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农科教结合,加速农业振兴的决定》
由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于1990年7月7日以湘发[1990] 15号文件下达至县以上单位。其目的是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全国动员起来,集中力量办好农业”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切实把湖南省农业的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以推动农业跃上新的台阶。主要内容包括: 农科教结合是振兴农业的一项战略措施; 农科教结合的近期目标; 建立乡镇农科教中心,办好多层次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多方筹集农科教结合的发展资金; 充实和提高农科教专业科技队伍; 建立农科教结合领导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