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丁松故杀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丁松故杀案 丁松故杀案此案发生在明代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丁松于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七月当里长,吴梓将该办公务银一钱五分送给丁松。收讫后,丁松要再拿出银三钱,吴梓没有答应。十一月二十三日,丁松在西庄村遇见吴梓,要将其捆绑送到县门,吴梓不服,两人争执。丁松于是拿棍故意向吴梓头、额、背、肋乱打,使其卧地不醒。十二月二十日,吴梓因伤身死。此后,吴梓堂弟代其告诉,常州府判处丁松故意杀人斩罪监候。由于本案被害人吴梓系辜限外身死,御史认为可矜。案件经过会审后,认为吴梓额头、额角、胸膛、左肋、右肋、左耳根、右耳根俱有紫色伤,圆长三四五寸以上,既系致命之处又俱重大之伤,死必速,与辜限外死有矛盾,故以本案有疑,驳回更审。 ☚ 洪凤图财谋杀陈相案 吴学斗殴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