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判决又称“一部终局判决”。在一诉所主张的数个请求中,其中一个请求,或者一个请求中的一部分,或者在提起反诉后只有本诉或反诉达到终局裁判的程度时,法院就此所作的判决。可以作出一部判决的情况有三种:(1)当事人在一个诉中提出了几个请求,而其中有一个请求已达到可作出裁判的程度;(2)当事人所提出的一个请求中有一部分已达到可作出裁判的程度;(3)被告提起反诉后,本诉或反诉之一已达到可作出裁判的程度。对此三种情况.法院可以作出一部判决。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宜作一部判决时,可以不作一部判决。一部判决的上诉、强制执行、再审等与全部终局判决相同。 一部判决或称部分判决,是法院审理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就该部分事实作出的判决。这种判决是由于诉讼事件内容较多,或涉及不同人,或有数项诉讼标的,为了便利诉讼的进行及方便当事人,可就已经查明的事实先行判决,不必等待案件全部审结后作出判决。但判决的部分事实,必须具有自己的独立性。在审判实践中,一般都采用全部判决,即案件全部审理结束后,一次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