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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伤仲永》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伤仲永》

[原 文]

金溪①民方仲永,世隶耕②。仲永生五年,未尝③识书具④,忽啼求之⑤。父异焉⑥,借旁近⑦与之,即书⑧诗四句,并自为⑨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⑩族为意,传一(13)乡秀

才(14)观(15)之。自(16)是(17)指物作诗立(18)就(19),其文理(20)皆有可(21)观者(22)。邑人(23)奇之(24),稍稍(25)宾客其父(26),或(27)以钱币乞(28)之。父利其然(29)也,日(30)扳(31)仲永环谒(32)于(33)邑人,不使学。

余(34)闻之也(35)久。明道(36)中,从(37)先人(38)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38)前时之闻(40)。又七年,还自(41)扬州,复(42)至舅家,问焉(43),曰:“泯然(44)众人(45)矣。”

[注 释]

①金溪:地名,今江西省金溪县。②世隶耕:世世代代耕田为业。隶,属于。③尝:曾。④书具:书写用具,指笔墨纸砚等。⑤啼求之:哭着要它们。啼,哭。之,它们,指书写用具。⑥异焉:觉得这事很怪。异,认为……很怪。焉,相当于“之”。⑦借旁近:“借于旁近”的省略。于,从。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⑧书:写。⑨为:动词,这里是题写的意思。⑩收;收拢,聚集。这里指“使……团结在一起”。族:同姓的亲属。(12)意:主旨,中心意思。(13一):全。(14)秀才,这里泛指读书人。(15)观:阅读,欣赏。(16)自:从。(17)是:此。(18)立:立刻。(19)就:完成。(20) 文理:文采和道理。理,义理。(21)可:值得。(22)者;……的地方。(23)邑:县。(24)奇:觉得……稀奇,形容词用如意动词。(25)稍稍:渐渐。(26)宾客其父:请他的父亲去做客。宾客,名词用如意动词,把……当宾客对待。(27)或:有的人。(28)乞之:求仲永的诗。乞,求。之,它。(29)利其然:认为那样有利可图。利,形容词用如意动词,认为……有利。其然,那样。(30)日:名词作状语,天天。(31)扳(pān):同“攀”,牵着。(32)环谒(yè):四处拜访。谒,拜访。(33)于:到。(34)余:我。(35)也:句中助词,不译。(36)明道:宋仁宗的一个年号(1032—1033)。(37)从:随同。(38)先人:祖先。这里指王安石已死去的父亲。注意:父亲未死不能称先人、先父。(39)称(chèn):相称,相配、相当。(40)闻:这里是名词。传闻。 (41)自:从扬州回来。(42)复:又,再。(43)问焉:向他打听(方仲永的情况)。焉,于之,向他。(44)泯(mǐn)然:消失的样子。(45)众人:这里指寻常的人,普通人。

[译 文]金溪有个老百姓叫方仲永的,(家里)世世代代都是种田人家。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见过书写用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笔墨纸砚。他父亲觉得这事很怪,从邻居家借了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供养父母、团结本家族为内容,全乡的读书人都传阅了这首诗。从此,(人们)只要指着某物要他写诗,(他就能)立即写好,那些诗无论是文采还是所讲的道理都有值得一看的。同县的人觉得这事很稀奇,渐渐地都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还出钱求仲永写诗。仲永的父亲觉得那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同县的人那里四处拜访,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在舅舅家见过方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写诗,(写出来的诗)已经同过去的传闻不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向他打听(方仲永的现况),(舅舅)回答说:“(方仲永的天赋已经)消失,同平

常人一样了。”

[鉴 赏]

这是作者二十三岁时写的一篇杂记,作者根据亲身的见闻记述了年幼时聪明颖悟的农家孩子方仲永的前后变化,说明人不能依赖天资而轻视学习。

文章一开始简要交代了仲永家世代务农。接着重点记叙了这位神童之“神”:五岁时连文具都没见过,居然哭着要纸笔;从来没人教他识字,居然拿过纸笔“书诗四句”;初次写诗,居然言之有理,“传一乡秀才观之”;从此一发不可收,文思敏捷,“指物作做诗立就”。于是“邑人奇之”,把他捧为天才;于是以钱币求他的诗作,于是他父亲把他当摇钱树,于是每天拉着他“环谒邑人,不使学”。

