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报》刊登广告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的一个主张。1922年4月,俄共中央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不准〈真理报》刊登广告的决定》。列宁打断大会程序,提出了对这个决定的反对意见,列宁说:“假如真的在我们面前是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天真的年轻小姐,她似乎昨天才听说世界上有共产主义,她穿着系有红色绦带的洁白连衫裙,说共产党人是十足的商人——这会是滑稽可笑的,对此可以宽容地一笑了之,然而我们现在真的在做什么呢?你们不准《真理报》刊登广告,它又到哪里去拿钱呢?有人问,为了使《真理报》不落后于《消息报》,它需要多少钱?你们不知道吗?我也不知道!”(《列宁文稿》第4卷第351页)列宁的讲话得到大多数与会代表的赞同。代表大会遂取消了不登广告的决定,使《真理报》获得了重要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