小贼。《六院汇选江湖方语》:“七七: 乃小贼也。” 七七 七七古代丧祭习俗。人死后,每隔七日,作佛事,设奠祭祀死者,依次至七七,四十九天而止,故称。南北朝时已有此俗。《北齐书·孙灵晖传》: “(南阳王) 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此后,历代相沿成习。《旧唐书·姚崇传》:“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明张萱《疑耀》:“里俗人死,每遇七日,辄设奠,七七四十九日乃已。今国朝大臣谕祭,亦有七七,虽非通行古礼,但礼亦有之。人生四十九日而后三魂全,死四十九日而后七魂散也。七七之说盖本此。” ☚ 禫祭 尚飨 ☛ 七七 七七汉族丧葬习俗。流行于多个地区。俗称人有三魂七魄。人死后每七日散一魄,至七七四十九日则魄散尽,故民间以每第七日为忌。第一个七日称 “头七”,第二个七日称“二七”,以后类推。至期,要进行祭奠并为死者烧“七包”。做佛事、道场也最多以七七为期。 ☚ 一尸二墓 入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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