文章的第二段承上文点出了“不使学”的悲剧结局:七、八年后,诗才锐减,名不副实,“不能称前时之闻”;再过七年,居然才思枯竭成了一个普通人。前后对照,神童方仲永与“泯然众人”的方仲永判若两人,使人们深深领悟到学习对成才的极端重要性,给那些自恃聪明,忽视学习的人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文章立意深远,对比鲜明,文笔流畅,叙事简洁,详略得当。

字数:1932

[作者及作品简介]
这篇文章节选自《王文公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抚州临川(今江西省临川县)人,后人称他临川先生,把他的文集叫做《王临川集》。他曾被封为荆国公,故世人称他荆公。他死后谥为“文”,所以后人又尊称他为王文公。王安石是北宋时伟大的改革家,宋神宗时当过宰相,锐意改革弊政,富国强兵,虽遭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而失败,但他的远见卓识,进取精神,高尚的人格和坚韧的意志永为后人景仰。
王安石在文学上也有很高的成就。他的散文立意不凡,切中时弊,简洁峭拔,明晰透辟,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诗词表现出纯熟的技巧和独特的风格。著作有《临川先生文集》、《周官新义》、《唐百家诗选》等。
伤仲永,为仲永而感到痛惜。伤,“为……而痛惜”。

王安石

彭格人 主编.中学生古文知识辞典.

《伤仲永》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宋·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11)仲永环谒(12)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13)中,从先人(14)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15)众人矣!”

王子(16)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矣;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①选自《临川先生文集》。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临川(今江西临川)人,是北宋时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家。

②〔金溪〕地名,今江西金溪。

③〔世隶耕〕世代耕田。隶,属于。

④〔书具〕书写工具,指纸、笔、墨、砚等。

⑤〔收族〕接纳族人。收,接纳。

⑥〔奇之〕意动用法。认为他奇特杰出。

⑦〔稍稍〕逐渐。

⑧〔宾客其父〕意动用法,“宾客”以名词活用为谓语。句意是“把他的父亲当宾客来看待”。

⑨〔乞〕施予,给予。

⑩〔其然〕那样。

(11)〔扳(pān)〕带领,挽引。

(12)〔环谒(yè)〕到处去拜见。

(13)〔明道〕宋仁宗年号。

(14)〔先人〕祖先。这里指王安石已死去的父亲。

(15)〔泯(mǐn)然〕消失的样子。

(16)〔王子〕王安石自称。子是古代男子的美称,后来作家常自称为子。

【译文】金溪县有个老百姓叫方仲永,家里世代耕田。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认识纸、砚、笔、墨。有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很惊异,就从邻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自己还为这诗立了个题目。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接纳族人为内容的,传出去后,全乡秀才们都来看这首诗。从此,人们指着东西叫他作诗,他立即能够写出来,其中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供欣赏的地方。县里的人对他都感到惊奇,渐渐地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给他父亲。他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仲永到处去拜见县里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在舅舅家里见到方仲永,当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比不上以前听说的那样。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乡,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成为平凡的人了。”

我说:“仲永的聪明,是天赋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好得多,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这是因为他后天没有受到教育的缘故。像他那样天赋聪明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天赋并不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后天又不接受教育,那就怕连做一般的人都不可得了吧?”

字数:1269

何小宛 主编.中学生古诗古文阅读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第371-372页.

