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二)小学教育/(三)中学教育/(四)特殊教育/(五)初等教育/(六)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 第一节 农村教育 (一)学前教育 ☛
一、农村基础教育 一、农村基础教育在旧中国,广西教育发展的最高年度是1946年。当时全省有中等学校227所,小学9 353所,平均每万人口中,在校中学生为408人,小学生为731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的基础教育有了一定发展,但很不平衡,平均每万人口中,在校中的小学生人数桂东南与桂西北地区约为4:1。为了加快农村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广西对中小学进行恢复整顿改造,实行学校“向工农开门”的方针,在边远山区兴建小学;大力发展耕读小学。在中学,组织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教育制度、学校管理、教育内容和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改革,把广西的基础教育引上社会主义轨道。到1956年,在校中小学生比1950年分别增长3.3倍和4.3倍。1958年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出现了超越客观条件加速发展教育事业,如社社队队办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民办中学一轰而起,掀起了所谓“全民办学”高潮,农村中小学的数量虽然有了很大增长,但教育质量却严重下降。1959年贯彻执行“整顿巩固,提高质量,适当发展的方针”,调整普通中学,大减民办中学,减少初中以上学校招生,普及小学教育,经过调整,1965年比1961年中、小学分别压缩27%和6%,但与1957年比分别增长19%和43%。在此期间,贯彻《中学教育工作条例》、《小学教育工作条例》,确立教学秩序,坚持以教学为主,教学质量迅速提高。“文化大革命”的10年,教育事业惨遭破坏。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确立了科技和教育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把科技和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西教育进行了从办学理论到学制、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等全面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 ☚ 第二节 农村教育 (一)农村基础教育的普及 ☛
(一) 普及初等教育/(二)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三) 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四) 改变单一办学模式,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五) 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 ☚ 第二节 农村教育 (一) 普及初等教育 ☛ 00023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