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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童区寄传》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童区寄传》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之。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僮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21);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22),州白大府(23)。大府召视,儿幼愿耳(24)。刺史颜证奇之(25),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之还乡。乡之行劫缚者(26),侧目莫敢过其门(27),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28),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29)!”

(《柳河东集》)

注释①童区寄——童,儿童;姓区(ou),名寄。②郴(chen)州——今湖南省郴县一带。荛(rao)牧儿,打柴放牛的孩子。③反接——倒背双手捆绑起来。④囊——口袋,这里作动词用,即蒙住。⑤墟所——集市。⑥恐栗——恐惧发抖。恒状,常态。⑦易之——轻视他,不以之为意。⑧为市——谈买卖(指卖区寄)。⑨植刃——插刀。⑩微伺——偷偷地观察等候着。(11)以缚背刃——把绑在手上的绳子背对着刀口。(12)力上下——使劲地上下磨擦。(13)得绝——得以断绝。(14)遽曰——急忙说。(15)“为两郎僮”二句——做两个郎的仆人,哪如做一个郎的仆人呢?郎,指主人。(16)彼不我恩——他不以恩德待我。(17)郎诚见完与恩——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好好待我。(18)良久——好久。计,盘算。(19)得专——得而专有,独得。(20)主人所——指借宿的旅店。(21)疮——伤。惮,怕。(22)白州——报告州官。(23)州白大府——州官报告上级官府。(24)幼愿——年幼老实。(25)刺史——州的行政长官。颜证,人名,是颜杲卿之孙,时任桂州刺史兼桂管观察使。奇之,以之为奇,认为他不同凡响。(26)行劫缚者——做劫掠财物绑架幼童勾当的强盗。(27)侧目——斜着眼看,不敢正视,形容畏惧。(28)少——年纪小于。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29)近——接近,引申为触犯。

赏析柳宗元的文学成就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对传记文学的革新。他把传记的写作对象,从封建社会上层的达官贵人、名流高士转向社会下层不知名的小人物,这是《史记》之后的人物传记的一个新发展。《童区寄传》是柳宗元在柳州贬所,听了助手讲述的牧童区寄的故事后写的一篇传记,记叙了牧童区寄智杀两个强贼,免遭被卖的经过以及威慑其他歹徒的影响。作品于叙事与描写的结合之中,通过人物的行动、语言和心理活动塑造了性格鲜明人物形象。

传文起始的“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是平凡无奇的。当他被“二豪贼劫持”,把他倒背双手捆绑起来,带到40里以外的集市上去卖,看来他是在劫难逃了。可是,区寄作出假装哭啼、恐惧发抖之态以麻痹歹徒,其“奇”已见端倪。两个歹徒轻视他,便毫无戒意地对饮酒醉。其中一个去做卖区寄的交易,另一个躺在地上休息,把刀插在路上。区寄偷偷地观察等候他睡熟,就把反绑双手的绳子靠在刃口上,上下用力,割断绳子,乘机拔起刀来将劫贼杀死。区寄还没逃出多远,去做交易的强盗便回来了,区寄又被劫获。真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正当强盗举刀要杀,区寄急中生智,喻之以理,诱之以利,攻心获胜,又见其“奇”。强盗为了实现“吾得专焉”的罪恶目的,就带着区寄来到旅店借宿。这次把他越发捆得结实。不料半夜三更,区寄轻轻转过身子,把捆绑的绳子凑近炉火烧断,忍着被烧伤的疼痛又拿刀杀死劫贼,再现奇才。事后非但不逃,而且大声呼喊,并说“愿以闻于官”,胆识出奇。最后连刺史颜证也认为他不同凡响,愿“留为小吏”,但他不为利禄所动,超俗出奇。区寄这个英勇机智的少年,在曲折的情节发展中站立起来。

传文的第一段是正面描写,记叙了区寄遇盗被劫;断绑杀盗;逃而被抓;诱敌攻心;再杀另贼的全过程。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行动、语言和心理描写塑造人物形象,突出人物性格。第二段则是侧面反衬,从不同的角度写出对区寄杀贼的反应和议论。对于区寄,“刺史颜证奇之”;“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并且皆说“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从他人的反应进一步渲染烘托了区寄的“奇”。

这篇不足300字的传记小品,在语言运用上“无衍词,无泛笔,一字不容增减”(清人陶元藻语)。


《童区寄传》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童区寄传》

唐·柳宗元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11)。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12)。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 愿以闻(13)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14)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15)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16)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①节选自《柳宗元集》。童,童子。区(ōu),姓。寄,名。

②〔荛(ráo)牧儿〕打柴放牛的孩子。

③〔虚所〕集市。

④〔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区寄假装成小儿平常恐惧啼哭的样子。恒状,常态。

⑤〔易〕轻视。

⑥〔植〕插。

⑦〔以缚背刃〕把绑手的绳子靠在刀刃上。

⑧〔彼不我恩〕他不以恩德待我。

⑨〔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待我好,随你怎么使唤都可以。

⑩〔良久〕好久,很久。

(11)〔主人所〕指借宿的旅店。

(12)〔号(háo)〕哭叫。

(13)〔闻〕报告。

(14)〔幼愿〕年幼而质朴。愿,质朴。不是“願”的简化字。

(15)〔侧目〕不敢正视。指敬畏。

(16)〔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亡命之徒,十三岁杀人。是旧时所谓的“勇士”。

【译文】儿童区寄,是郴州打柴放牛的孩子。他正一边放牛一边打柴,两个蛮横的强盗把他绑架了,反背着手捆了起来,用布堵住他的嘴,到本乡四十多里外的集市去卖他。区寄假装像小孩子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发抖,装成一般小孩子常有的那种样子。强盗不把他放在心上,相对喝酒,喝醉了。一个离开去集市上洽谈交易;一个躺下来,把刀插在路上。这孩子看他睡着了,偷偷地把捆手的绳子反靠在刀刃上,用力一上一下来回拉动,使得绳子断了;就拿过刀来杀掉那个家伙。

区寄逃出来走了不远,上集市的强盗回来了,抓到这个孩子,非常惊惧,打算杀掉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位主子的僮仆,哪里比得上做一位主子的僮仆呢?他不好好待我;主子你果真能保全我并好好待我,无论怎样都可以。”强盗盘算了很久,想:“与其杀掉这孩子,哪里比得上卖掉他?与其卖了对半分钱,哪里比得上我独吞呢?幸亏杀掉了他,好极了!”就埋葬了那具尸体,带着孩子到他的窝主那里。越发捆绑得结实了。半夜里,这孩子自己转过身来,把捆绑的绳子就着炉火烧断了,虽然烧伤了手也不怕;又拿过刀来杀掉到集市去卖他的这个家伙。就大声喊叫起来。整个集镇都惊动了。这孩子说:“我是姓区的孩子,不该做僮仆。两个强盗掳掠了我,我把他们都杀掉了。愿意把这事向官府报告。”

集镇的差吏报告了州官。州官报告了上级官府。官府把孩子叫去看看,不过是个年幼而质朴的孩子罢了。刺史颜证很赞赏他,挽留他做个小吏,他不肯。就送给他衣服,派官吏护送他回到家乡去。

乡间干掳人抢掠营生的强盗,都斜着眼睛不敢正视,没有哪一个敢经过他的门前。都说:“这个孩子比秦武阳年轻两岁,却杀掉了两个豪强的人,怎么可以接近他呢!”

字数:1547

何小宛 主编.中学生古诗古文阅读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第346-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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