《伤仲永》 全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 可可诗词网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1),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3),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4),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5),从先人还家(6),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 “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7): “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9)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1)金溪: 今江西省金溪县。(2)自为其名: 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3)养父母: 奉养父母。收族: 使同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组织起来。(4)宾客其父: 以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这里的宾客作动词用。(5)明道: 宋仁宗年号(1032—1033)。(6)先人: 指作者死去的父亲。(7)王子; 王安石自称。(8)卒之为:终于成为。(9)不至: 不到,没有受到。

〔鉴赏〕《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杂文体的散文,通过方仲永的故事,说明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地依靠天赋,而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文章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方仲永由神童而变为庸人的过程; 第二部分就上述而发了一通“受于天”与“受于人”的议论。议论是叙事的升华,叙事乃议论的基础。叙述方仲永事迹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少年聪颖,一写长大庸碌。全文缘事明理,抑扬见意,富有启发性和说服力。

文章先以褒扬之笔极写方仲永“受之天”的“通悟” ,这又分两个阶段,一是“父异焉”,一是“邑人奇之”。仲永的奇异,由家内而扩及社会,其中有他个人的特异,又有家人的作用。因家人首先的异,炫之于人,使得乡人皆异。其根本之点,还在于仲永本身的异行。仲永本身的异有四: 一异在五岁时忽啼求书具。方仲永家“世隶耕”,与书具无缘。只有“兵家儿早识刀枪”,哪有田家子忽思书具! “忽啼求之”,就使人不明其原,且 “啼”求,要求强烈,又不失儿童之状,更使人感到大惑不解。二异在不学而能书。居然“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三异在不学而能诗。一下子就能写出“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的四句诗,不能说不是奇迹。四异在方仲永决不是偶而能写首把诗,而是随时随地“指物作诗立就” ,并且“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方仲永在家中的异行,使得他父亲“传一乡秀才观之”,为了辨其正误优劣,请秀才鉴别; 为了炫奇显异,向秀才夸耀,也就导出了“邑人奇之”的结果。写方冲永后来所为,则大别于前。到十二三岁时,虽还能作诗,可是已“不能称前时之闻” ,和过去所听说的情况已不相符了。到了二十岁时,虽有少许文化,然而“泯然众人矣”,沦没到和一般人一样了。作者通过方仲永前期和后段的大幅度的变化,为后文议论铺设了充分的基础。但是作者对方仲永的褒扬是扬中有抑。第一部分以扬笔写方仲永之天才,已经暗藏抑笔于其中,预示着方仲永未来的发展。只是这时的抑笔系暗笔,使人不易察觉,直至读过后面议论,才使潜意透出。方仲永幼有奇才,其父却是一个庸人。他“世隶耕” ,不明事理,不通文墨。因而到了仲永五岁时,还未尝识书具,他家也没有笔墨。本身缺乏文化修养,也不懂得教育原理。其父还是一个世俗之人。当乡间之人以仲永为奇人后,请他父亲去作客,叫仲永当场表演,有的更以钱币买仲永的诗和字,“父利其然也” ,以为借此有利可图,就天天拉着仲永到处去见邑中之人。他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于是葬送了儿子的天赋。其父更是一个愚人。仲永之父以儿子有天才,居为奇货,炫耀牟利,“不使学” 。殊不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材。方仲永再有多高的天赋,终不免要沦为 “众人” 。方仲永由聪慧过人,到泯然众人,这个悲剧完全是由其父的愚昧、庸碌、贪利造成的。作者在扬仲永之才时,已隐寓贬斥之意,这也为后面的叙述作了铺垫,更为后段的议论预设了条件。

作者在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奇之童变为平庸之人的基础上,再进入议论。这议论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事能动人,理可服人。议论时又分两层来写,一写方仲永受之于天,比一般人资质超过很多,可是因了不受于人,后天没有很好地学习,也不可避免地沦为众人。二写一般人不受于天,本来就是普通人的天资,又不受于人,不努力学习,岂不更会成为平庸之人吗! 这段议论之所以使人信服,一是议与叙切合。仲永幼慧如神,证明确是“受之天” ,幼而能指物赋诗,长而泯为众人,理从事出,无一偏颇。二是对比有力。象方仲永这么通悟之人,尚且因不学而沦为庸人,那么那些本来就属“众人”者,又不“受之人” ,岂不是更不能跳出 “众人” 范畴吗? 两相对比,鲜明地突出了要说的道理。

字数:2022
徐应佩,周溶泉

吴功正 执行主编.古文鉴赏辞典.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第958-9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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