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体育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四川农民生活极端困难,根本没有参加体育活动的条件和权利,只有在民间节日期间有自发的、小规模的赛龙舟、棋类、武术等活动,参加的人数甚少;在当时还处于农奴社会的甘孜、阿坝、凉山等地的农牧民,更谈不上参加现代的体育活动了。
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开展体育活动有了一定的物质条件。1952年,各地农村积极响应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涌现出了一些农村体育活动先进集体。1953年以后各级政府逐步建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一些农村团支部也设了军事体育委员,参加体育活动的农民有较大增加。1958年在纳溪、叙永两县召开了首次全省农村体育经验交流大会,这次会后各级党政加强了具体领导,许多人民公社相继建立了体育协会,以青年、民兵为骨干的农村体育活动得到迅速发展。温江县在1959年举办了首届农民运动会,这也是四川省首次由县级举办的农民运动会。1959年以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农村体育活动处于停滞状态。1963年又逐渐恢复,日趋活跃起来。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农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照样在生产队评记工分,加上60年代末期城镇知识青年大批下乡,对农村体育有所促进,因此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得比较活跃,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如温江县永胜公社、射洪县复兴区、洪雅县中保公社、美姑县农作公社瓦里沟大队(彝族地区)、金川县里曾达公社(藏族地区)等等。1972年射洪县复兴区,温江县永胜公社、洪雅县中保公社联丰大队,参加了全国农村体育工作座谈会。1975年召开全省群众体育先进代表大会,有110名农村体育先进单位代表和10名先进个人参加,并评选出5个农村体育先进单位出席了第三届全运会。1976年,为贯彻中央11个部委要求开展群众性游泳活动的联合通知,四川省从省到县都成立了游泳办公室,广泛发动群众参加游泳活动。在农村也做了大量组织动员工作,许多社队组织游泳队参加了县、区集中组织的游泳活动或比赛。广汉县参加游泳活动的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30%以上,泸县86个公社,下水游泳的群众超过10万人。
1978年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改善,推动农村体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