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音韵》与《通韵新编(合部21韵)》比较
自元人周德清编撰《中原音韵》以来,北曲创作基本上都是遵循此韵书。该韵书采用一类分部法,一共分为十九个韵部(即一东钟、二江阳、三支思、四齐微、五鱼模、六皆来、七真文、八寒山、九桓欢、十先天、十一萧豪、十二歌戈、十三家麻、十四车遮、十五庚青、十六尤侯、十七侵寻、十八监咸、十九廉纤)。与传统诗(词)韵相比,该韵书的特点是“入派三声”。为了建立《中原音韵》与普通话语音的联系,显示部分汉字读音的变化,为今人创作北曲提供“倡今知古”的依据,特根据《通用规范汉字字典》(王宁 主编,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下同),将《中原音韵》(参照中华书局2013年版《中原音韵校本》,张玉来、耿军校)与《通韵新编》的“21韵”进行比较,进而为习惯于使用《中原音韵》的读者提供了一个判断自己曲作的用韵情况:或既符合古韵又符合新韵,或只符合古韵不符合新韵,或只符合新韵不符合古韵。在编撰过程中,对于《中原音韵》中的生僻字或《通用规范汉字字典》未出现的读音,本表未予收录。