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统计概念
金融统计是运用金融科学和统计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对金融活动进行分类、数据汇总及分析研究的过程。金融统计是一个复合概念,包括“金融”和“统计”两个子概念。
金融是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的总称。历史上,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最初是相互独立地在经济生活中起作用的。货币的产生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它是商品交换的结晶。货币流通是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货币的运动形式。货币作为购买手段不断地离开出发点,从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这就是货币的流通。信用是商品买卖的延期付款或货币的借贷。一般来说,它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特殊运动形式。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条件下,这种借贷行为表现为以偿还为条件的货币或商品的让渡形式,即债权人用这种形式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或贷款,并支付利息。信用是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一种经济关系。当商品通过赊销而让渡和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信用随之产生。信用制度的基础是商业信用。最初商品的借贷与货币的借贷是相互独立存在的。后来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在借贷中日益占有重要地位。再后来,货币信用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现代银行。银行家签发的保证将随时兑付金银铸币的票据,就是银行券。银行券流通规模迅速扩大,越来越多地代替铸币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同时在银行存款业务的基础上,形成了既不用铸币也不用银行券的转账结算体系。于是在铸币和银行券之外,又出现了存款货币。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贵金属铸币全部退出流通;到30年代,则先后实施了彻底不兑现的银行券流通制度。这时货币的流通与信用的活动则变成了同一过程。而当货币的流通与信用的活动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时,金融这一概念也就形成了。
统计,是一种具有特殊对象的调查研究活动,是从数量方面认识特殊对象的方法。世间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共同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等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认识事物首先是认识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质。任何具体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质中有量,量中有质。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它是认识量的前提;而由质进到量,则是对事物质认识的深化。通过从数量方面认识事物,可以使人们的认识更加精确、深刻和具体化。没有统计对调查对象进行数量考察,我们就不能具体把握调查对象发展的“度”,即规模、程度、速度,以及空间分布等量的规定性。统计作为人们认识事物量的规定性的活动,它有几种含义:从事统计这种调查研究活动的工作,叫统计工作;进行统计这种调查研究活动的结果,表现为各种统计资料;研究如何进行统计这种调查研究活动的科学,是统计科学。
明确了金融和统计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后,再来认识金融统计概念的含义,就比较清楚了。金融统计是以金融活动为特殊对象的调查研究活动,这是金融统计概念的内涵。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同样,金融统计的外延,也包括整个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具体说,如现金的支出与收入、银行存款与贷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活动、中央银行的资产与负债活动、国家外汇收支、国家外债收入与偿还、保险费收入与支出、信托存款与贷款、金融市场证券发行与交易等等。如同统计有几种含义一样,金融统计也有几种含义:从事金融统计这种调查研究活动的工作,即一部分金融从业人员收集、整理、分析金融信息资料这一实际活动,是金融统计工作;作为金融统计这一调查研究活动的结果,或人们从事金融统计工作所取得的信息资料,是金融统计资料;研究如何进行金融统计这种调查研究活动的方法,即把金融统计作为一项科学去研究,由此形成的一整套关于金融统计的理论和方法,是金融统计科学即金融统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