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丁口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代名物 > 朝制類 > 賜賦部 > 税賦 > 算賦 > 丁口錢 丁口錢 dīngkǒuqián 猶算賦。以人口數納税,故稱。此稱五代、宋多用之。 丁口钱 丁口钱亦名“身丁钱”、“丁钱”、“丁赋”、“丁税”,系一种人头税,即国家按人口所征收的税。《通典·食货四》 载,秦已开始 “税人”。汉代行 “口赋”、“算赋”。魏武帝时曾废除口赋钱、算赋钱,改为户调、田租。晋武帝废除度田收租制,重新实行人头税。以后历代人头税继续沿袭下去。唐制:成丁就役,不役则收其庸。唐末及五代十国,丁口钱又名“身丁钱绢”、“身丁米麦”、“丁口盐钱”、“身丁钱米”等。宋代规定凡二十至五十九岁男丁,均须交纳“身丁钱半”(或绢),不分主、客户,然只限于南方各省。元代丁税征粟。明行一条鞭法,将按户口征收的实物税改为货币税。清康熙五十一年 (1712年) 规定 “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钱粮”。雍正元年(1723年)实行“摊丁入地”,将“丁口之赋”并入“地赋”,统一按田亩征收,全部取消了人头税。 ☚ 诸色户计 通检推排制 ☛ 丁口钱 丁口钱亦名“身丁钱”、“丁钱”、“丁赋”、“丁税”。系一种人头税。由汉代口赋及算赋演变而来。唐制:成丁就役,不役则收其庸。唐末及五代十国时期,丁口钱又名“身丁钱绢”、“身丁米麦”、“丁口盐钱”、“身丁钱米”等。五代后梁时,有“请蠲丁口钱”的记载。宋代沿袭旧制,名“身丁钱”,规定二十至六十的男子为丁,要交纳身丁钱(或米、绢)。佃客编入户籍作客户,要和户主一样交纳身丁钱。汉代的算赋是全国性的,宋代的身丁钱只限于南方各省。元代丁税征粟。明行一条鞭法,将赋役合并,丁银与田赋仍为两个税目。清摊丁入地后,丁赋始并入田赋。 ☚ 突田 丁赋 ☛ 丁口钱人口税。同 “丁钱”。汉代称口赋,又称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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